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這是一個由九十年代中國北方某著名的省會城市裡發生的真實案件改編而成的故事,當時案件由於過於血腥恐怖而沒有被媒體報導,後來是一名女作家通過到女子監獄調查採訪才大白於天下。部分內容稍作改動和增加,本故事中的所有人物姓名均為化名。
端午節前夜 一個醉醺醺的女人跌跌撞撞地前來報案。
1997年端午節的前夜,一個叫作鄭喜春的三十出頭的女人跌跌撞撞地推開了長春市某派出所的大門,她無力地倚靠著門框,豆大的汗珠在她的額頭流淌,她一字一頓地說:「警察,我來報案!」
值班民警詫異地問道:「你是哪兒的,報啥案呀?」
女人說:「我叫鄭喜春,我丈夫王偉殺人了!」
值班民警將信將疑地問:「咋回事,你丈夫怎麼殺人了?「
女人說:「他把女人領到我們家,先把人家掐死,再燒掉,殺了好幾十人呢。」
值班民警看她渾身散發著濃烈的酒味兒,以為她喝多了說胡話,安慰她說:「行了,你回家吧,往後少喝點酒!」
她表情木然地說:「真的,我不騙你們,我們家的地爐裡還有沒燒成灰的女人骨頭呢!」
值班民警說下大天來也不相信,還是一個勁兒地安慰她:「回家吧,回家吧,下回少喝點兒酒!」
她沒敢回自己家,在漆黑的夜色中摸索著來到母親的家裡,看到女兒魂不守舍的樣子,母親焦急地問:「春兒,你這是咋了,是不是兩口子吵架了?」
她訥訥地說:「媽,不是吵架,是他殺人了!」
聽了這話,母親嚇得臉色煞白,一下子就癱軟在床上。姐姐一把扶住了母親,對妹妹說:「春兒,你快說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說:「王偉殺了好些女人,我不想替他瞞下去了,我今天到派出所報案,警察不相信我!」
姐姐說:「那咱趕緊打110報警吧!」
姐姐用顫抖的手撥通了110臺報警,人家說這事兒還是得找當地派出所。姐姐又撥通了當地派出所的電話,派出所的民警說:「我們剛才傳喚了王偉,他說剛才他們小兩口打架,他媳婦賭氣來報的假案。」
姐姐急赤白臉地說:「不,我了解我妹妹,她是個悶人,決不會報假案!」
值班民警說:「我剛才通知了所長,你們把鄭喜春帶來吧!」
爸爸、媽媽、大姐、二姐、妹夫全家出動,陪著她又來到了派出所。所長讓她呆在派出所的樓上,把她娘家人都打發回去了。所長說:「你要是怕回家挨打,今晚就先在這兒呆著吧!」
她賭咒發誓地說:「警察,我真沒瞎說,王偉是真殺人了,不信我帶你們上我家去看!」
所長領著四個警察跟著她向她家走去,到了門口,所長示意她去敲門。她戰戰兢兢地敲響了門,丈夫從門鏡裡一看是她,馬上打開了門,熱情地說:「春兒,你可回來了,這麼晚了在街上遛,可別凍壞了!」
所長一看王偉這麼疼媳婦,鬆了一口氣,打著哈哈說:「王偉,我們走了,往後別動手打媳婦啊!」
王偉的臉上堆滿了笑容:「謝謝啦所長,打是親罵是愛,我疼媳婦還疼不過來呢,哪捨得真打?我是跟她鬧著玩兒呢!」
民警包了一包骨灰拿回去化驗
所長領著警察轉身走了,望著他們的背影,她悲哀地想:「警察啊警察,我的話你們不信,今晚兒進地爐燒死的一準兒就是我了!」
