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字格局
正官格
成格的條件:
1、沒有重官,不露殺,沒有合官,刑衝。
2、天幹必須透財或印,或地支會財或印。
3、沒有刑衝破害(子平真全基本不講破害)。
4、不透財印的八字是孤官無輔。
一、官用財印並透,兩不相礙,貴氣就大,如果相併,貴氣就小。
運:正官用財印,身稍輕則取助身,官稍輕取助官,若官露不可逢合,不可雜殺,不可重官,忌刑衝。
二、正官用財。財生官,如果地支合化為印,而天幹透財,不忌財印相併。
運:喜身旺印綬,忌食傷運。如果身旺財輕官弱,仍取財官運。
三、正官用印。地支合化財不忌財印相併。
運:喜財,傷、食,如果官重身輕而配印,則喜身旺,忌財運。
四、官格透傷食。遇傷在於配印,官格透傷用印,忌見財,因財破印,如果有財而貴的,是原局合去財。
運: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喜官、印。忌財運。如果原局印綬疊出,財運也無害。
五、官格帶殺。混殺貴乎取清。官殺混雜,按例「合殺留官」。
運:陽日主是用劫財合殺,別的運都可行,就不可以行殺運。
陰日主是用傷官合殺,只能行食、傷、財運。不可走印運。
財格
財喜根深,不宜露出,透一也可,太多則露。財旺生官不忌露。
一、財旺生官。身強而不透傷官,不混殺,貴格。
運:
1、財旺生官,不忌比劫,忌傷官,殺運。喜身旺、印綬。
2、如果原局透印,則不怕傷官,只忌殺運。
3、如果原局帶食神者,大運喜印綬。只忌殺運。
二、財食相生。身強而不露官,略帶一位比劫,也覺有情。透官身弱,則破格。
運:講究身強身弱,身弱喜比劫印綬。身強喜財、食、殺。忌印。都忌官運。
三、財格配印。因孤財不貴,配印幫身,即印取貴。條件是財印不可並位。如果並位,不管身強身弱,都無法調停。
運:財格配印,運喜官鄉,身弱喜行印旺之鄉。忌財地。
四、財用食而兼用印。條件是食與印兩不相礙,或者地支裡有暗官去食護官,皆貴格。要是兩相礙,那就減福了。
運:身旺喜財、食運。身弱喜比、印、殺運。都忌官運。
五、財用傷官。條件是露財不甚旺,而且比劫強,露一位傷官以化之。如果財旺無劫而透傷,反為不利了。
運:財帶傷官,不論身強身弱,喜財運,忌官、殺、印運。
六、財帶七殺。或合殺存財,或制殺存財,皆貴格。
運:財帶殺,必須是制殺或合殺。不論日主強弱,比、劫、印、食、傷運為吉。忌官、殺、財運。
七、財用殺印。生助殺為忌,印來化之,格成富局,冬土逢之也貴。如果財用殺印而印獨(單用印了,印不透不行)財殺並透,不貴也不富。
運:財用殺印,靠印化殺。不論日主強弱,印運最佳,最忌財運。
八、單透財也為貴,因月令有暗官。(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壬生巳月棄財就殺。
九、財格劫刃太重,棄財就殺,殺格來論。
印綬格
一、印綬用官。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條件是透正官,不見衝刑,合印,合官,只要官星清純就是佳造。
運:官露印重喜財運,食傷運也吉。忌殺、刃運。
印綬用官帶傷食而貴的,傷食必須與官不並立。
運:喜官、印、殺運不忌。忌傷、食運。
二、印用傷食。必須身強印旺,恐其太過,瀉身以為秀氣。若印淺身輕,則貧寒之局。
運:忌官運。喜財、傷、食、殺運吉。
三、印綬用殺。條件食身輕印重或印輕身重,要有所不足,始為有情。如果身印並重而用七殺,非孤即貧。
運:喜傷、食、身旺之方。忌財運。
印綬用殺帶傷食,用殺而有制,生身而有瀉,不論身旺印重,皆貴。
運:喜身旺、印綬、傷、食運。忌財、官運。
四、印綬用財。條件是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只要印根深,無妨財破。如果印輕財重,又沒有劫財來救,則為貪財壞印,貧賤之局。
