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說:「未經失戀,不懂愛情;未經失意,不懂人生。」
雖然在擁有一份愛情之後,沒有誰會想要經歷一場失戀。但是在這世間,既然有相愛,自然就會有失戀,這是無法逃避,也不可能逃避的。
我們常說戀愛自由,喜歡一個人就可以大膽地去追求,不喜歡一個人也可以毫不留情地去拒絕。相愛和失戀雖然可以發生在一段感情中,但是相愛是需要兩個人共同決定的,而失戀,則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事情。
當我們還愛著一個人的時候,自然不希望對方變心,更不希望對方會跟自己提出分手。只是不管你有多想要拒絕這樣的事情發生,對方一旦提出了分手,你也只能被迫接受這樣的結局。
對於分手,有人會不甘心,有人會不舍,也有人會不接受,並且想方設法地去挽留對方的心。
現實生活中,我們看過太多太多的人,在另一半提出分手之後不願意放棄這段感情,於是他們會用很多方式去挽回對方的心。
或是讓朋友去勸說;或是跟對方回憶那些美好的曾經;或是不斷地去聯繫對方要求複合;亦或是通過傷害自己的方式去威脅對方,讓對方不敢輕易離開。
不得不說,分手後,只要是對方不願意複合,不管你用怎樣的方式,對對方來說都是一種打擾。而且對方越是想要遠離你,這樣的打擾越是讓人厭煩。
我們應該明白,真正的分手,並不是糾纏不休,而是選擇默不作聲的疏遠。
當然,這樣的分手方式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畢竟,真心愛過,就會有不舍,有遺憾。就好像自己最喜歡的東西突然丟了一樣,只要還有一絲希望,就會想盡辦法地去找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