丈夫對她說:「警察都走了,你在那兒愣著幹啥兒,還不快進屋?」
她壯著膽子跟丈夫進了門,看到丈夫插上了門銷,她嚇得一屁股癱軟在地上。剛才出去報案連驚帶嚇,慌亂中她把高跟鞋都踢飛了,在外面摔了個跟頭,身上要多埋汰有多埋汰。她以為丈夫馬上會結果了她,誰知他卻打來一盆洗腳水,給她洗起腳來。他一邊洗一邊說:「媳婦你咋那麼傻呢,你去報案有你啥好兒?」
她忘記了害怕,問丈夫:「派出所所長是你親戚嗎?」
丈夫說:「我能有那樣的好親戚?」
她又問:「那你咋跟他說的,他咋就信你呢?」
丈夫一邊給她洗腳一邊說:「我就跟他說我媳婦精神不正常,看我跟女人來往就小心眼兒。誰敢殺人,我這麼老實的人借我十個膽兒也不敢啊!」
她說:「他們就信你了?」
丈夫說:「可不,人家都信你神經病,所長還讓我好好看著你,不讓你到處亂跑呢!」
她無奈地苦笑了一下,怎麼也站不起來,丈夫把她扶了起來,擦了一把臉對她說:「你看你身上的衣服造的這麼埋汰,快換件衣服,跟我到和平大路去一趟。」
他倆在和平大路還有一處住房,她問:「到哪兒幹啥?」
丈夫說:「那邊地爐子裡頭還真有些死人骨頭,我去處理一下。」
她跟著丈夫走出了家門,邊走邊尋思著:今晚處理的是死人骨頭,明晚處理的就是我的骨頭了。我已經報了案,他絕不會放過我。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我得想法溜掉!她跟著丈夫踉踉蹌蹌地走著,趁著天黑,她假裝提鞋與丈夫拉開一段距離,突然跑進了一個小胡同,躲在了一個山牆下。那天夜裡天色漆黑,丈夫死活找不著她,垂頭喪氣地走了。她確信周圍沒有埋伏後,撒丫子一口氣又跑到了母親家。她怦怦怦地敲著門,母親一家嚇得半天不敢言語。她大聲喊道:「媽,我是春兒,快開門!」
姐姐扒著門縫看了一會兒,戰戰兢兢地打開了門,她一頭撲進姐姐懷裡:「姐姐,我報案派出所不信,我再也不敢回家了!」
母親說:「110也不靈了,這可咋整啊?明天咱們上市局(長春市公安局)吧,市局是最大的呀!」
第二天是端午節,母親和姐姐帶著她來到位於人民廣場的長春市公安局報案,人家說上午我們要開會,有什麼事下午再來吧。她們失望地回到家裡,越想越害怕,要是在家裡等到下午,說不定早就被王偉那個惡魔殺掉了。全家人六神無主之際,突然電話鈴響了起來,她戰戰兢兢地拿起聽筒,裡面傳來二姐的聲音:「春兒,案子咋整呢?」
她說:「上午去報案人家讓下午去。」
二姐說:「我們同事的弟弟是嵐家派出所的所長,我諮詢了他,他說如果事實準確,我們可以接案。」
她和母親立刻打車來到嵐家派出所,詳細地講述了案情經過。嵐家派出所的民警非常負責任,他們馬上派人跟著她來到她位於和平大路的那所房子,打開門一看,地爐裡的人骨頭已經被人拿走了。細心的民警在現場勘察,發現牆角的一個紙盒箱裡有血跡,他們掀起院子裡的磚頭,發現磚頭下面灑著很多骨灰,他們包了一包骨灰拿回去化驗。
丈夫領來了一位長著美人痣的女人
化驗結果很快就出來了,骨灰系多個女子的,鐵的證據證實了她說得是真話。王偉為什麼要接二連三地殺人,他和這些女人有什麼仇呢?