運:印輕喜比劫地,官、印也吉。忌財運。印重喜官印運。忌財運。
如果印重財輕而兼透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既可就富,但不貴。(要是貴的話,則是合財存食。)
運:印輕不利見財。
五、印格透官殺。合殺或有制,皆為貴格。
運:喜食、傷、印綬、身旺運。忌財、官、殺運。
六、化印為劫。(印格化為比劫格)棄之以就財官。
運:財、官運佳。
食神格
一、食神生財。美格。條件是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身強、食旺、財透大貴格。喜歡生正財(正財格局高。)無根之財不太管用。如果天幹同時見到正偏財,疊疊重見,則富貴不巨。
運:財重食輕。喜財、食運。財、食重則喜幫身運。忌官、殺運。不管日主強弱。
特殊1、食神藏在地支,天幹露傷官,主人性格剛烈。(藏食露傷)
特殊2、夏木食神生財,火炎土燥,富貴的大多是武職。
二、食神用殺印。食神格用殺印,最為威權顯赫。
運:食用殺印。喜印旺運。身旺、食傷也是好運、官殺運也吉。忌財運。
1、食神格無印而單露殺。只要無財,也是貴格。有財就是攻身,貧賤之局。
運:食神帶殺A:如果食太重而殺輕,條件是七殺無根,印運最吉,財運也好(七殺有根大忌財運),不在身強弱。
B:不論身旺弱,喜印運。身旺食、傷也是好運,(身弱平運)。大忌財運。身弱、殺克身,印運好、比劫運也佳
特殊格局
1、金水食神用殺,貴而且秀(金水食神用殺最好)
2、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木火食神不怕印。
3、食神忌官,金水食神就不忌,金水傷官可見官。
4、食神格不用財而用殺、印多主權貴。金水食神見殺印尤佳。
三、食神有氣。單用食神,沒有財官印,只有食神和身。
運: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四、食神帶印(逢梟)
1、食神帶印的條件是食神太旺而帶印,印的根不重(食神和印得較量)也可富貴。
運:喜食、傷、財。忌印、官、殺運。
2、食神帶印,逢梟。透財以解。也有富貴的。
運:喜食、傷、財。忌印、官、殺運。
五、食神透官、殺
食神無財,而正官、七殺並見天幹,也主小貴。
食神而官殺竟出,也可成局,但是不怎麼大貴。(要制一、留一)
六、食神透財殺。
1、如果食神透殺,本忌見財,而財先殺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來生助七殺,也可就貴(這是食神用殺帶財的用法)
2、食神財殺並透,必須合殺存財或制殺存財。如果都沒有則必須財先殺後,中間食神,如殺先財後則不可行。
七殺格
一、殺用食制。殺旺、食強、身旺。極為貴格。符合這三點則無人不貴。
1、條件是不能露財、透印。(因為財能轉食生殺,印能夠去食護殺)
2、天幹如果明見財,則財一定要在食神之前,就是要「財先食後」。要是反了,那就麻煩了,後果是因財致禍,終無結果,後來失敗。
3、如果天幹透印,則必須食神在地支多根。(2個以上)
運:殺重食輕,運要助食。食重殺輕,運要助殺。殺食平均,日主弱要助身。忌官運混,印運奪食。
二、七殺用印。殺印相生得重點不在日主強弱,殺印相生必須是殺印同在月令的一個地支透出,就是同根月令,否則無效。殺重身輕而用印,印即使不同月令,也為有情,(殺用印化)但貴氣不大。
運: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忌財運。
(印綬用殺,身要一強一弱,身旺透殺孤貧,身弱為佳,忌財運,喜食傷運。)
