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男子張某,平時以給別人「看事」為生,但認為百八的小錢來錢太慢,於是想了個「掙大錢」的方法,謊稱自己女兒是某局局長,可以給別人辦工作、買到便宜門點及辦駕照……在將近兩年的時間內,張某共詐騙11人,詐騙數額高達30萬元左右。近日,海城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
張某系海城人,平時遊手好閒、好吃懶做,沒有固定工作。張某為了能讓自己既不出力又能掙錢,突然有一天他聲稱自己「出馬」了,有「大仙」附體。就在幫他人算命看事的過程中,他認識了做生意的李某,李某認為張某看事看得很準,於是兩人成了朋友,並且李某結婚時張某還去隨禮,就這樣兩人成了「好朋友」。在婚禮酒桌上,熱心的李某也向自己的親朋好友介紹了張某,誇他能能辦成大事,而且算命也很準。
宴席之後,張某在李某的朋友圈裡就「出名」了。沒過幾天,李某的幾個朋友也來找張某看事,並且也表示看得很準,就這樣張某認識了更多的人,掙錢的路子也多了。
張某憑藉「大仙」附體的謊言幫人看事,從中賺了不少錢,但在張某感覺裝神弄鬼的東西早晚會露出馬腳,另一方面每回騙來的一、二百也不能賺大錢。
於是,張某開始到處謊稱宣傳自己的女兒是某局的局長。他還向張某吹噓一些異想天開的事情,比如現在海城不讓蓋高層建築,建築商都找他女兒送禮,事情就能搞定了。他也能弄到商鋪,90平方米左右的商鋪門店只要六七萬元就能買到。
由於算命時李某及其朋友對張某深信不疑,這次李某也深信不疑。張某還跟李某說,大家都是朋友,先交2萬元定金,然後等半年之後,商鋪大票下來,能辦房產證了再把剩餘的錢補齊。收錢之後,張某還給李某打了收條。
就這樣,張某談好了第一筆生意,2萬元掙得如此輕鬆,這也讓張某嘗到了「甜頭」。用同樣的方法,張某以給人辦工作、買到便宜門點及辦駕照……陸續騙了11人,詐騙金額高達30萬左右。
好景不長,等到了該交商鋪門店的時候,張某一套也交不出來,李某及朋友多次催要,沒有任何結果。感覺不對勁的李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偵查後,原來一切只是一場騙局,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被告人能夠當庭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