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長建議:刑法修正案中單獨規定襲警罪

2020-11-29 政知見

撰文 | 蔡邇一

8月10日,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出現在人民大會堂。

當天,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舉行,趙克志代表國務院,報告「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

政知君注意到,這份報告包括「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基本情況」「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議」三部分。

2013年郭聲琨也曾作報告

在說公安執法規範化問題前,先說兩個背景。

其一,公安執法規範化直接關係到執法公信力,公安機關曾經因為執法不規範的問題,受到過不少質疑。

2019年6月,《法治日報》就在一篇文章中直陳,有一段時間,公安機關存在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偵、違規立案、隱案瞞案等問題。

「訊問錄音錄像缺失、固定證據不足、涉案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也時有發生,辦案民警稍有不慎就會陷入刑訊逼供、執法不嚴、濫用權力的輿論漩渦。」

但這些年來,隨著執法規範化水平的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形象正悄然發生著變化。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兩年前的一段走紅的視頻?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警告無效,無關人員請走開,警察開始執法……」從口頭傳喚,到連續3次警告,再到執法方式升級。2018年5月,一段上海警察街頭執法的視頻走紅,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執法」。

其二,這並不是公安部部長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

7年前(2013年6月26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時任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曾作過執法規範化建設情況的報告。

中辦、國辦發文,趙克志調研

十八大之後,關於公安機關的執法規範化建設,高層也十分重視。

政知君注意到,2016年9月,中辦國辦曾印發《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這份意見提到,「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在整個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地位」。

當時的一個背景是,公安工作雖然成效顯著,但問題也不容忽視。一些民警法治觀念不強、執法素養不高,群眾反映強烈。

在中央的那份意見中,還明確了不少要點,比如:

細化執法標準和指引,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備、可操作的執法指引堅持全面客觀及時收集證據,進一步明確非法證據排除、瑕疵證據補強的範圍、程序及標準健全公安機關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制度措施,落實告知辯護律師案件情況、聽取辯護意見、接受律師申訴控告法律要求等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全面推行現場執法活動視音頻記錄製度強化一線執法民警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實戰模擬訓練中央意見發布一年後,2017年6月,「全國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現場推進會」在寧夏召開。

政知君注意到,就在去年5月,公安部部長趙克志還曾在北京調研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要更加注重把打擊犯罪同保障人權、追求效率同實現公正、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起來,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

使辦案民警習慣於在攝像頭下訊問辦案

在今天的報告中,趙克志提到,全國公安機關緊盯執法關鍵環節,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構建即時高效、系統全面的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有效預防、解決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他提到,在全國公安機關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確立案審查時限,建立接報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統,實行群眾上門報案「三個當場」、受案立案巡查回訪等制度

在人權保障方面,趙克志說,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出臺排除非法證據、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見,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防範機制。

「充分發揮行政複議應訴、刑事覆核、國家賠償等制度的監督作用,堅持依法公正辦理案件,做到有錯必究。」

執法辦案場所也備受外界關注。

趙克志介紹,公安部推動各地公安機關對辦公辦案場所進行四區分設改造,重點將辦案區與辦公區、群眾接待區實行物理隔離,按照規定的辦案流程,「流水線式」設置人身安全檢查、信息採集、證據保管、訊問詢問和候問等功能區室,並提出「四個一律」要求,嚴格落實執法辦案場所的使用管理,使辦案民警按照規範執法的要求,習慣於在攝像頭下訊問辦案

「目前,各地執法辦案場所已全部完成規範化改造,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面貌煥然一新。」

在涉案財物管理方面,趙克志提到,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建設涉案財物專門管理場所,實行管辦分離機制,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管理涉案財物,辦案人員不得自行保管

據悉,目前各地公安機關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財物專門管理場所。

問題和建議

在作報告時,趙克志也提到了目前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他說,「有的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和民警習慣憑經驗辦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不足,對現有法律不了解、不會用、不敢用,導致案件定性不準、採取強制措施不當;有的不注意執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執法、過度執法、不文明執法等問題。」

趙克志提到,公安機關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難問題。

「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較好解決,民警長期超負荷工作,影響了公安機關戰鬥力的發揮,民警職業保障水平亟待進一步提高。

政知君注意到,在現場,趙克志還提到了幾組數據。

自2016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年均查辦治安案件940餘萬起、刑事案件540餘萬起。刑事立案數連年下降,2019年較2016年下降24.3%;殺人、傷害、強姦、綁架等八類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數持續明顯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發案數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現案破案率達99.8%。「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多起性質惡劣的襲警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呼籲嚴懲此類犯罪。」

趙克志說,雖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務罪的規定,但尚不足以對暴力襲警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單獨規定襲警罪,為嚴懲襲警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會營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圍。」

資料 | 全國人大網 新華社 法治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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