三、七殺用財(救應)條件是七殺逢食制天幹透印了。(印是去食護殺的)則財來破印,食制殺。
運:殺格用財,喜傷、食、財、殺運。忌劫財、印運。
特殊用法:身重殺輕,七殺格又化為印格,這樣就用神不清,用財清格。
運:殺弱用財,財旺喜歡食神、比劫、印運不忌。如財弱喜財、殺運。
四、七殺帶正官。必須官殺去清,去官留殺或者去殺留官,要注意的是地支可以用衝去官或者去殺的。
運:不論去官留殺還是去殺留官,大運跟身旺弱有關,身輕助身,食輕助食。不可克去取清之物和制殺之神。
五、殺用陽刃。殺無刃不顯,逢殺看刃是也。
運:殺用刃,殺重用食傷制,刃重則助殺,最忌官運。
六、棄命從殺。以外格祥之。
傷官格
夏木見火,冬金見水,秀之尤秀也。
一、傷官生財。
1、只要身強而財有根,便為貴格。要不見官。
2、化傷為財,大為秀氣(冬金不貴,凍水不能生木)合局化財。
3、財傷有情。傷官與財同根月令叫財傷有情。
傷官生財不忌比劫,當作幫身看,財不分正偏。
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喜比劫,印運。身強財輕,喜財、傷運。重點在日主強弱。
二、傷官配印,印能制傷為貴。條件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印透也要有根。(夏木逢潤,其秀百倍)不可以天幹正偏印重疊出現,印多,貧窮之格。傷官配印的基本條件是印旺身弱。要是身強印旺則層次就低了。
運:喜官、殺、印、傷、食。大忌財運。
三、傷官兼用財印,本不並用,只要幹頭兩清而相礙。又必生財者,財太旺而帶印,配印者印太重而帶財,調停中和,遂為貴格。一種情況是,財太重而帶印,兩不相礙,另一種情況是,印太重而帶財。命局重不平衡在大運中求平衡。如果命中平衡則是普通人。
運:財多帶印,運喜助印,印多帶財,運喜助財。不在日主強弱,在於求財印的平衡。
四、傷官用殺印。條件是傷多身弱,靠殺生印以幫身制傷,但不能見財,貴。
運:喜印、傷、食。忌財、官運。
五、傷官帶殺,貴。關鍵是傷官與七殺來衡量。和日主的旺弱無關。
運:傷官帶殺,喜印,忌財。如果傷重殺輕,印、財為吉。
如果七殺根重,則喜傷、食、印綬、比劫身旺。忌財。
六、傷官用官。別的都不能用,只有金水傷官可以。條件是金水傷官見官,要財印相隨,不可以傷官與官並透。如果孤官無輔,或官傷並透,則發福不大。
特殊的冬金用官而又化傷為財,則為極秀極貴。(不是金水傷官的要化傷為財,傷非其傷,做財旺生官看。)
如果傷官而官殺並透,(合或制)只要幹頭取清,金水得之也清,不然就沒用了。
運:喜財、印。忌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也可行。
陽刃格
只有五陽幹有,五陰乾無。如果刃不在月令上,在年月日時支者,只做幫身用,不算格局。
一、陽刃用官、殺。條件是財印相隨,尤為貴顯,不可孤官無輔。用官可以透刃,用殺不可透刃(刃能夠合殺)。官殺只宜單獨使用,如混,要取清。(庚生友月,不怕官殺混,這是特殊格局。)
1、官殺制刃格局也有高低1官、殺露而根深,其貴也大。
2、官、殺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
有官殺制刃帶傷食而貴者,因為有印護,或是殺太重而裁損之,官殺混而取清之。(而且陽刃格,利於留殺。)
運:
1、陽刃用官,運喜助官,如果官根深,則印綬比劫也好運,忌傷、食、合官運。
2、陽刃用殺,殺不太旺,運喜助殺,殺要是太重,則喜比劫印綬,傷、食也好。殺不重,傷食就不好了。
3、如果官殺一位浮在天幹,則反喜財殺之運了。
4、陽刃官殺並出,不論去官去殺,運喜制服,身旺運好。財運、官運為忌。
特殊格局:
1、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配印。
