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離婚律師》近1.3億元總投資和300萬元的單集價創出了國產電視劇新高,由於總局明年將實施旨在控制電視劇製作成本的「一劇兩星」新政,因而業內人士把《離婚律師》形容成「末代劇王」。加之劇中有吳秀波、姚晨兩位大牌明星坐鎮保質,這部「劇王」一開始就吊高了大伙兒的欲望。在浙江、江蘇、天津、深圳四大衛視播出一周後,《離婚律師》果然成了網上線下的熱議焦點,其中劇中的各色案例更是引發觀眾對結婚離婚等現實話題的狂熱討論——
《離婚律師》劇情講的是兩個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如何從舌尖上的「敵人」變成愛人,最終喜結連理。不同以往的有趣之處就在於,主角的身份是離婚律師,他們帶觀眾從婚姻「死亡」的那一刻反觀婚姻過程,以法律的視角審視離婚得失,而男女主角和女編劇在劇中一個個離婚故事裡激烈地表達著男女兩性對結婚、離婚截然不同的態度。演男律師的吳秀波說,這部戲是想讓女觀眾看明白,男人為什麼不想結婚,演女律師的姚晨卻認為,這部戲讓人看了之後會「想結婚」。編劇陳彤說,這部戲看過之後會讓人正視離婚,能擁有好合好散的心態也是一種社會進步。當然,《離婚律師》必須順應時代需要,成為一部喜劇,因此,這只是一場討論,註定有個暖心的大團圓結局,無論價值觀如何碰撞,是非爭辯何等激烈,對這個社會來說,更重要的是融合。
吳秀波說
吃糧食得種地,過得好得努力工作,為什么女性以為結了婚就能一輩子幸福了呢?我要把男性在婚姻中的某些真實態度趁女觀眾還沒拍案而起的時候讓她們看進去。
提前小小劇透,恐婚的池海東最終在羅鸝威逼利誘下,摘掉了小手指上象徵獨身主義的尾戒,戴上了婚戒,兩個律師訂立了一份「永不離婚」的婚前協議。這麼圓滿的大結局,可吳秀波卻說,「這真的只是個意向,你想想,池海東為了逃婚都想得出來讓曹乾坤幫他製造一起假車禍這樣的餿招兒,他得多不想結婚啊!」他認為,生活中的池海東是一定不會再結婚了,電視劇只是一個曲筆。他解釋說:「這部戲是把婚姻中的矛盾和對婚姻的態度擺出來,不做任何評判。立場決定態度,所以,這部戲講的也是男女雙方因為立場不同而對婚姻所持的態度差異。這部戲到結尾,我們只做了一件事,叫『愛情至上』,我們只叫人相信愛情,但對待婚姻的態度,還是各種觀點並立的。」
故事一開始,吳秀波飾演的池海東打輸了自己的離婚官司,導致業界鼎鼎大名的律師一夜之間失去了全部身家財產不說,更失去了大多金主客戶,才淪落到和姚晨飾演的初出茅廬小律師羅鸝打一宗賺不了多少錢的離婚官司。看到這裡,很多觀眾提出質疑,一場官司的輸贏會對一個律師的職業生涯產生這麼嚴重的負面影響嗎?編劇陳彤的解釋是,池海東是在法庭上對女性、對婚姻的一番刻薄言論流傳於網絡,被當成一個無恥前夫形象,而大公司是不願意再和一位名譽不好的律師合作。這些刻薄言論有些是出自現實中的專業律師之口,有些是出自吳秀波之口,被諷刺為「混蛋邏輯」,比如說,女人就像華爾街股市上的一個倉位,既然知道她隨著歲月會貶值,就要隨時更換,避免更多損失。說到這兒,吳秀波強辯,「女觀眾生氣是必然的,所謂混蛋邏輯,那是因為立場不同。你站在女人的立場上聽這些話就是混蛋,但要做到真正的客觀,就得不持任何立場,所有的爭執都是立場之爭。在這部戲裡,我要做的只不過是讓所有女性把男人的真實想法看進去還比較能接受。」
本著這種想法,吳秀波塑造池海東。「他的每一個抱怨,每一次爭吵,我都把男性態度放進去。」故事開篇,池海東離婚,羅鸝作為他妻子的代理律師為了爭取當事人利益最大化提出在池海東的婚前財產中也分走一半,池海東憤怒地說,「如果每個女人離婚時都要拿走丈夫的一半財產,那婚姻無異於一場打劫,你怎麼不直接去搶銀行呀?」池海東愛上羅鸝後卻表明立場,不再結婚,羅鸝誤以為被玩弄了。吳秀波說:「所有的女性都以為婚姻能帶來一輩子的幸福,焦豔豔那樣的依附型這麼想,羅鸝那麼獨立自主的女性也這麼想。我就特別想給女性一個善意的奉勸,這是一個特別不符合邏輯的想法。我認為婚姻不解決所有問題,如果我結婚後不好好工作,對我太太沒用的話,我的婚姻也不會幸福。人類的所有欲望,如果要依賴於他人幫你建立和完成的話,那是不科學的。如果你要愛情的話,只要努力去找,在這一生中終有一刻會得到;如果你還要愛情長久,還要有房,有車,有文化……那是你把一生的欲望加在了另一個人身上。」
