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關注我、我陪你愛
文丨萱小蕾、又名漠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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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每個人都有貪心,只是在於大小的區別。有些人的小小的貪心,不會帶給他人不便或傷心,那也就沒什麼關係。
但還有一些人卻因為自己的貪心,甚至說是貪婪,導致身邊人為自己受苦。
特別是在感情世界裡,有些人得到了物質享受,得到了無微不至的照顧和愛,卻不懂珍惜。
相處時間稍微長一點,就開始不甘心了,就蠢蠢欲動了,就不滿足了。那些選擇物質的女人,最初可能只看到男人的條件。
比如看他對自己好不好,看對方是不是能為自己提供殷實的物質生活?跟他在一起是不是好過日子?如果這些是確定的,便不在意別的條件。
比如不在意對方比自己年紀大得多,不在意對方跟自己是否有交流或溝通的障礙?
長相外表是否帥氣也不在意,性格是否有趣也忽略了,只要他對自己好,也捨得為自己花錢,就可以接受。
這樣的想法和選擇,這樣去享受生活也沒什麼不好,如果一直享受下去,也算自己有這方面的價值和資本。
可惜的是,很多女人得到了想要的,又慢慢開始不甘心,想要再去找「愛情」。
而她們所謂的愛情,多半是因為對身邊人膩了厭倦了,又或是遇到了更年輕,長得更帥,個子更高,更有意思的男人。
於是以為那就是愛情,其實很多時候那不是愛情,只是一時衝動,一時的新鮮感。
可也就是這些新鮮感吸引她們,讓她們失去自制力,不再約束自己的想法,甚至不覺得對不起現在身邊的男人。
即使自己的戀人對自己很好,也不會感恩或是因此收斂。反而覺得:反正他很愛自己,也不會把自己怎麼樣。
因為恃寵而驕,所以為所欲為,還會在想回頭的時候就回頭,讓曾經深深愛自己的戀人,變成一個在原地等自己的備胎。
馮哲(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女人,以下事件,是根據他的敘述而整理:
我和她認識四年多,確定關係三年多,現在她愛上別人,那個男人跟她認識不到一月,就打動了她。
我們確定戀愛關係後,她說要自己賺錢養活自己,所以我給她開了一家店。她變心後,自己離開我了。
後來她經濟出狀況了,我也是聽她閨蜜朋友說的,因為擔心她,我通過她朋友給她轉了5萬塊錢。由於她把我所有聯繫方式都拉黑了,我只能這樣做。
她收到錢後也沒聯繫我,沒退還,據說用部分錢付了欠債,用剩下的錢買了機票投奔那個人了。
在一起時,我是盡力在對她好,她說腰疼,我就給她買了按摩椅,各種護理方式都用上了,沒事就幫她按摩。
她說身體虛,我就把補身體一類的食物買回來,她懶得煮,我就煮了端給她餵她吃。
她說睡眠不好,我就會把各種有利失眠的東西買回來給她。
她愛喝酒愛泡吧,我勸不住,怕她喝酒多不好,就每次為她煮醒酒湯,或是煮暖胃的食物。
她說要旅遊,我就給她配齊旅遊要用的所有東西,儘量陪她去。
手機撿最流行的,一年一換,其他衣物鞋包就不說了,從來都是由著她要。
總之,在她面前,我就是一奴僕的狀態,她想怎麼樣就怎麼,她要什麼就依著,寵成公主女王或女兒一般。
但我深知,自己也不是有多差勁,無非是比她大了10歲,性格比較木訥,不怎麼愛說話,沒什麼情調,不去酒吧也不喝酒抽菸,醉心工作和事業,是務實型的。