王偉這個惡魔卻披著一張美麗的人皮,他長得很帥,是長春市有名的美男子。28歲那年他很招風,追求他的女人一個賽一個的漂亮,他今天和這個去舞廳,明天和那個逛公園,見了漂亮妞兒就信誓旦旦海誓山盟,騙走了不少姑娘的貞操。日子一長總有露餡的時候,漸漸地姑娘們發現了這隻惡魔的真面目,便聯名將他告上了法庭。他以流氓罪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從28歲到38歲,他在大獄裡呆了整整十年。出獄後他無所事事,整天尋摸著找個媳婦。他轉悠到批發市場,一眼就看到在這裡工作的鄭喜春。鄭喜春1965年生於長春,父母在校辦工廠工作,家裡有五個孩子,她排行老三。初中畢業後在菜市場幹過臨時工,後來又調到批發市場工作。她家和王偉家住得很近,王偉覺得她雖然長得不漂亮,可年齡卻只有28歲,是棵嫩草,他熱情地和鄭喜春打招呼:「喲,這不是喜春嗎?」
鄭喜春說:「喲,王哥,這麼多年沒見,您去哪兒啦?」
他信口雌黃:「我前些年到珠海做買賣,媳婦飛機失事死了,剩下我一個人孤苦伶仃的,我就回來了。」
鄭喜春向他投去同情的一瞥,這一瞥增強了王偉的信心,他開始死乞白賴地追求鄭喜春,鄭喜春被他美麗的外表迷住了,覺得他長得特別像唐國強在電影《小花》裡的模樣。雖然他比自己大12歲,可他從背後看得像個小夥子。人家好歹也是個見過世面的人,自己離過婚,模樣又不濟,能找著這麼帥的老公真是燒了高香了。
1993年6月,鄭喜春和王偉結婚了,俗話說狡兔三窟,他們在長春市六馬路、西郊路和和平大路有三個住處,周圍同事都說她命好,二婚頭還能找著這麼好的老公。剛結婚時王偉對她不錯,她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中,誰知好景不長,丈夫整天遊手好閒,經常去舞廳跳舞。
1993年10月5日早晨,王偉把一個穿著風衣的漂亮女人領到他們位於六馬路的家裡。那個女人叫喻霞,臉上長著一顆美人痣,她和王偉認識十多年了,現在搞商品批發,想租個房子裝貨。倆人嘮了幾句,喻霞看過房子剛想走,王偉突然用斧子猛擊喻霞的頭部,她倒在了地上,王偉用雙手掐著她的脖子。她拼命地反抗著,鄭喜春急忙用沙發坐墊捂住她的臉,活活地把她憋死了。
王偉把喻霞戴的假金戒指擼了下來,把屍體推到床底下,用風衣蓋住,鄭喜春嚇得腿都軟了,急忙跑出去上班。王偉出門買了一瓶空氣清新劑,往屋裡一噴,轉身到他姐姐家串門去了。
晚上,鄭喜春回家吃完飯,躺在了床上。王偉在地上鋪了一塊塑料布,把喻霞的屍體從床底下拖出來放到塑料布上,鄭喜春嚇得毛骨悚然,王偉說:「你把臉衝牆,我不用你!」
王偉把喻霞的屍體肢解後,挖出了心肝脾肺腎。他開始把屍骨放在鍋裡煮,後來又放到地爐裡焚燒。他添一根劈柴放一塊屍骨,火苗呼呼地躥得老高。鄭喜春很害怕,王偉說:「你別考慮那麼多,睡你的覺得了。」
一個個無辜女人成了冤魂
1994年2月19日是個大年初六,王偉又把一個叫作朱豔的女人帶到六馬路汪清街10號的家中。朱豔身高1米70,長得挺漂亮,鄭喜春的心掠過了一絲醋意。王偉介紹說:「喜春,這是我們家的老鄰居朱豔,我們從小一塊兒長大,她在和平大路的商場當售貨員。一聽說這個名字,鄭喜春心裡老大的不樂意,她知道丈夫年輕時追求過朱豔,人家沒同意,這回舊情人相聚,還能有自己的好果子吃嗎?
