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感情叫,我喜歡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喜歡我也沒關係
每次一想到愛情,就會覺得它有點縹緲,能夠獲得它的都是少數。喜歡一個人,有明念和暗戀。明戀是光明正大的喜歡,風風烈烈的熱愛。暗戀是緩緩的心動,情竅初開的少女。感情這個東西,有的時候真的不是,有道理才發生的。而是,就在那麼一個瞬間,我看到了你,你也剛好看到了我。結果可能會不一樣,有些人,會遇到這生最愛。而有些人,卻只是在某個地點,某個時間,剛好看到了自己喜歡的人。但是,對方卻沒有看到自己。如果對方不喜歡自己怎麼辦?為什麼努力了以後,對方還是不喜歡自己呢?
異性之間,總會通過看到對方的閃光點,而被吸引。這個閃光點,可能只是一個,簡單的微笑。也可能是對方真的很優秀,讓你感到很欣賞,慢慢的變成了喜歡。而當喜歡發生的時候,如果對方不喜歡你,也不要悲傷,因為從來沒有一蹴而就的成功。但是如果努力了,還沒有用,也不要感到自卑。不是你不夠優秀,而是你倆的情感頻率不一樣。你喜歡對方的時候,你便開始美化對方。你眼中對方是完美的。但是對方與你根本不是一個步調,因為對方把你當朋友的時候,你已經喜歡上對方了,所以根本不會有回應。
不過,你也可以仔細想一想,或許你喜歡的,本來就不是對方這個人,也有可能只是一種感覺。這種好感的感覺,讓人覺得親切,你對對方產生想像,形象越完美,你便越喜歡。因為很多情侶,都是在真正同居以後,才會有感嘆:天啊!你跟我印象裡的,那個人完全不一樣。是的,就是這種想像,讓我們很容易喜歡上一個人,對他或者她產生情感。
而有一種感情叫,我喜歡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喜歡我也沒關係。意思是什麼呢?小編理解的是,喜歡一個人,不用強求對方喜歡自己。不要老覺得,因為自己喜歡對方,並且也追了這麼久,就覺得很委屈,索求回報。其實呢,小編覺得,喜歡上一個人,是自己的事情,就比如:我可以高傲地喜歡上你,也可以高傲的向所有人宣布,我喜歡你。但就是不會低頭,求你也喜歡我。因為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喜歡真的只是一個人的事情,要對這份喜歡有要求。所謂要求就是,我不會因為喜歡你,而丟掉自己。不會因為喜歡你,就去做違背自己內心的事情。
這種因為喜歡,而勇敢追人的事情很多。小編就記得大學的時候,有次女生宿舍樓下。有個男生,帶著一個宿舍的兄弟,在女寢樓下擺滿了鮮花,正式求婚。男孩子長得也挺好看的,斯斯文文的,很秀氣。當時我們女寢正在大掃除,所以當男生這個行為的時候,那個他喜歡的女孩子,二話沒說,就往樓下潑了一盆水。
因為就在二樓,男孩子被全部淋溼了。男孩子還沒反應過來,女孩子就直接來了一句:我不喜歡你,你有病吧!這件事情,以男孩子的兄弟,把男孩拉走為結束。後來才知道,男孩子是音樂學院的系草,他在一次音樂會的時候,被女孩子吸引,追了女孩子前前後後,有半年之久了。女孩子長相平凡,還有點小胖。是藝術系很普通的女大學生。女孩子對男孩子,從來就沒有喜歡過,所以就一直拒絕。後來男孩子,覺得自己的喜歡和追求,應該要有回報了,所以就來女寢當眾求婚了。
對於這件事情,小編只覺得,這個男生,沒有把喜歡,擺在正確的位置上。他也沒有意識到,真正的喜歡是怎樣的。首先,他的追求,對女孩子來說,是一種困擾。一直拒絕,說明真的不喜歡。那麼這樣的話,為何還要強求讓對方討厭自己呢?還有,有個觀點,我覺得男孩子錯了。你喜歡人家,人家一直拒絕你了,你就要求婚嗎?如果對方一直不接受你,而你卻當眾求婚。這不是浪漫,而是讓對方難堪,是威脅。不過,有個事情,倒是證實了,那就是,喜不喜歡一個人,與很多,外在因素都沒關係,最主要的還是看感覺。
所以,小編還是想表達一個情感:喜歡一個人是自己的事情,可以放在心裡,也可以去表達。但一定不要讓這種喜歡,變成道德綁架,委屈自己,也妨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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