2、戊生午月,幹透丙火,支會火局,則化刃為印,或官或殺,透則去刃存印,其格越清。如果財殺並露,則範去印存殺之忌,不作生殺制殺例,富貴兩空了。
二、陽刃用財。條件是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不可以取貴,但可以取富。不然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建祿月劫
一、祿劫用官。條件是官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便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為破格,合去傷官也為貴。)
1、透官而財印不相併,以官隔之,格局大。所謂身強值三奇。
2、用官印護,用官財助。
運:
1、印護官喜財,不怕傷官、食神和比劫。忌合官運,七殺混。
2、用官用財生。喜印、官、財運。忌傷、食、殺運。
用官而透財與透印相同處都忌七殺,不同處帶財忌食傷,帶印不忌。
二、祿劫用財。條件是要帶食、傷。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不然就二財相剋了。(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如果幹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也可以就富但是不貴。)化劫為財與化劫生財,大為秀氣。
運:祿劫用財帶傷食。財食重喜印綬,不怕比劫。財食輕喜助財,不喜印綬比劫。殺為平運,忌官運。
三、祿劫用殺。(食制)必須制服
運:祿劫用殺食制,食重殺輕,運來助殺。食輕殺重,運助食。
四、祿劫用殺而又帶財。(用殺本為不美,如果能去殺存財,就又成貴格。
運:合殺存財。喜傷、食、財、官比劫運。如果合財存殺,用食制,殺輕助殺,食輕助食。
五、祿劫用傷食。瀉其太過,也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因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金水相涵,木火通明也。這是特殊的。
運:喜財、殺。忌印、透官運。如果傷食太重,喜財、印。忌官。
六、祿劫而官殺竟出,必須取清為貴格。如果兩官竟出,必須制服,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有傷官制一個)。官殺有而無制服,運行制服,也可以發財,但不可以官殺太重致令身危也。(性命不保)。喜傷、食、比劫。忌印綬、財、官
第二、八字用神調候表
甲木喜用提要:
寅月--- 丙,癸. 調和氣候為要,丙火為主,癸水為佐.
卯月--- 庚,丙,丁,戊,己. 陽刃架殺,專用庚金,以戊,己滋殺為佐.無庚,用丙,丁洩秀,不取制殺.
辰月--- 庚,丁,壬.用庚金必須丁火制之,為傷官制殺.無庚用壬.
巳月--- 癸,庚,丁.調和氣候,癸水為主.原局氣潤,庚丁為用.
午月--- 癸,庚,丁.木性虛焦,癸為主要,無癸用丁,亦宜運行北地. 木盛先庚,庚盛先丁.
未月--- 癸,庚,丁.上半月同五月用癸.下半月用庚丁.
申月--- 庚,丁,壬.傷官制煞,用丙調候,丁丙並用為佐.
酉月--- 庚,丁,丙.用丁制然,用丙調候,丁丙並用為佐.
戌月--- 庚,甲,丁,壬,癸. 土旺者用甲木,木旺者用庚金. 丁,壬,癸為佐.
亥月--- 庚,丁,丙,戊. 用庚金,取丁火制之,丙火調候. 水旺用戊.
子月--- 丁,庚,丙.木性生寒,丁先庚後,丙火為佐. 必須支見巳,寅,方為貴格.
丑月--- 丁,庚,丙. 丁火必不可少,通根巳,寅,甲木為助.用庚劈甲引丁.