年收入40萬左右,也比較穩定。在全國3個城市和國外一個國家有房,其中一線城市一套,度假城市2套。
10餘萬家轎和20餘萬SUV各一輛。長相吧不算太醜,只是身高有點不太理想,170,體重120,偏瘦。
在一起不到3年,她就變心了,那個男人身高178,帥,職業是到處給人拉點住宿購物的生意,有女朋友,但經常換。
被我發現後,她的態度並不是悔,而是委屈,好像是我限制了她,讓她受了幾年苦一樣。因為她認為,她跟我只是親情,但她渴望隨心所欲的愛情。
她說:「我知道你對我好,從來沒人對我那麼好,我知道如果我有事,你會用自己的生命來換我的生命,我覺得我們的關係不像愛情像親情,但我現在認為愛情和隨心所欲的自由高於一切……」
她的說法讓我很難接受,了解了一些她跟那個人的關係後,也疑惑她所謂的愛情到底是什麼。
因為她自己說過,那個人對她並不是很好,也沒有我關心她,也不像我一樣會照顧她,更沒有什麼錢,還嫌她身材不夠好,性格不夠風情萬種。
而且也很少聯繫她,都是她自己主動。她也說過,知道那個人不會給她結果,也不會娶她,而且為人自私,但她還是很愛他,放不下他。
可能是在那個人那裡碰了很多壁,受了很多傷害,她後來又聯繫上了我,甚至把那些傷害和委屈說給我聽。還指望我能理解,覺得我會包容,會明白她的感受。
我覺得這真的很殘忍,也很難過自己真的不懂什麼是愛情。但是感覺她現在是捨不得我的關心愛護,又捨不得那邊的有顏有貌年輕個子高……
可是讓我直接不理她吧,還真有點難,有時候也恨這樣的自己,同時也恨這樣的她,不知未來到底要怎麼辦才好。
看了馮哲的經歷,是不是會有同情他,但同時又覺得他是不是太軟弱太好心了一點?的確,旁觀者看來,這樣的女朋友,一定是不能要了,不能理了。
還想法設法給她打錢,怕她過得不好,她回頭對自己說另一個男人的事,他還要充當知心哥哥一般聽著,安慰著,一般人真心很難做到這一步。
愛到如此包容,愛到如此地步,卻還讓對方認為跟他只是親情,不是愛情,只能說那個女人大概不懂什麼才是愛情。
又或者說,她一直不懂愛,只是在利用這個前男友,在享受他給自己的一切,同時又很快覺得這樣的享受無趣了。
從而想要嘗試一些新鮮刺激的東西,因此才會理直氣壯說什麼愛情和自由更重要。
的確,愛情重要,自由也重要。但是你選擇跟一個人戀愛時,就等於要放棄部分自由,這自由包括專一,忠貞忠誠,對自己的約束,是對一段感情最起碼的尊重。
若是做不到,那還是不要跟任何人開始,到處去玩感情遊戲就行了,那樣很自由,但也不會遇到美好長久的愛情。
那樣遇到的,不過都是些感情遊戲,一時看上去像愛情,其實都不是。真正的愛情,還是需要以時間去見證,去沉澱,去堆積,就像儲蓄一樣,越來越多,越來越厚重。
但是人們常常厭倦和看輕長久,覺得那樣無趣,無聊,那不是愛情。有了這樣的想法,怕是跟誰都很難堅持相戀多久,即使結了婚,也很難收心。
說白了,也是一種花心濫情的劣性。如果真想自由自在,那可以找相同想法的人玩感情遊戲,就不要去禍害那些相信長久、那些專一長情的人。
也不要利用他們的善良,忠誠,溫柔,更不要花著他們的錢,接受著他們的愛、卻說「我不愛你,只是感謝你,我忍不住要愛別人……」
這樣的做法是不恥的,是過分的,將來也多半是會後悔的,同時對那些全心付出的人也是不公平的。
當然,換個角度,站在馮哲的立場上,遇到這樣的戀人,還是狠狠心放手讓其去自由自在找愛情吧。
把繼續付出的愛,收回來愛自己,以免失望的次數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