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咳喘靈、當歸黃精膏、強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一些耳熟能詳的中成藥或將改變名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就《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出中成藥不應採用「寶」「靈」「精」「強力」「速效」等用語,以及「御製」「秘制」等溢美之詞,避免暗示、誇大功效。
意見稿對中成藥名稱做出明確要求
意見稿提出,中成藥通用名稱應科學、明確、簡短、不易產生歧義和誤導,避免使用生澀用語。一般字數不超過8個字。中成藥名稱一般不採用人名、地名、企業名稱命名,也不應用代號命名;不應採用固有特定含義名詞的諧音,如名人名字的諧音等。
意見稿明確,中成藥應避免採用可能給患者以暗示的有關藥理學、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治療學的藥品名稱,如名稱中含「降糖」「降壓」「降脂」「消炎」「癌」等字樣。
兩千多個藥品名稱含「靈」字 部分中成藥或得改名
記者在食藥監總局網站藥品資料庫中粗略查詢發現,在國產藥品-中成藥的類目下,名字中帶有「精」字的藥品共有811個批文記錄,其中命名為「風油精」的產品就有60餘個。名字中帶「靈」字的藥品更有多達2747個批文記錄。帶「降糖」的181個、帶「降脂」的190個、帶「消炎」的689個……
如果按照意見稿新規要求,市面上不少產品都可能面臨改名的命運——如鼻炎靈片、腦力寶丸、黃精丸、強力枇杷露等。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按照意見稿的要求,「風油精」就可能要改名,速效救心丸也不能稱「速效」,雲南白藥含有地名也要迴避。
改名並不那麼簡單 老字號無形損失較大
對於市場上已有的中成藥,意見稿提出,該指導原則不僅適用於中藥新藥的命名,也適用於規範原有中成藥的不規範命名。對於沿用已久的藥名,如必須改動,可列出其曾用名作為過渡。
業內人士表示,「改名不是那麼簡單,它將意味包裝材料、說明書、小盒、紙箱、標籤通通發生變更,生產包裝成本姑且可以計算、承受,但對於老字號品牌而言,更名帶來的無形損失非常大,還要花費大量人力、財力進行二次市場培育,讓消費者知道更名後的產品就是原來用慣了的老藥。」
業內觀點:老藥更名應考慮差別對待
有行業觀察人士表示:「規範管理藥物名字的確可以減少誇大療效藥品對消費者的誤導,但是一些有口碑、有市場的老藥更名,則可能得不償失,所以應該考慮差別對待或特殊處理。」
據了解,目前《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還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而按照意見稿,將傳統文化特色賦予中藥方劑命名是中醫藥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藥命名可借鑑古方命名充分結合美學觀念的優點,使中成藥的名稱既科學規範,又體現一定的中華傳統文化底蘊。所以以後企業考慮藥品名稱不但要符合規範,還應考慮「古韻」了。
中成藥命名擬避免"寶靈精"字樣 網友:風油精咋辦
為加強註冊管理,進一步規範中成藥的命名,1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公布《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中成藥名稱一般不超過8個字,應避免含「降糖、降壓、降脂、消炎、癌」等字樣,不應採用「寶」「靈」「精」「強力」「速效」等誇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及含有「御製」「秘制」等溢美之詞。
本文來源:央視 責任編輯: 馬婧雯_NN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