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三無青年
2020年是一個充滿了魔幻和反轉的年代。前有廣州網民爆料自己6歲的女兒遭方圓實驗小學教師體罰導致吐血,結果僅一天後就承認以上情節均屬虛構;後有山東女性苟晶控訴自己當年上大學的名額被班主任的女兒頂替,事件不斷發酵後卻被證實是在刻意誇大其辭賣慘;最近的還有女大學生梁穎發文血淚控訴自己被網際網路小微普惠金融員工羅冠軍強姦,直接導致後者被開除後卻突然又通過律師發表聲明稱兩人是普通情侶關係,自己並未被強姦。
每一次反轉,都是一次輿論的被戲弄。
2020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了「鮑毓明涉嫌性侵韓某某案」的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毓明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但是鮑毓明作為美國人,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現已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安部同時對其作出驅逐出境的決定。
煙臺市公安局的通報
至此,沸沸揚揚炒了近半年的「美國總裁父親性侵養女案」終於迎來了一個很多人並不喜聞樂見的「反轉結局」。
2020年4月9日晚,《南風窗》發布了題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一文,曝光了所謂「鮑毓明性暴力其『養女』李星星(化名,本姓韓)事件。文中聲稱:2015年,已經43歲的鮑毓明騙取了李星星母親的信任,將其時年僅14歲的女兒李星星收為養女,並帶她到北京上學。自此,李星星開始了長達4年被性暴力的生活。全文繪聲繪色、人物呼之欲出,生動的細節描寫令人細思恐極。
鮑毓明和李星星
現在這類案件的曝光,開頭基本高度統一:「受害者下決心要把自己所遭受的一切說出來」。李星星所爆出的「真相」是這樣的:
剛滿14歲時,李星星第一次遭受來自養父的性暴力,她在網上查「為什麼會痛」,一位「醫生老奶奶」告訴她「你被強暴了,要報警」。
於是在這位(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老奶奶的指引下,李星星報了警並向警方講述了自己被性暴力的全過程,還提供了給她「播放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的「線索」。但反應只是:鮑毓明消失了幾天,很快就回來了。
第二次報警,是李星星遭受持續4年性暴力後自殺未遂被送警。這次她提供了大量「證據」:沾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鮑毓明用過的紙巾、還有她被迫拍攝的裸照和視頻。
李星星稱:案件結果一直沒出來,她反覆追問,要DNA檢測結果,但警方拒絕提供。第三次報警後,辦案民警給她打了電話,卻是讓她去領《撤案決定書》,被她拒絕。之後,她還數次自殺,被救之後就繼續去告。
此案曝光後,在輿論界立刻掀起了滔天巨浪。性侵未成年女性,這在地球上絕大多數地區都是神鬼共憤、天理不容,尤其當女主角還是男主角名義上的「女兒」時,更是直接涉及到道德人倫方面的問題。網上很快開始一邊倒的聲討鮑毓明,「畜生」「豬狗不如」「倫理喪屍」「衣冠禽獸」等斥罵聲不絕於耳。2020年4月9日事件曝光後,傑瑞集團即宣布已與鮑毓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隨即,鮑毓明連續辭去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成員等四項職務;西南政法大學商學院法治企業研究院也迅速跟進,聲稱已經解除鮑毓明兼職研究員的聘任。堪稱牆倒眾人推,廣大正義感爆棚的網友們仍不解氣,繼續加大火力誓要將鮑毓明徹底批進十八層地獄,再踏上一萬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網絡評論
之後、山東、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李星星對鮑毓明的指控、以及媒體、網絡上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也組建了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南風窗》那篇字字血淚、如泣如訴的文章,被證明不是什麼紀實採訪,而是篇小說。群情激憤了大半年,最後出爐的卻是這樣一份調查結果,真是一個頗具中國特色的黑色幽默。
現在,我們來復盤一下「鮑毓明李星星案」的流水線:
2014年4月開始,鮑毓明多次在網上發布「收養」的信息;
2015年9月開始,李星星的母親為改善生活條件,在網上發布「尋求收養」的信息,並與多人聯繫商談「收養」事宜;
2015年10月10日,鮑毓明到南京與李星星母女見面,李星星被鮑毓明「收養」,後發展為兩性關係;
2015年11月,鮑毓明帶李星星到北京上學;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煙臺自殺,被救後送警。次日,李星星在煙臺市芝罘區某派出所說出了自己的遭遇,第一次立案;4月中下旬,辦案警察聯繫李星星去領《撤案決定書》。但李星星認為「撤案沒有道理」,希望再次立案;
