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特約記者 李慧芹 陶志剛)9月17日,朔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該案由朔州中院院長王虎榮擔任審判長,朔州檢察院檢察長蘇春華出庭支持公訴。 2015年9月,被告人許某蘭與被害人郭某霞及郭某霞前夫白某相識,一同經營汽修廠。2018年11月,許某蘭在白某與郭某霞離婚後,與白某同居,在2019年分開。許某蘭懷疑白某是因郭某霞才與自己分開,故對郭某霞心生恨意。2020年4月10日,許某蘭攜帶匕首、農藥到郭某霞住所,持刀連捅郭某霞數刀致其死亡。 法庭上,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詳細出示了證據,準確地闡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整個庭審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後陳述等環節進行得井井有條、規範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為打好疫情防控攻堅戰,本次庭審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通過網際網路庭審系統進行「雲開庭」,推進法院「網際網路+審判」常態化。 法檢兩長同堂審理,憑藉紮實的法律功底和辦案經驗,使整個庭審過程層次分明,規範有序。院庭長帶頭承辦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真正發揮示範表率作用,起到「頭雁效應」,推進司法質效實現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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