王偉家有兩間房子,她對妻子說:「你在小屋呆著別吱聲。」
鄭喜春說:「你可別再殺人了。」
王偉說:「放心吧,她要是對我好一點我不殺她。」
鄭喜春坐在小屋裡,聽到丈夫熱情地同朱豔嘮嗑。他一會兒給她煎餃子,一會兒給她炒菜,他在飯店當服務員時學會了烹飪手藝,整得菜像模像樣。倆人邊吃飯邊喝酒,朱豔既會抽菸又會喝酒,吃得很盡興。過了片刻,王偉走進小屋對妻子說:「這女的要在咱家住。」
鄭喜春沒敢吱聲,晚上六點鐘,她突然聽到大屋裡有搏鬥的動靜,出來一看,丈夫正死死地掐著朱豔的脖子,朱豔用手拽著王偉的胳膊。鄭喜春急忙上前按住朱豔的雙手,王偉用力一掐,朱豔活活被掐死了。王偉馬上把朱豔的屍體肢解焚燒了。鄭喜春問丈夫:「你為什麼要把她整死?」
王偉說:「朱豔在外面有男人,我不掐死她還給別人留著嗎?」
1995年1月11日,王偉又把一個叫作陳敏的女人領到自己在長春市西郊路的住處,殘忍地把她捆綁起來,進行毆打後掐死。然後他搶了陳敏的衣物,把屍體肢解焚燒。
1995年10月7日,王偉把一個叫作趙明雪的女人騙到他在六馬路汪清街10號的住處,把她掐死後,從她的兜裡掏出1000元錢,他扒光了趙明雪的衣服,把她的屍體肢解焚燒。
幹了幾件殺人焚屍的事沒被查出,王偉的膽子越來越大了。一個多月後的11月22日,王偉又把一個叫作蘇玉芬的女人領到六馬路汪清街10號的家中。鄭喜春心想:邪了門了,丈夫領來家的女人都是大高個,長得都賊漂亮,她們有的是丈夫的舊相識,有的是丈夫在舞場上認識的新相好,她們怎麼就一點沒有警惕性,隨便到男人家裡呢?
正尋思著,突然聽到大屋裡有女人的尖叫聲,她出來一看,原來丈夫正在強姦蘇玉芬。蘇玉芬掙扎著,王偉對她來了個先奸後殺,鄭喜春不能容忍蘇玉芬和王偉剛才發生的一幕,幫助王偉把蘇玉芬掐死了。他們扒光了蘇玉芬的衣服,倆人一道把蘇玉芬肢解焚燒了。
這回還是沒人發覺,王偉更加有恃無恐了。
1996年元旦,王偉又把一個叫作高麗的女人騙到他在長春西郊路的住處,用同樣的方法害死了高麗,搶了她的衣物後把她肢解焚燒。
1996年2月4日,一個叫作王鳳的女人跟著王偉來到他在長春市西郊路的住處,一番溫存之後,王鳳又步前面幾位姐妹的後塵成了屈死的冤鬼。
1996年4月5日是個清明節,這本來是活人祭奠死人的日子,可一個叫作立香的女人卻跟著王偉來到他在長春市西郊路的住處,王偉這個惡魔在鄭喜春的幫助下掐死了立香,把活人變成了死人。他摘下立香戴的耳環,扒光她的衣服從兜裡掏出300元錢,把她的屍體肢解焚燒了。
她每天晚上都夢見冤魂在枕邊哭泣
1996年是王偉魔性大發的一年,狡兔三窟,他的多處住房為他的犯罪提供了便利,他的出眾的外表像誘餌,把一個個女人釣到了家中。這一年,他用同樣的手段,害死了11個女人。他實施的殺人犯罪中,有的是先將被害人姦淫後掐死,有的是將被害人捆綁起來,進行毆打後掐死,然後將屍體肢解焚燒。鄭喜春直接參與了殺人犯罪,在犯罪中幫助王偉捂被害人的頭部,摁壓被害人的肢體及分屍、運屍,直接參與殺人犯罪多人多起,搶被害人攜帶的現金、金銀首飾、BP機、大哥大、衣物等大量物品。
1997年5月6日,王偉又把一個叫作付傑的女人騙到西郊路的家中,付傑當時38歲,在長春市某單位工作。王偉一進門就對妻子介紹說:「這是我以前的同事付傑。」
