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記一個人是需要過程的,就好比你把他記憶在腦海深處時,肯定不會是立馬就能奏效的。更何況對方還是個你不該去愛的人,那麼遺忘的過程就會摻雜不舍、糾結、迷茫等等負面情緒,必定格外痛苦。如何有效減少這種痛苦?在遺忘的過程中,又有哪些「小偏方」是可以有效起到效果呢?
直面殘忍,便於清醒。
忘記一個不該去愛的人,首先應該多想想那些殘忍的事情,比方說曾經的尷尬、難過、窘迫、心酸等等。既然不該去愛,肯定會有很多非常殘酷的無法逾越的真實原因。如果你和他在一起,天天都很甜蜜,沒有任何苦惱的話,又為什麼會分開不能繼續?所以說,不要只留戀那些過去的美好的事情,而是要多回憶那些痛苦的事情。把他這個不該愛的人,直接與那些痛苦的回憶畫上等號。只要一想到他,就會聯繫到那些痛苦的事情。時間久了,你對他的思念就會被這種痛苦的感覺給衝淡。

經歷更多,衝淡回憶。
遺忘一個人很難,關鍵一個原因是,腦子裡有很多與他有關的美好回憶。會時不時地拉扯你,讓你留戀過去,不願前行。面對這種情況,一下子從腦海中刪除那些記憶是不現實的,除非你失憶。唯一能做的就是,繼續經歷更多、更新鮮、更鮮活的事情,用新的回憶衝淡過去的回憶。這裡說的經歷,不包括馬上展開一段新戀情!因為在你未徹底忘掉一個人的時候就開始新感情是非常不理智的做法,會產生對比、替代、逃避等不好的心態,不利於你真正走出過去的陰影。這裡說的經歷,可以去外面遊山玩水,可以和朋友盡情嬉鬧,可以把心聲寫成故事讓別人指點……總之就是不要讓自己輕易閒下來,不然寂寞的回憶肯定會吞噬你。
不得我命,各奔前程。
在愛情中,我秉承的態度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不應該強求任何一段感情,而是應該順其自然。強求與努力的區別是,努力是達到目的的過程與態度,重點是過程,而強求只看重結果。有些時候,我們應該給自己設定一些「命運論」,安慰自己某些事情是否能得到,關鍵看自己的命。如此的做法,可以幫助我們排除那些空想帶來的欲望,讓我們更加腳踏實地地面對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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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愛情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