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於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有序開展預防接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據疫情形勢變化,科學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預防接種工作。湖北以外地區要全面有序恢復正常的預防接種秩序。
《通知》要求,科學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預防接種。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結合實際,綜合分析本地區疫苗針對傳染病防控形勢,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預防接種工作。湖北以外地區要周密安排,全面有序恢復正常的預防接種秩序。湖北省要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要求,科學合理安排預防接種有關工作。各地要認真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
《通知》指出,湖北以外地區要全面有序開展預防接種。各地疾控機構要指導預防接種門診創新服務方式,通過網絡或電話開展預約接種,優先安排因疫情防控未及時接種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補種及其他疫苗後續劑次接種。接種門診要科學確定每日接種量,合理安排接種時段,儘可能減少接種前等待時間,避免接種後留觀人員聚集。要加強接種場所內部環境消毒,開窗通風,引導受種者及陪護人員做好個人防護。對於新冠肺炎疫情風險評估等級較高的地區,預防接種門診要嚴格落實環境衛生消毒、出入人員測溫、健康線設置等措施,預防接種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嚴防機構內感染事件發生。
《通知》要求,湖北省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做好預防接種。湖北省衛生健康委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動態調整本地區預防接種工作計劃,確保社會生活恢復後各類預防接種門診能迅速恢復正常的預防接種服務。各級醫療機構要在嚴格落實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優先安排好新生兒首針B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種。每個縣(市、區)要確保有定點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門診開放,用於開展狂犬病主動及被動免疫、外傷處置、破傷風疫苗接種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