其實付傑從來沒有和王偉共過事,他們是在長春市工人文化宮跳舞時認識的,王偉長得帥,舞姿又很優美,很快就迷住了付傑。王偉得知付傑喜歡集郵,就謊稱自己家有好多好郵票,想和付傑交換郵票。單純的付傑輕信了王偉這隻色狼的話,抱著一本集郵冊就來到王偉家。她坐在床邊剛想看王偉的珍稀郵票,王偉卻讓她把衣服脫得溜光,拼命地毆打她、虐待她。最後,又用同樣的方法害死了她。
鄭喜春問丈夫:「你為什麼要把她殺死?」
王偉說:「她的郵票值錢著呢!」
王偉每害死一個女人,都把她們的衣服扒光,首飾截留,屍體肢解後裝在紙盒箱裡,再搬到和平大路住處的地爐裡焚燒,最後把她們的心肝掏出來用尖椒炒著吃。
有一天王偉招了幾個人在家裡打麻將,打到半夜大伙兒餓了,想尋摸點吃的,王偉從冰箱裡拿出「醬豬肝」招待客人,客人們吃後納悶地問:「你們家這肝是咋滷的,咋這麼好吃呢?」
王偉得意地笑著說:「我在飯店學的手藝,我滷的豬肝是祖傳絕技。」
王偉家的床底下堆滿了被害女人的高跟鞋,王偉把這些女人的耳環、項鍊、手鍊、戒指裝在煙盒裡,與她們的BP機、大哥大一道藏在廚房壁櫃的夾層裡。她們臨死前的慘叫深深地刺激了鄭喜春,她每天晚上做夢都夢見這些冤鬼在她的枕邊哭泣。她的精神徹底崩潰了,她覺得自己罪孽深重,服了一瓶安眠藥自殺,被丈夫送到醫院救了過來。後來,她又拿了根繩子在家裡的廁所裡上吊,又被丈夫救了過來。她的心裡非常矛盾,告發丈夫吧,自己和娘家人就有可能被他殺害;不告發丈夫吧,就會有更多的無辜的女人慘死在丈夫的魔爪下。每次丈夫作案時她之所以積極配合他,就是覺得丈夫殺人殺紅了眼,而殺紅了眼的人是沒有理智的。這時候你不去配合他,就有可能被他殺害。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她終於良心發現,主動到公安機關報了案。因為她報案時神情恍惚目光呆滯一身酒氣,加上王偉又說她精神不正常,有些警察就相信了王偉的假話,以為他們是兩口子打架說狠話。
鄭喜春的娘家人是有正義感的,多虧了他們的積極報案,才斬斷了王偉的魔爪,使其他女人倖免於難。
1997年6月18日,王偉和鄭喜春被長春市公安局逮捕,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王偉作案十七起,搶劫作案十五起,強姦一起;鄭喜春參與殺人作案四起,搶劫作案三起。王偉目無國法,殺人、搶劫、強姦作案多起,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同時又繫纍犯,其行為觸犯了《刑法》。
歷劍像一位手執利劍的女神
1997年9月23日,王偉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鄭喜春被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四天之後,鄭喜春走進了吉林省女子監獄。女囚們的消息可靈了,她們聽說來了個吃人心肝的女人都特別害怕她,女囚們睡的是通鋪,睡覺時誰也不肯挨著她,就連飯碗都不肯和她放在同一個碗架櫥。女囚們心裡也有一桿秤,在監獄裡,經濟犯的日子比較好過,犯人們特別憎恨拐賣婦女的人販子和窮兇極惡的殺人狂,更看不起賣淫女。鄭喜春的皮膚白嫩白嫩,女囚們總覺得這是吃人肉的結果。她們一看到鄭喜春的飯碗就想到了尖椒炒人肝,誰還敢把飯碗和她放在一起呢?
