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衝衝地去買個新號,可是它可能在數月前還有主人,這便是回收再利用的「還魂手機號」,業界一般稱之為「二次放號」。
再啟用後,新舊號主的麻煩開始了。用「二次放號」「回收手機號」「舊號碼再利用」等關鍵詞在搜尋引擎一搜,會看到許多新聞,幾乎月月有。最新一條是9月29日浙江今日早報報導的:一女子新買了手機號,裝入智慧型手機之後,居然發現能夠登錄到一個第三方支付帳號裡去,於是利用這個帳號綁定的銀行卡給自己轉了4000多元人民幣。原來,她買的是一個回收手機號,那個第三方支付帳號是前手機號主的。這樣的新聞不勝枚舉,4000多元還算好的了,被盜上萬者比比皆是。
除了傷財外,舊號主們還面臨著隱私可被洩露的窘境。第三方支付帳號裡除了錢,也關聯著許多個人信息,最直觀的是自己甚至親朋好友的地址電話。而在網絡時代,也十分提倡雲儲存服務,有人的手機號便是雲服務的帳號,通過簡單的尋回密碼便可以堂而皇之地登錄了。比如說,今年1月份浙江在線報導了一條新聞,一位朱女士新購買了某品牌的手機和一個新號。誤打誤撞下,通過找回密碼的方式登錄進了該品牌手機裡提供的「雲服務」,令她嚇一跳的是雲端裡滿存著前號主的個人隱私資料,包括照片、簡訊、通信錄等。
新號主無法綁定服務,還可能被「債主」、商家騷擾……當然,新號主也煩。想用手機號綁定一項服務卻發現此號已經用過了,無法再綁定,這樣的情形讓人鬧心。更加痛苦的是找舊號主的騷擾電話。有的人停用手機號是因為躲債等上不得臺面的原因,新號主可要被債主給「問候」了。今年4月,央廣經濟之聲報導過這樣一個案例:馮女士在北京買了個135打頭的手機號,結果天天被「問候」,怎麼耐心解釋都不行,甚至有人詢問她是否和原號主結識,其涉及一起經濟案件。
通過以上種種事例不難總結,「還魂手機號」的問題實在太多,而且花樣百出,虐人不已。然而,由於個案一般都被當作普通民生社會新聞,散見於各媒體,不像「電信詐騙」那般奪人眼球,因此很少有系統的關注與公共討論,最多也就是相關機構和商家提醒消費者解除綁定。可是,在手機號越來越和大家的資金安全、個人隱私聯繫的時代,這個問題的影響範圍非常大,不得不重視了。
在關於「還魂手機號」的民生社會新聞中,地方通訊公司往往會表示無奈——手機號碼資源是有限的,手機用戶越來越多,號碼資源越來越緊缺,十分需要回收再利用。此話不假。電話號碼不是一串普通的數字,是不能胡來的,需要向國際電信組織等相關機構取得授權,並受其標準的約束。不能貿然地把13位數升為14位數,這會涉及到巨大的社會成本。號碼用起來非常快,尤其是到了3G、4G時代,上網卡也是需要號碼的,所以專業人士很擔心不夠用了。以中國香港為例,在2008年的時候,香港電訊管理局表示擔憂8位數的電話號碼按照當時的趨勢在7年以後用完,因此打算向囤積閒置號碼的運營商加收費用。總之,電信號碼資源被認為是一種有限的國家資源,而各大運營商需要得到電信主管部門的批准和管束。
目前缺少我國回收利用號碼的公開統計資料,不過倒是可以參考一下美國。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的官方數據是每年大概有3700萬「新手機號」是回收再利用號。影響之大,可見一斑。舉個小小的花邊新聞例子,2007年,美國媒體曾報導過,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一位女學生竟然買到個神奇的回收號碼,前主人是名媛帕麗絲·希爾頓。看來,誰都有可能一不小心「中獎」了。
可給電信消費者帶來的損失,卻是可以盡力防治的運營商不能把自己當作國有資源的管理者,而應該當消費者的服務商是的,手機號碼資源有限,再利用不可避免。然而,「還魂手機號」的麻煩卻絕對有運營商的責任。
