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規模的進一步擴大,票據市場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票據市場逐漸成為連結資金市場與信貸市場的橋梁時,風險也逐漸地顯露出來,特別是近期債務違約事件的頻頻發生,讓票據信用風險的防控顯得尤為重要。
一.什麼是票據信用風險?
(一)票據業務的信用風險
票據業務的信用風險是指票據承兌人或付款人的付款能力發生問題,從而導致持票人資金受到損失,以及在轉貼現業務中對手方不能履行遠期合約而導致損失的風險。票據業務涉及資金量大,一旦出現信用風險,導致守約方十分被動,會引起一系列問題,後果十分嚴重。
(二)票據市場信用風險主要表現
1、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形成的風險;
2、日益突出的票據承兌結構性信用風險;
3、票據交易環節的信用風險。
在票據融資總量有限的情況下,存在著與實現增長之間的矛盾。經濟結構調整意味著傳統周期性行業如鋼鐵、焦炭、鐵合金、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水泥、平板玻璃、造紙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這些企業不可避免地遇到轉型困難,特別是資金周轉,並引發銀行票據資產逾期、公示催告票據增多、經濟糾紛訴訟增加等連鎖反應,從而產生票據市場信用風險。
二.產生信用風險的主要原因
(一)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之外的企業,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信用環境有缺陷,經營水平參差不齊,經濟效益有所波動,其整體信用和償債能力遠不及銀行承兌匯票的銀行付款人,因此,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不能兌付的信用風險比較大。
(二)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的信用,一旦籤章承兌,銀行必須到期無條件履行付款義務。不過,不可否認因為一些銀行內部管理混亂、外部監管不力、資產狀況惡化、流動性出現問題等,導致到期不能付款或者履行遠期合同,也會形成信用風險。
三.防範信用風險的措施
把好準入關把信用風險控制在發生之前是最好的防範方法。這就要求我們做票據業務時,制定嚴格可行的準入和授信標準。
(一)對手方的準入標準
在選擇交易對手的時候,應該考查其市場信用、成員口碑,要求提供存款餘額、存貸比、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等相關數據,爭取達到能夠量化其信用水平。對於初次做業務的同業對手方,應該多方面了解其經營情況,對於業務不規範的金融機構予以屏蔽。不可因為對方利率的優惠,而貪小失大。
(二)商業承兌匯票準入標準
制定買入哪些企業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的標準至關重要,普通企業的信用水平不比金融機構。建議標準應該鎖定大型國有範圍內企業承兌的匯票。雖然這樣會削弱普通企業籤發承兌的匯票的流動性,不符合票據法促進票據流動性的本意。不過,在目前中國企業整體信用水平不是很高的客觀條件下,不得不忍痛棄之。
(三)銀行承兌匯票準入標準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雖然是金融機構,但如前所述,不能否認有信用風險的存在。為了控制此類風險,有必要對承兌行範圍和對手方範圍做一定限制。
第一,承兌行應該儘量限制在資質較好的銀行範圍內,對於處在偏遠地區,籤發匯票金額遠遠超過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自身承受能力的銀行,應該排除在外。對各個承兌行做一一定量分析不現實可行,但可以做定性分析。筆者建議,可以參照銀行家等雜誌的排名,根據各家行情況擬定承兌行範圍;
第二,對手方範圍應該排除經營業績較差、管理不嚴格、操作不規範的金融機構。比如某些金融機構經票據中介介紹貼現買入匯票,由於中間轉手環節複雜,手續簡單審核不嚴格,很容易出現所有權糾紛。儘量選取資金實力雄厚、操作規範的金融機構。
準入標準可以靈活對待。買斷業務側重承兌行的信用,即對承兌行準入嚴格控制,回購業務側重對手方的信用,即對對手方的信用水平嚴格把關。
(四)制定對手方授信額度標準
根據不同對手方的具體情況制定不同的授信額度。比如,一家註冊資本只要1000萬元的小金融機構,買入其5個億的匯票,或者與之籤訂5個億的遠期賣出合同,業務量與資本實力差距巨大,如果其到期出現影響履行遠期合同的不利情形,即使採取法律手段也顯然超出其承受的賠償能力範圍。因此,有必要對其做限額授信管理。這就要求,對於不同的承兌行和對手方,根據其情況,制定符合客觀情況的授信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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