看到女囚們躲著自己,鄭喜春也不跟任何人說話。她表情木訥,像一個木頭人呆坐在囚室裡。一位臉色緋紅身材酷似模特的女警官走了過來,她就是鄭喜春的管教,她有一個很威嚴的名字——歷劍。歷劍像一個手執利劍的女神,對女囚中的罪惡毫不姑息。但是她執劍的方式很講究,有時是以柔克剛。她看到女囚們不願挨著鄭喜春睡覺,便給她安排了單人床鋪;看到她神情恍惚,便寸步不離她的左右,時刻觀察她的動靜。鄭喜春面無表情,眼睛裡射出冷漠的光。歷劍一遍又一遍地找她談話,終於摸清了她的思想脈絡。原來,她覺得要不是自己主動報案,公安局到現在也查不出這樁連環兇殺案。自己主動報了案,有重大立功表現,可公安機關卻恩將仇報,把自己投進了大獄,還判了死緩。早知道這樣,還不如不報案呢。
歷劍和顏悅色地找鄭喜春談話,首先肯定她主動報案的一面,同時又嚴厲地指出甭管是否被脅迫,你鄭喜春畢竟是參與了殺人、分屍和運屍。殺人應當償命,你鄭喜春參與了四次殺人,早就該吃四顆槍子了,可政府卻給你留了一條命,這本身就體現了黨的坦白從寬的政策,體現了法院對自首者的寬大。
開始,鄭喜春不以為然,對歷劍警官的話這耳朵進那耳朵出。歷劍不死心,仍然苦口婆心地開導著鄭喜春,同時又在生活上無微不至地關心她。她不思飲食,歷劍給她端來了病號飯;她幹活手慢,歷劍又根據她的身體狀況給她安排了案工的工種,就是熨燙服裝的兜蓋。這個活兒很輕生,鄭喜春一個星期就掌握了要領,拿下了工序。
鄭喜春雖然不惹事、不違反紀律,但是整天沉默寡言,歷劍琢磨著這樣下去人就變傻了,必須讓她與人有交流。即使是與囚犯之間的交流,對於醫治她的心理疾患也有好處。她三天兩頭地找鄭喜春談話,終於打開了她的心扉。她對歷劍說:「歷管教,我不想殺人,每次都是王偉逼著我。他殺人殺紅了眼我要是不聽他的他就會順手殺了我。每次作案我都害怕,長時間的精神刺激我的腦子都木了,到了監獄女犯們都不理我,我這樣活著還真不如死了。」
歷劍發現鄭喜春求生的欲望很強,便反覆做女犯們的工作,對她們說鄭喜春參與殺人是被脅迫的,要不是她主動報案,還不知道有多少姐妹要慘死呢。咱們應該關心她。在歷劍的鼓勵下,女犯們開始跟鄭喜春嘮嗑了。慢慢地,人們消除了對她的恐懼,歷劍又鼓勵女犯們和她睡在一個通鋪上,把碗放在一個碗櫃裡。鄭喜春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有些木訥,但心裡卻跟明鏡似的,她從歷劍身上感受到了監獄人民警察對罪犯人權的尊重,也以積極的勞動來回報管教們的關愛。
殺人淫虐狂心理探秘
王偉、鄭喜春的案例是令人震驚的,我在看這個案子的卷宗時,心裡一陣陣發抖。探討王偉的犯罪心理,他是一個典型的殺人淫虐狂。他長著一副好皮囊特別討女人喜歡,有些漂亮女人上杆子追求他,他也就順水推舟假戲真做。年輕時他以談戀愛的名義玩弄了很多婦女,是女人把他告上法庭送進監獄,他在鐵窗之下生活了十年,這十年正是他身體健康性慾旺盛的時期。他心目中的偶像是漂亮的高個子女人,十年的性壓抑使他對女人充滿了渴望,十年的鐵窗生涯又使他對女人充滿了仇恨。當他出獄後首先要報復的就是女人,而且是高個子的漂亮女人。
