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煜)接到一審判決結果後,王豔沒有說話,轉身準備收拾東西,她說自己將要提出上訴。
王豔是遼寧大石橋搶劫運鈔車男子李緒義的母親。2016年9月7日下午,李緒義利用擔任運鈔車司機的便利,持手槍將農行運鈔車600萬元押運款搶走。當晚21時左右,李緒義在自家屋內被警方抓獲。從案發到李緒義落網前後不到8小時,涉案贓款被全部追回。
今日上午,案件一審宣判,李緒義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萬元。
「搶劫跟經濟狀況有關」
新京報:什麼時候收到判決結果?
王豔:案子是(今年)1月底開庭,今天上午收到的判決結果。
新京報:對於一審判決有心理準備嗎?
王豔:之前做過一些打算,包括刑期,但是最終的這個結果,我覺得還是比較重的,之前和律師接觸,我們認為應該最後是十年左右。另外還有5萬元的罰金,這個還是比較難承受的。
新京報:李緒義的性格如何?
王豔:我自己的兒子我清楚,很內向,本質不壞,他去做這個事(搶劫),跟我們家裡的經濟情況有關係。
新京報:家裡的經濟狀況出了問題?
王豔:我們家本來做工程,但是到現在裡外裡算起來,有三百五十萬工程款沒結清,這是別人欠我們的;我們也還欠著外債兩百多萬,這樣算起來,就把家裡拖垮了。
「回去準備上訴」
新京報:現在家裡情況怎麼樣?
王豔:就是我出去打工,一個月能有個三千多的工資,就靠這個了。
新京報:準備上訴嗎?
王豔:在庭上沒有提,兒子說是要想想,我們現在準備上訴。我現在回去就和律師見面,商量一下後面的事。
新京報:下一步有什麼打算?
王豔:也談不上什麼打算了,把別人欠我們的錢要回來,把我們欠別人的錢還了,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