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輔書複製教科書被判侵權是一堂普法課。良好的版權保護環境,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法律知識的普及,持續增強公眾的版權保護意識。對於一些案件應依法從嚴查處。同時也要建立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版權保護機制。
□楊玉龍
一家出版社在製作教輔圖書時因為複製了教科書中的大量內容,結果被判侵權賠償。事實上,教科書這一大家印象中的公共產品同樣享有著作權,照搬複製教科書同樣是侵權行為。在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西城法院4月24日通報了一些教輔書侵權的典型案例,作為學生學習重要輔助資料的教輔書,侵權問題也十分突出。(4月24日《北京晚報》)
教材有嚴格的資質限制,只有少數出版機構具有出版資質。但另一方面,很多出版社藉助教科書生產的教輔類書籍,擁有了強大的市場。據報導,教輔出版幾乎遍及整個行業,是眾多出版機構的重要利潤來源。但同時,也應認識到,教輔書終歸不是教科書,教輔書複製過多教科書的內容就會涉及到侵權。對此不能小覷。
從法律層面看,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教材屬於「法定許可」範疇,可以對已發表作品「先使用後付費」,而像教輔圖書這樣的非教材圖書,必須先獲得著作權人的授權,約定稿費標準後,才能編寫和出版。也就意味著,教輔類書籍使用相關教材的內容,必須先行取得授權,否則極有可能侵犯他人權利。
正如法官所言,教輔圖書未經許可使用教材中的相關內容,以及教輔圖書之間彼此抄襲等問題十分普遍。其中引用名人名作進行評析的「閱讀欣賞型」教輔,體例和結構仿照教材的「同步學習型」教輔,對教材進行解析的「注釋型」教輔等,最容易產生侵權糾紛。教輔類出版機構理應增強版權意識,防範侵權行為的出現。
規避教輔書複製教科書侵權現象的發生,一則需要各類出版機構增強法律意識,無論是編寫出版教學考試用書還是教輔圖書,使用他人作品取得相關授權是最基本的前提;二則教科書出版機構也應注意權益保護,對於市面上出現的侵權行為應拿起法律武器維權,這既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維護市場經營法治秩序的必然要求。
當然,良好的版權保護環境,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法律知識的普及,持續增強公眾的版權保護意識。對於一些案件應依法從嚴查處。同時也要建立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版權保護機制。總之,教輔書複製教科書被判侵權是一堂普法課。版權保護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每個人都應當增強版權意識。加強對相關知識的學習,注意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