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的十福〗
第一誡(第一福)
神吩咐這一切的{完全的}話說: (《聖經》出埃及記 20:1 和合本)
虛心的人{才能相信上帝的十誡是完全的道}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聖經》馬太福音 5:3 和合本)
第二誡(第二福):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
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指上帝和主基督耶穌設立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的救恩}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聖經》出埃及記 20:2-6 和合本)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 5:4 和合本)
第三誡(第三福)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自高自大的驕傲、急躁人},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埃及記 20:7 和合本)
溫柔的{柔和、謙和}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 5:5 和合本)
第四誡(第四福):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埃及記 20:8-11 和合本)
饑渴慕義{聖、完全}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 5:6 和合本)
第五誡(第五福):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 20:12 和合本)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 5:7 和合本)
第六誡(第六福)
「不可殺。
(出埃及記 20:13 和合本)
清心{手潔心清}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馬太福音 5:8 和合本)
第七誡(第七福)
「不可姦淫。
(出埃及記 20:14 和合本)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馬太福音 5:9 和合本)
第八誡(第八福):
「不可偷盜。
(出埃及記 20:15 和合本)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10 和合本)
第九誡(第九福):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出埃及記 20:16 和合本)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馬太福音 5:11 和合本)
第十誡(第十福):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聖經》出埃及記 20:17 和合本)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聖經》馬太福音 5:12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