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殯儀館運屍涉嫌亂收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4月03日 02:55 來源:新快報
物價部門規定120元/具,專車拉運實收570元/具,市民指其「發死人財」
清明在即,廣州殯葬服務收費問題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記者近日採訪發現,廣州城區運屍費政府定價為120元/具,但市殯儀館去市民家裡拉一具遺體,實際要收570元/具。有市民因此直指殯儀館「發死人財」。
對此,物價部門表示,如果死者家屬要求豪華車輛運屍,可與殯儀館協商,除此前提外,只能按120元/具收費,否則就涉及亂收費。
●殯儀館
從家裡拉運需570元/具
記者昨日幾次打通廣州市殯儀館報喪電話,諮詢市區運屍費標準,都得到相同的答案。接線的工作人員稱,運屍車有「拼車」和專車之分,如果是「拼車」,就只要120元/具,「拼車」的意思是:一輛車去幾家醫院,同時拉幾具遺體,不過這樣時間較久,「這樣的天氣,對遺體存放不好」。a
工作人員稱,如果死者在家裡的話,就肯定要用專車拉,專車須在120元/具的基礎上,另加450元的費用,也就是570元/具。「物價部門批准的三項殯葬服務收費裡,運屍費只有120元/具的標準,沒有什麼專車標準呀?」對於記者的疑問,工作人員說,專車是只去一個地點,專門拉一具遺體直接回殯儀館,中途不會去另外的地點拉其他遺體,「死者在家裡都是要專車拉,一直以來都是570元/具。」
運屍車專車與「拼車」的車型是否不一樣,而致價格有別?接線工作人員稱,專車與「拼車」都是一樣的車,不同的只是同時拉幾具與專門拉一具的區別。市民劉先生說,自己親屬過世,如果「拼車」的話,在運屍車輾轉過程中對遺體肯定不好,那就只能被迫接受高價的「專車」運屍了。
●市物價局 如查實必須糾正
廣州市物價局12358舉報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廣州市殯葬服務收費是按《穗價(2004)303號文》執行的。該文件規定,辦理喪事過程中的殯葬服務收費分為基本服務收費與特需服務收費兩大類,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特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基本服務項目包括遺體運送、遺體整理、殯儀服務、遺體火化、骨灰存放等服務。遺體運送「含收殮、裝卸。不得再徵收誤車費、樓層加收、抬屍等名目的費用。嚴禁以特需服務為名,變相分解收費項目、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廣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運屍費目前定價是120元/具,不存在從家裡拉和從醫院拉的區別,物價部門也從未批准過專車就可加收450元,如果死者家屬只是要求從家裡拉屍體到殯儀館,那就必須執行120元/具的標準。不過,家屬也可根據運屍車的檔次,與殯儀館自行協商,「如果你硬是要求奔馳車高檔車來拉,那就屬於特需服務了,價格是由雙方協商的。」
對於「殯儀館從死者家裡專車拉一具遺體就要加收450元的說法」,該負責人說:「哪有這樣的說法?如果是這樣說,那肯定是不合理的,我們如經查實,他們必須糾正。」
●省物價局 嚴禁趁清明超標準收費
對於廣州市殯儀館的這一做法,廣東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根據《粵價函[2006]661號》通知,運屍費全省最高標準由120元/具調為180元/具,但廣州市今年清明不作調價,必須推至5月15日之後調價。加收費只有一個條件,即「使用豪華車輛運送屍體或高級揀灰爐火化屍體的,由死者家屬自願委託並籤訂協議書,具體收費標準由死者家屬和殯儀館雙方協商確定。」如廣州殯儀館並未使用豪華車輛運屍,是不能在價外加收費的。
省物價局指出,物價部門的運屍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是唯一的,嚴禁有關方面趁「清明節」自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也不得將自願選擇的殯葬服務變相為強制性服務收費行為。新快報記者 陳志龍 實習生 張薇 李斯璐
責編:尹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