王偉出獄後最想娶的就是高個子的漂亮女人,但他的犯罪前科使他的欲望不可能實現,他只好將就了鄭喜春。鄭喜春長得不漂亮,又是二婚頭,根本不是王偉的心中偶像。當蜜月的新鮮勁兒一過,王偉必然要去搜尋新的獵物。他的心理已經扭曲變態,他每折磨殘殺一次漂亮女人,都會有一種極大的快感。他的多處住宅為他的作案提供了便利,而公安機關遲遲沒有偵破此案又使他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在這些被害的女人中,有的是他過去追求的目標,有的是他在舞場上新近搜尋的獵物。
殺人淫虐狂通常是在與他人有緊密的肉體接觸的情況下才犯罪的,殺人淫虐狂的犯罪手段,從使用刀槍到撕裂人肉。當受害者被打傷或殺死後,要是沒有被發現的話,他很可能轉向其他的地方,對另外一個受害者以相同的方式犯罪。
殺人淫虐狂通常是用窒息的方法將受害者殺死,他在觀看受害者遭受痛苦的過程中得到性滿足。他們常常將受害者肢解,殺完了人之後,他沒有任何犯罪感,甚至一點也不緊張。王偉殺完人後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打麻將。
殺人淫虐狂有吃人的習俗,這種類型是由食人肉的食人癖及喝人血的淫血癖構成。他們通過食人肉和喝人血而達到性滿足。當食人者吃受害者的心臟時,他並不一定是為了滿足身體的必須,而是通過吃人的勇氣之所在,來攝取敵人的精華。
毫無疑問,王偉有病態心理人格,有喪失倫理而且毫無顧忌的特點。對於鄭喜春的犯罪心理,我開始百思不得其解。這些被害女人與她無冤無仇,她為什麼要助紂為虐呢?我苦苦地思索著這個案例,突然鄭喜春向我講述王偉時的情景在我的眼前閃現:她用愛憐的語氣對我說:「王偉年輕時的照片就跟唐國強在《小花》裡的模樣一樣,跟我結婚時雖然是40歲的人了,但是身材從後面看就跟小夥子一樣可帥了,他這種人到哪兒都招風。」
我突然茅塞頓開:鄭喜春非常愛王偉,她的第一次婚姻就是被別的女人奪走了丈夫,因此她對插足於他們夫妻之間的女人非常戒備。當丈夫把漂亮女人領到家中時,她的心裡是很不情願的。那些女人與丈夫的調笑聲深深地刺激了她的心。當王偉第一次殺人時,鄭喜春並沒有思想準備。她看到丈夫大清早就把一個漂亮女人帶回家,心裡已經窩了一把火,所以當看到丈夫掐對方脖子時,她本能的反應就是用沙發墊捂住對方的臉。害怕再一次失去丈夫的心理使她邁出了罪惡的一步,這一步又成為王偉要挾她的資本。王偉當著她的面去強姦別的女人,這一幕更加激起她對漂亮女人的仇恨。王偉又威脅她:「如果你告發我就連你和你的家人一起殺掉!」
冷漠比兇殺案更可怕
恐懼和仇恨使她上了賊船,她不自覺地成了王偉的幫兇。但是她的良心畢竟沒有完全泯滅,她每參與一次殺人,良心都會受到譴責。正是這殘存的良心使她選擇了自首之路。
這個案子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對於這個罕見案件中的女主角,吉林省女子監獄的警察們並沒有把她打入另冊。警官們的橄欖綠色的警服上佩戴著一個臂章。臂章上相互交叉著一柄利劍和一把鑰匙。利劍代表著國家的意志、法律的尊嚴;鑰匙代表著改造犯人要動之以情,一把鑰匙開一把鎖,以情感開啟犯人的心扉,促使犯人走上新生之路。
監獄警察們用愛喚回了她的良知,用人格的力量把她轉化成了一個新人。吃人心肝的女人被手執利劍的女神徹底感化了,由於鄭喜春改造態度好,1999年10月27日,她的刑期從死緩減為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