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我是餘歡水》,不是感情劇,卻有一個十足慘烈的感情故事。
餘歡水,在中年庸碌裡迎來中年危機,因為性格懦弱四處受到欺侮——因為「沒買牛奶」這樣的細節,被妻子當著孩子的面厲聲訓斥。
這也有原因,因為一段不堪的過去,餘歡水成了「滿嘴跑火車」的人,說出來的話讓人很難相信。
後面妻子要求離婚,很快餘歡水又拿到癌症的診斷書,他跟兄弟撕破臉皮要回了借出去的錢,兌現允諾送給了妻子一輛車。
妻子收下了車也知道了餘歡水的絕症…但也沒什麼表示,就,「你好好等死吧」。
重點是,在餘歡水告訴她自己可能只剩兩個月生命了過後,她趕緊光明正大地跟婚內出軌的對象,自己的前男友在一起了。兩個人迅速結婚。
——不是說不能結,但餘歡水好歹是前夫,剛剛離婚的前夫都快離世了還這麼有心情跟出軌對象結婚,就,你品,你細品。
更讓我難受的是,後來餘歡水知道了病情屬於誤診後,找前妻要孩子撫養權,這個女的怎麼說的,「我憑什麼給你,你房子車子什麼都沒有,你拿什麼養孩子?」
嘖,姐姐,這輛車是餘歡水出錢買給你的啊!你住的房子也是餘歡水離婚的時候送你的啊!
這還沒完。餘歡水後來因為見義勇為事件,也因為運氣來了,被一家公司獎勵了100萬獎金——事情在電視上播報了。
平時怎麼叫都不應的前妻,這個時候主動帶著孩子來打溫情牌,一副知書達理的樣子找餘歡水要這100萬,明示暗示:反正您都快那個了,錢就留給我們兒子吧!我幫兒子保管,等他成年後還給他!——其實就是留給她自己。
品品,還能有比這更勢利更絕情的人嗎?!就差把刀架在餘歡水脖子上說「你趕緊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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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歸氣,想想還是很唏噓,我本來覺得前妻這麼愛錢,那下一任一定得是千萬富翁才會滿意吧,也沒有,就是她的一前男友,普普通通連車都沒有,去接孩子放學開的還是餘歡水送的車。
她那麼愛錢……卻也沒有選非常有錢的另一半,所以她為什麼對餘歡水這麼刻薄,僅僅因為他沒什麼錢?
不是,是因為她不愛他。
對一個你不愛,但你知道ta愛你的人,壞主意是很容易打起來的:我利用利用你,你反正會答應我的。
所以《餘歡水》裡,在自己早就婚內出軌的前提下,對餘歡水,前妻敢要車要房再要100萬。
因為被利用過,我對此也體會頗深。「不喜歡」如果還能通向「在一起」,中間因素就一定是利用價值;我不喜歡你但你「能用」啊,在親密關係的麵皮下盡情條件交換,享受你的愛意轉化成為實際好處的每一刻。
所以「不愛另一個人又知道自己被愛,總是會演變為巧取或者豪奪」,某種意義上,這是人類通用的自私,拿起來很順手,放下反倒難受。
得寸進尺變本加厲,都是因為知道自己被愛。
我不愛你但我愛你的錢。
我不愛你但我愛你的職位。
我不愛你但我愛你的身體。
我不愛你但我愛你的車子房子。
更可怕的是,另一方還很容易覺得這是愛。比如多少睡了一覺就覺得被愛的小姑娘,不管後來對方表現得多麼絕情,始終想不明白「也就是饞身子,別的沒了」。在對方眼裡,這就是利用小女孩的天真走了便捷的一條路。
不被愛慘,不被愛且被利用而不自知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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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覺得打著愛意的幌子去剝奪是最可惡的。當一個人自己的生活不能讓自己滿意,就總想著從別人身上拿,這時候,被愛就成了他們的門票和砝碼。
是這麼回事兒,動物世界裡的「配偶」,都是恰到好處的高級利用,我們倆聯合才能更好地抵禦天敵、留住後代,我強壯你健康,這就足夠了。
但我們是人,人的靈魂裡有「愛」這麼個東西,不算人區別於動物的標誌,但也是一種奔頭,如果沒有它,沒有「奔頭」,精緻地活人模人樣地活和隨便活活又有什麼差別呢?這就像一個人從小走路就不抬頭,不知月亮為何物,更無法察覺月光,這影響他抵達目的地嗎,不影響,但遺憾嗎,是遺憾的。
所以因為利用在一起的關係是世界上頂級無趣的關係,比相互憎恨都還要無聊。
當一個人捨得一次又一次壓榨你的利用價值,有價值時就走近、無價值時就遠離,那ta骨子裡對你可是一絲絲都不愛。
當你被利用還幻想自己「是不是被愛」的時候,想想《餘歡水》裡那個聽說餘歡水有100萬獎金就馬上現身的前妻吧!站在上帝視角,再愚笨的人都能看出其中「不愛」的意味,但當我們自己成了餘歡水,又總要從蛛絲馬跡裡去找自己「不全是被利用」的證據。
……反正我所知道的故事裡,不被愛的人做得最努力的一件事,就是說服自己自己正在被愛了。
之前見一個朋友,邊吃烤肉邊聊天,她說不太想找同行,擔心業務相關的時候兩個人的關係不純粹了,多多少少就變成了我利用你你利用我。
我感覺認真想戀愛的人,都是會儘量去避免「利用」的發生的——而不是喜滋滋地把你利用了,還讓你覺得「這沒什麼不對」。
這太不對了,真的喜歡誰會忍心利用?
恨不是愛的反義詞,利用才真的是愛的反義詞,正兒八經站在了愛的對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