最主要的是號碼回收和再利用的間隔期問題。倘若不去一個個打服務電話或者上網查,大家很難弄清楚到底欠費停機多久會被銷號、放號。原來,各地的運營商規定不同。錢江晚報今年1月的報導《一個棄用手機號會出賣所有隱私 註銷手機號請解除所有綁定》中,記者諮詢了三大運營商客服,移動表示欠費60天銷號,之後投入市場;電信公司表示,普通的手機號碼銷號三個月後會重新投入市場,如果是合約機,欠費三個月將強制銷號,再過三個月後才會重新投放市場;而聯通的號碼,銷戶需事先預約,滿31天後才算正式銷號,何時重新投放市場也沒有具體規定。共同的是「三家運營商均表示,現在號碼資源越來越緊張,以後號碼被重新出售的間隔時間只會越來越短。」短暫的間隔自然讓舊號主以及舊號主的聯繫者們缺乏反應時間。而與大陸不同,我國臺灣地區是有統一規則的,欠費6個月號碼回收,回收後的號碼在2—3個月之後才會另行配用。
手機號是國家資源,通過運營商之手租用到普通用戶手中,然而運營商也不能站在一個管理者的角度,只考慮號碼資源的利用效率,而不理會給消費者帶來的麻煩。如此混亂之下,確實應該學習臺灣地區的做法,規定一個統一的冷凍期,結束各自為政、時間間隔越來越小的局面。而在號碼的冷凍期,便可以同時給那些撥打此號碼的人發出該號碼已經吊銷並回收的音訊,最大程度地減少新號主可能遭受的騷擾。另有一些熟悉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人士提出,應該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在購買號碼的時候就明確這是一個回收號碼,讓消費者進行選擇。雖然不是國際慣例,卻也值得參考。因為一些地方把舊號當新號賣,是十分注重舊號的「翻新」工作的,運用一些技術手段減少對新號主幹擾。然而,中國大陸相反,甚至發生過「還魂手機號」以前的增值服務沒取消,資費帶到新號的情況。
同時,過於依靠手機號碼的網絡服務提供商確實該有所作為,而這需要運營商的配合美國也是一個「還魂手機號」大國。美國的電信消費者保護最看重的是反騷擾,不取得號主的同意就打各種推銷電話是不行的。可尷尬在,前號主可能確實在商家留了電話並表示了同意,而商家並沒有及時地得到銷號信息,那麼新號主就被打擾了。相關法律可沒有界定是取得哪個號主的同意。官司不斷。到了今年,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也坐不住了,在電信消費者保護的法規裡加了一條,大意是——商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騷擾」消費者一次後,一旦被告知換號了,便不能再行聯繫,否則就違法了。不難看出,這樣的條款非常偏向個體消費者的。
中國國內情況複雜多了,如前文所言,除了對新號主的騷擾而外,更重要的是舊號主的財產、隱私的安全問題。因為太多的重要網絡服務過分倚重於手機號的綁定了。儘管和美國的情況不同,依然可以借鑑其消費者保護的思維。消費者可能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及時主動解除綁定。最好的辦法是電信運營商和重要服務提供商之間保持溝通,前者定期向後者提供「還魂手機號」名單,後者解除綁定。這樣做當然會增加很多成本和功夫,不過卻是最能夠保護普通消費者利益的。而現在手機綁定的東西實在太多了,甚至消費者自己都不能記起來,一個個去鬆綁效率太過低下,所以需要圈定重點服務商的範圍並確定他們的責任。當然,對於騷擾電話、推銷電話來說,可以直接學習美國最新的規定。
消費者也是需要被教育的。前文提到的隱私照片被洩露的案例裡,舊號主不光是忘記解除綁定,同時還在繼續使用雲儲存帳戶,以至於新號主登錄進去的時候看到不少最新的照片。而綜合以往的許多案例,一些電信消費者甚至不知道手機號碼回收之後會再次被售賣,或者會很快被賣,因此大而化之地不管不顧。對於此,不管電信運營商還是網絡服務提供商都應該盡到更多的提醒義務。當然,公共輿論空間對於「還魂手機號」的關注和討論也非常重要,否則許多電信消費者還是雲裡霧裡,不「掉進坑」還不知道問題有多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