乙木喜用提要:
寅月--- 丙,癸.取丙火解寒,略取癸水滋潤,不宜困丙.火多用癸.
卯月--- 丙,癸.以癸木,以丙洩秀,不宜見金.
辰月--- 癸,丙,戊.若支成水局,取戊為佐.
巳月--- 癸. 月令丙火得祿,專用癸水,調候為急.
午月--- 癸,丙.上半月專用癸水,下半月丙癸並用. 未月 癸,丙.潤土滋木,喜用癸水,柱多金水,先用丙火.夏月壬癸,切忌戊,己雜亂.
申月--- 丙,癸,己.月垣庚金司令,取丙火制之,或癸水化之.不論用丙用癸,皆己土為佐.
酉月--- 癸,丙,丁.上半月癸先丙後,下半月丙先癸後,無癸用壬.支成金局,又宜用丁.
戌月--- 癸,辛. 以金髮水之源.見甲,名藤蘿系甲.
亥月--- 丙,戊. 乙木向陽,專取丙火.水多以戊佐.
子月--- 丙.寒木向陽,專取丙火,忌見癸水.
丑月--- 丙.寒谷回春,專用丙火.
丙火喜用提要:
寅月--- 壬,庚.壬水為用,庚金髮水之源為佐.
卯月--- 壬,己.專用壬水,水多用戊制之,身弱用印化之.
辰月--- 壬,甲.專用壬水,土重以甲為佐.
巳月--- 壬,癸,庚.以庚為佐,忌戊制壬.無壬用癸.
午月--- 壬,庚.壬庚以通根申宮為妙.
未月--- 壬,庚.以庚為佐.
申月--- 壬,戊.壬水通根申宮,壬多必取戊制.
酉月--- 壬,癸.四柱多丙,一壬高透為奇.無壬用癸.
戌月--- 甲,壬.忌土晦光,先取甲疏土,次用壬水.
亥月--- 甲,戊,庚,壬.月垣壬水秉令,水旺用甲木化之,身煞兩旺,用戊制之. 火旺用壬,木旺宜庚.
子月--- 壬,戊,己.氣進二陽,丙火弱中復強,用壬水,用戊制之.無戊用己.
丑月--- 壬,甲.喜壬為用,土多不可少甲.
丁火喜用提要:
寅月--- 甲,庚. 用庚金劈甲引丁. 卯月 庚,甲. 以庚去乙,以甲引丁.
辰月--- 甲,庚. 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
巳月--- 甲,庚. 取甲引丁,甲多又取庚為先.
午月--- 壬,庚,癸. 火多以庚壬兩透為貴.無壬用癸,為獨煞當權.
未月--- 甲,壬,庚. 以甲木化壬引丁為用,用甲不能無庚,取庚為佐.
申月--- 甲,庚, 丙,戊. 取庚劈甲,無甲用乙.用丙暖金曬甲,無庚甲而用乙者,見丙為枯草引燈.水旺用戊.
酉月--- 甲,庚, 丙,戊. 取庚劈甲,無甲用乙.用丙暖金曬甲,無庚甲而用乙者,見丙為枯草引燈.水旺用戊.
戌月--- 甲,庚,戊. 一派戊土無甲,為傷官傷盡.
亥月--- 甲,庚. 庚金劈甲引丁,甲木為尊,庚金為佐,戊癸權宜酌用.
子月--- 甲,庚. 庚金劈甲引丁,甲木為尊,庚金為佐,戊癸權宜酌用.
丑月--- 甲,庚. 庚金劈甲引丁,甲木為尊,庚金為佐,戊癸權宜酌用.
戊土喜用提要:
寅月--- 丙,甲,癸. 無丙照暖,戊土不生,無甲疏劈,戊土不靈. 無癸滋潤,萬物不長,先丙,次甲,次癸.
卯月--- 丙,甲,癸. 無丙照暖,戊土不生,無甲疏劈,戊土不靈. 無癸滋潤,萬物不長,先丙,次甲,次癸.