吳秀波堅持,男人的立場是恐婚,但又受繁衍後代的天性驅使去結婚,因此,經歷過一次婚姻慘敗,賠上全部身家財產的池海東一定不會傻到再想結婚。電視劇裡,羅鸝得到了愛情,也收穫了婚姻,吳秀波說,這樣的結尾是出於電視劇的兩種必然,一個是過審的必然,一個是讓人高興的必然,但電視劇達到第三種必然,真實。「看戲難道是為了看真實嗎?看戲恰巧是為了逃避真實和認知真實,在你抽離現實的那一剎那,得以看清真實。」
姚晨說
不是什麼東西都要通過婚姻來得到,但是兩個人之間最珍貴的感情真的是只有也唯有通過婚姻中歲月的積累才可能產生。沒有這種基礎,永遠也得不到這世間最長的感情。拍完這部戲我更堅定地相信愛情,相信婚姻,它提供了力量。
現實生活中,姚晨曾結束過一次七年之癢的婚姻,不久後重獲真愛,再婚,當上媽媽,現在,她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如日中天的事業,被視為標準人生贏家。從這個角度,有經歷的姚晨更有資格談論婚姻。姚晨說,羅鸝在劇中的一句臺詞也正是自己的想說的,「我相信愛情,也相信愛情會死,在我看來,沒有什麼是必須通過婚姻才能得到的,但兩個人之間最珍貴的感情只有通過婚姻才有可能產生。」
劇中涉及大量離婚案件,婚前協議成為高頻詞彙,大結局時,羅鸝和池海東訂立了「永不離婚」的婚前協議,成為他們愛的誓言。而面對婚前協議姚晨本人斷然拒絕,表示縱然有風險但絕不籤,這表達的是自己對愛情和婚姻的態度。「信任是最重要的。這是婚姻能夠維繫甚至能夠長久的不二的方法。」而關於孩子,「我覺得應該在最相愛的時候要孩子。而不是在兩個人不想愛的時候,讓孩子來維繫。」
談到《離婚律師》後遺症,姚晨和吳秀波的感受恰好相反,她說這部劇對自己的愛情觀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變得更加積極了。「它讓我更堅定地相信愛情,相信婚姻,它提供了力量。」姚晨說:「那句臺詞特別好,不是什麼東西都要通過婚姻來得到,但是兩個人之間最珍貴的感情真的是只有也唯有通過婚姻中歲月的積累才可能產生。沒有這種基礎,永遠也得不到這世間最長的感情。」 「我相信這部戲一定會讓很多人討論婚姻,討論愛情,討論自己,我相信這裡頭每一個人物都會讓人印象深刻。」
編劇說
我希望女性對自己的人生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和設計,不要把人生的全部選擇權交給男人的良心。相信愛情是一回事,把自己的全部命運交給良心是另外一回事。
編劇陳彤師從王海鴒,十年前王海鴒的《中國式離婚》冷峻刺骨,十年後,陳彤的《離婚律師》卻和暖幽默。陳彤認為,這是個人風格,也代表了時代變化。大家對婚姻的看法轉變未必是壞事,原來人把離婚當恥辱,現在人對離婚的認識是積極的,這是個人權利與自由,解除一個不太好的關係,開始一段新的生活,向前看。
電視劇開篇,陳彤安排離婚律師池海東第一個離婚,池海東和前妻的婚姻是典型的男權社會的婚姻關係,男人負責在外掙錢養家,女人不工作只需貌美如花。故事中,焦豔豔有了第三者,成為婚姻過失方,但陳彤並沒有把她塑造成一個反面形象,她說:「我很想借焦豔豔的故事提醒女觀眾,即使她自己沒有出軌,她就能這樣幸福的生活五年、十年嗎?她終究會覺得寂寞。所以,婚姻不是一輩子的幸福保證,一個女人在婚姻關係中也需要成長。」
雖然寫了很多出自男人之口的臺詞讓女觀眾看了憤慨。比如,富豪董大海因為第三者騙髮妻苗錦鳳離婚,苗錦鳳想到兩人由貧致富攜手20多年的婚姻如此慘敗,怨天尤人不甘心,律師卻說,作為一個女人,苗錦鳳無論嫁給誰,都是要承擔洗衣做飯扶老攜幼的家庭責任,作為一種人生投資,她和董大海離婚,分得全部家產,已經算是高額回報了。邏輯上,法律只保護財產,不保護感情,苗錦鳳無計可施,註定是人生的輸家。編劇陳彤曲筆安排了一場離婚典禮喚醒董大海與髮妻多年風風雨雨的情感回憶,最終回歸家庭。但這並不代表,她認同以苗錦鳳為代表的中國傳統女性的婚姻觀,陳彤說,這正是自己寫《離婚律師》的初衷。
「我當然不認同那些男律師的混蛋邏輯,但我也特別討厭用『婚姻失敗』來定義離婚,我寧可把它表述為一段婚姻的結束。是解決問題,不是失敗。」陳彤解釋,「我希望表達的是,女性要對自己的人生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和設計,不要把人生的全部選擇權交給男人的良心。相信愛情是一回事,把自己的全部命運交給良心是另一回事。」
本報記者 金力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