2019年10月9日,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此案第二次立案。10月14日,鮑毓明因涉嫌強姦罪被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取保候審;
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開始大肆報導「鮑毓明性侵養女」,引發社會極大關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展開調查工作;
2020年8月以來,相關事實逐漸查清:李星星和其父所提供的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均屬不實信息,李星星真實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而非其身份證上所寫的2001年。鮑毓明「收養」李星星時,李星星真實年齡已滿18歲,已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收養條件,也未按規定辦理收養手續,故不構成養父女的關係。經調查,未發現鮑毓明有違背李星星的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之發生關係的證據;也未發現李星星存在被鮑毓明控制人身和通訊自由的情況。李星星與鮑毓明交往時已滿18周歲,不屬於法律特殊保護的未成年人。調查還顯示:李星星多次報案、對外尋求幫助,都是因為她和鮑毓明發生了矛盾,一旦兩人關係恢復,李星星立即否認報警,或者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2020年9月17日,案件水落石出,公安部門發布通告稱鮑毓明的行為不構成性侵犯罪。但因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公安部將其驅逐出境。
之前,所有人都在等待著嚴懲鮑毓明,同時從嚴打擊性侵幼女犯罪,還李星星以及很多和她有著類似遭遇的受害者一個公道。
結果,這起案件卻以這樣一個魔幻現實主義電影都拍不出來的結局收場,公眾的無處安放的同情心和正義感,統統都餵了狗。
為了照顧那些「太長不看」的讀者,我們再簡單總結一下此案件反轉的要點:
一、李星星的真實出生年月為1997年10月;
二、李星星父親於2015年3月左右將李星星戶籍信息中的出生年份改為2001年,同年,李星星的母親開始在網上發布「尋求收養」的信息;
三、在被「收養」後,李星星和鮑毓明的確發生了關係,但沒有證據證明鮑毓明採用過暴力脅迫、限制人身自由之類行為;
四、李星星此前的多次報案,均與其和鮑毓明的矛盾相關,一旦兩人和好,李星星就否認報警或要求撤案;
五、鮑毓明實際不構成犯罪,但在和李星星交往期間,的確以為對方未成年,且以「收養」的名義和對方發生關係。
只要仔細研究一下最高檢察院的通報,不難得出結論:鮑毓明和李星星兩個人其實都是受害者,或者說,根本就不存在受害者。他們之間的交易,堪稱教科書一般的「黑吃黑」。
一位美籍華裔的金牌律師,在尋找他金屬冶煉工業目標的時候,遇到了一個擅長年齡造假和仙人跳的專家。兩人隨即組成喜聞樂見的養父女兼老夫少妻CP,展開了一系列鬥智鬥勇,你來我往,你魔高一丈,我魔高十丈,比的就是看誰的下限更低。
鮑毓明和李星星母親的聊天記錄
鮑毓明的行為無法洗白,作為律師,他很清楚中國法律「與未滿14歲的女性發生關係者,無論女性是否同意,均以強姦幼女論處」,他在網上查找「收養」的信息,用良好的外在形象麻痺「養女」,並專門挑選已滿14歲的女性,都再明顯不過的表示:此人有戀童傾向,並且擅長打法律的擦邊球。
既然是深通法律的大律師,自然不可能幹強姦未滿14歲幼女這種事。可惜人家不是幼女,是滿18歲具有性防衛能力和作證能力的成年人。鮑大律師武裝到牙齒的法律武器,全都成了白費蠟的瞎子打燈籠。
李星星的一系列所作所為,可謂計劃周密,立起來的人設完全不是一個孤立無援的弱智少女,而是一個老謀深算、考慮周詳的政客形象。一旦年滿18歲,戶籍信息就很難再改了,於是李星星與其家人,趕在她年滿18歲的前幾個月,偽造了「未滿14歲幼女」的身份,同時在網上物色到了鮑毓明這樣的「戀童癖」,主動投懷送抱,再從其身上榨取利益,簡直是史詩級別的仙人跳。
2020年9月5日,鮑毓明在公眾號上發布了一篇文章《涉嫌誹謗尋釁滋事,揭開南風窗的「畫皮」》,駁斥南風窗此前文章中的多個疑點,並「十問李星星」,怒斥對方滿口謊言,誣衊自己。
鮑毓明被判定行為不構成犯罪,但不代表他的行為沒有問題。不過他還是說對了一句話:李星星確實不是什麼好人。
無論如何,一個事實是:鮑毓明有美國國籍,而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鮑毓明的身份是「在華美國人」。根據中國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而鮑毓明的所作所為,既違反了公序良俗,也明顯涉及到法律中所提到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因此,他被請回了美國老家,並且10年內不得再入境。
這場流氓和騙子的魔幻鬥法,表面看起來是兩敗俱傷,但實際上最終還是以騙子略勝一籌而告終。
「全員惡人」的鬧劇終於落幕,在「反轉新聞」一再出現的大環境下,各種反轉還是接二連三。且反轉幅度愈演愈烈。這就要求大眾必須要有獨立思考的的能力,不輕易隨大流、被網絡輿論所裹挾。否則,網絡謠言和暴力雪崩之時,所有雪花都會成為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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