辰月--- 甲,丙,癸. 戊土司令,先用甲疏,次丙,次癸.
巳月--- 甲,丙,癸. 戊土建祿,先用甲疏劈,次取丙癸.
午月--- 壬,甲,丙. 調候為急,先用壬水,次取甲木,丙火配用.
未月--- 癸,丙,甲. 調候為急,癸不可缺,丙火配用.土重不能無甲.
申月--- 丙,癸,甲. 寒氣漸增,先用丙火.水多,用甲洩之.
酉月--- 丙,癸. 賴丙照暖,喜水滋潤.
戌月--- 甲,丙,癸. 戊土當權,先用甲木,次取丙火. 見金,先用癸水,後取丙火.
亥月--- 甲,丙. 非甲不靈,非丙不暖.
子月--- 丙,甲. 丙火為尚,甲木為佐.
丑月--- 丙,甲. 丙火為尚,甲木為佐.
己土喜用提要:
寅月--- 丙,庚,甲.取丙解寒,忌見壬水,如水多,須以戊土為佐.土多用甲,甲多用庚.
卯月--- 甲,癸,丙. 用甲忌與己土合化,次用癸水潤之.
辰月--- 丙,癸,甲. 先丙後癸,土暖而潤,隨用甲疏.
巳月--- 癸,丙.調候不能無癸,土潤不能無丙.
午月--- 癸,丙.調候不能無癸,土潤不能無丙.
未月--- 癸,丙.調候不能無癸,土潤不能無丙.
申月--- 丙,癸.丙火溫土,癸水潤土,七月庚金司權,丙能制金,癸以洩金.
酉月--- 丙,癸.取辛輔癸.
戌月--- 甲,丙,癸.九月土盛,宜甲木疏之,次用丙癸.
亥月--- 丙,甲,戊.三冬己土,非丙暖不生.初冬壬旺,取戊土製之,土多,取甲木疏之.
子月--- 丙,甲,戊.三冬己土非丙暖不生.壬水太旺,取戊土製之,土多,取甲木疏之.
丑月--- 丙,甲,戊.三冬己土非丙暖不生.壬水太旺,取戊土製之,土多,取甲木疏之.
庚金喜用提要:
寅月--- 戊,甲,壬, 丙,丁. 用丙暖庚性,慮土厚埋金,須甲疏洩. 火多用土,支成火局用壬.
卯月--- 丁,甲,庚, 丙. 庚金暗強,專用丁火,借甲引丁,用庚劈甲. 無丁用丙.
辰月--- 甲,丁,壬, 癸. 頑金宜丁,旺土用甲,不用庚劈. 支火宜癸,幹火宜壬.
巳月--- 壬,戊,丙, 丁. 丙不 金,惟喜壬制,次取戊土,丙火為佐. 支成金局,變弱為強,須用丁火。
午月--- 壬,癸.專用壬水,癸次之,須支見庚辛為助.無壬,癸,用戊,己洩火之氣.
未月--- 丁,甲.若支會土局,甲先丁後。
申月--- 丁,甲.專用丁火,甲木引丁.酉月丁,甲,丙.用丁甲 金,兼用丙火調候.
戌月--- 甲,壬.土厚先用甲疏,次用壬洗.
亥月--- 丁,丙.水冷金寒愛丙丁,甲木輔丁.
子月--- 丁,甲,丙.仍取丁甲,次取丙火照暖,一派金水,不入和暖之鄉,孤貧. 丙丁須臨寅巳午未戌支,方為有力.
丑月--- 丙,丁,甲.仍取丁甲,次取丙火照暖,一派金水,不入和暖之鄉,孤貧. 丙丁須臨寅巳午未戌支,方為有力.
辛金喜用提要:
寅月--- 己,壬,庚.辛金失令,取己土為生身之,本欲得辛金髮用,全賴壬水之功.壬己並用,人庚為助.
