一、論女命之「八法」
1、「純」:純者,一也。入字中只有一位正官或七殺,有財有印,不值刑衝,不相混雜。
2、「和」:和者,恬靜也。日主中和不旺不弱,四柱無衝刑克害,和平之象。
3、「清」:清者,潔淨也。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雜,謂之清。要夫星得時,柱中有財生官,有印助身,無一點混濁之氣,方為清貴。
4、「貴」:貴者,尊榮也。命中見官星且純一,得財星生之,不逢衝刑克害,兼帶貴人三奇吉神者。
5、「濁」:濁者,混也。乃五行失位,水土互傷,其身太旺,正夫不顯,偏夫叢雜,柱多分別,無財官印食,或為貧賤,或為婢妾娼妓。
6、「濫」:濫者,婪也。貪婪濫情慾一柱中明有夫多,暗中財旺,千支又多帶煞,必因酒色,私暗而得財,或克夫再嫁,或為奴婢。
7、「娼」:娼者,妓也。身旺夫絕,官衰食盛,四柱中不見官煞,或有而傷官傷盡,或官煞混雜,而食神盛旺,此為娼妓之命,否則為師尼婢妾,克夫淫奔。
8、「淫」:乃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謂日幹自旺,柱中皆官煞也。在幹者為明,在支者為暗。女命犯淫之條件,除了官殺混雜外,尚有柱中財星太旺;桃花星太多。四柱幹支多合;官殺混雜且食傷旺者;八字水太旺無土製。此外尚必須配合行運歲運幹支來參考。
二、論女命之「八格」
1、「旺夫傷子」:時為歸宿之地,夫予二星,引歸於時,夫星生旺,子旺衰敗者。
2、「旺子傷夫」:此法專以月時推之,夫星失時或被損傷,引至時上無氣逢敗絕;而命中之子星得時,引至時上,逢長生臨官帝旺之地,無破損者。
3、「傷夫克子」;乃夫星幹支失位,生月失時,柱中又逢衝剋,時支亦不生扶,兼且正印重逢,盜夫之氣,克子之甚,夫子不能旺,反絕於時是也。
4、「安靜守分」;乃夫星有氣,日幹自旺,相停無克,不值刑衝,財食皆得所。
5、「橫夭少年」;身弱遇煞重,煞多克身,又帶刑衝破敗;或命中原有官星受傷,行運復遇官鄉;或無官見傷,運復臨官;或帶刃無制,運行衝合刃之地,及亡神劫煞等兇煞,此皆橫夭之命也,不獨女命有之,男命亦同。
6、「福壽兩備」;乃造化之中和,格局之純也。身坐旺鄉,通於月氣,支幹相輔,更帶財官正印緩,各得其所,不行脫財壞印傷官之局;若身旺而運行財食之鄉,此為福壽兩備之命也。
7、「正偏自處」;乃命中夫婦相合,復遇比肩分爭,如一位夫星,有兩位妻星爭合。若本身自旺,彼身值衰,四柱不衝,則我正而彼為偏,若彼旺我衰,四柱衝我,則彼正而我為偏矣!蓋我身旺有氣,則夫從我為正,我身衰而別位旺,則夫從別位,我反為偏,謂之彼旺,爭去我夫,我只得為偏;或自旺太過,柱無夫星者,亦為偏;或官殺混雜,或傷官太重,亦為偏,更淫濫。
8、「招嫁不定」;月令中有夫星透幹,與己相合,己身從伏,其夫星卻無氣,時引夫星,或煞星,卻乘旺地,來克己身,又從伏偏夫,故謂之招嫁不定。若夫星不旺,或受克制,必難論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