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年要到了,給愛人早早地準備起紅內褲。按商場標識,憑會員卡應該打5折的,熟料,在結算時,商場卻是實打實的收了費。12月21日,顧女士因此把永康市一家商場「告」到12315。
消費者:說好的5折沒有了
顧女士,江蘇人,在永康工作。12月18日晚上,她到永康一家商場購物,在3樓一排自選內衣貨架前,選購了某品牌男紅平腳褲一盒(2條)。
「挑的時候還仔細地看過,貨架上還貼有一張憑會員卡打5折的小標籤。」
當天,顧女還還夾七夾八地買了很多東西,來到銀臺刷了會員卡,付了錢。也巧,出了收銀臺後,那天顧女士仔細地看一了遍購物小票,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了一跳。
「原來那盒內褲沒有打5折,而是實打實的被收了55.90元。」顧女士說,隨後,返回與店員反映。
店員馬上和她一起回到該商品的擺放區域,只見該商品標價籤上品名,貨號,零售價,單價都標得清清楚楚。同時在該標價籤後面,還清楚的豎著一張紅色打折卡,卡上有「5折需憑會員卡購買」等內容。顧女士當場用手機拍下照片,當夜與商場協商索賠無果。
商場:可能消費者動打折卡
12月21日,顧女士投訴到永康市場監管局,要求商場按照《消保法》規定「一賠三,不足500元的賠500元」,理由是「商場打折商品不打折,欺騙消費者」。
商場方面稱,該品牌內褲12月份確實沒有打折搞活動。打5折搞活動的,是與其相鄰擺放在同一貨架上的另外3個品牌的內衣(褲),時間是12月9日至12月22日,有商場海報為憑。
那顧女士購買的品牌內褲標價籤後為什麼會插著一張「5折需憑會員卡購買」的紅色打折卡呢?
商場方面解釋,可能是其他顧客自選內衣商品時,將搞活動打5折的這3種品牌內衣(褲)標價籤後面的紅色打折卡,隨意擺放在該品牌內褲標價籤後面,店員沒有及時發現並將其擺放回原來的位置導致的。
永康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調查後認為:根據商場提供的打折海報,可以認為該品牌內褲是不參加打5折搞活動的。但是,通常情況下,顧客到自選商場購物是看標價籤、不一定會看海報,所以商品售價要以標價籤為準,不能僅僅以商場的打折海報為準。
購物當夜,該品牌內褲標價籤後面豎放著「5折需憑會員卡購買」卡片內容屬實,容易誤導顧客以為該品牌內褲憑會員卡可打5折。即使如商場所說的那樣,有其他顧客將打折商品卡誤放所致,商場也應及時放回原處,或者當場做好解釋工作,消除誤會,不是等到顧客原價付款之後再來說明該品牌內褲是不打折的,商場在這方面是明顯存在過失的,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過,調查人員認為,根據現有證據,還不能認定商場是故意欺詐,所以對顧客索賠500元的要求,依法不予支持。
聽了工作人員的上述看法,雙方表示接受。
經協商,考慮到顧客所購商品的特殊性,雙方當日達成和解協議:商場給顧客道歉,退還貨款55.90元,另送一份小禮物給顧客,顧客已購紅內褲一盒(2條)商場免費贈送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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