卯月--- 壬,甲.辛金失令,取己土為生身之,本欲得辛金髮用,全賴壬水之功.壬己並用,人庚為助.
辰月--- 壬,甲.若見丙火合辛,須有癸制丙,支見亥子申,為貴.
巳月--- 壬,甲,癸.壬水洗淘,兼有調候之用,更有甲木製戊,一清澈底.
午月--- 壬,己,癸.己無壬不溼,辛無巳不生,故壬,巳並用.無壬用癸.
未月--- 壬,庚,甲.先用壬水,取庚為佐,忌戊出,得甲制之,方吉.
申月--- 壬,甲,戊.壬水為,甲戊酌用.不可用癸水.
酉月--- 壬,甲.壬水淘洗,如見戊己,須甲制土,支成金局無壬須用丁火.
戌月--- 壬,甲.月辛金,火土為病,水木為藥.
亥月--- 壬,先壬後丙,名金白水清,餘皆酌用.
子月--- 丙,戊,壬,申.冬月辛金,不能缺丙火溫暖,餘皆酌用.
丑月--- 壬,戊,己.同上,壬先,戊己次之,總之,丙火不可少也.
壬水喜用提要:
寅月--- 庚,丙,戊. 無比劫者,不必用戊,專用庚金,以丙為佐.如比劫多,又宜制之,一戊出,名一將當關,群邪自伏.
卯月--- 戊,辛,庚. 三春壬水絕地,取庚,辛發水之源.水多用戊.
辰月--- 甲,庚. 甲疏季上,次取庚金髮水源,金多預丙制之為妙.
巳月--- 壬,辛 庚,癸.壬水弱極,取庚,辛為源,壬癸比劫.
午月--- 癸,庚,辛.取庚為源,取癸為佐.無庚用辛.
未月--- 辛,甲.以辛金髮水源,甲木疏土.
申月--- 戊,丁.取丁火佐戊制庚,戊土通根辰戌,丁火通根午戌,方可為用.
酉月--- 甲,庚.無甲,用金髮水之源,名獨水犯庚辛,體全之義.
戌月--- 甲,丙.以甲制戌中戊土,丙火為佐.
亥月--- 戊,丙,庚.如甲出制戊,須以庚金為救.
子月--- 戊,丙.水旺宜戊,調候宜丙,丙戊必須兼用.
丑月--- 丙,丁,甲. 上半月專用丙火,下半月用丙,甲木為佐.
癸水喜用提要:
寅月--- 辛,丙. 用辛生癸水為源,無辛用庚,丙不可少.
卯月--- 庚,辛. 乙木司令,專用庚金,辛金次之.
辰月--- 丙,辛,甲. 上半月專用丙火,下半月雖用丙火,辛甲為佐.
巳月--- 辛. 無辛用庚.
午月--- 庚,辛, 壬,癸. 庚辛為生身之本,但丁火司權,金難敵火,宜兼用比劫,方得庚辛之用.
未月--- 庚,辛, 壬,癸. 上半月金神衰弱,火氣炎熱,宜比劫幫身,同五月. 下半月無比劫亦可.
申月--- 丁. 庚金得祿,必丁火制金為用,丁火以通根午戌未為妙.
酉月--- 辛,丙. 辛金為用,丙火佐之,名水暖金溫,須隔位同透。
戌月--- 辛,甲, 壬,癸. 專用辛金,忌戊土,要比劫滋甲,制戊為妙.
亥月--- 庚,辛, 戊,丁. 亥中甲木長生,洩散元神,宜用庚,辛. 水多用戊,金多用丁.
子月--- 丙,辛. 丙火解凍,辛金滋扶.
丑月--- 丙,丁. 丙火解凍,通根寅巳午未戌,方妙,癸巳會黨,年透丁火,名雪後燈光,夜生者貴.支成火局, 又宜用庚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