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開車去維修,取車的時候,店員會通知撞車和報廢,4S店:加2萬能換新車,現在在4S店賣車的時候有很多套餐,好像還有一個明確的事情,即使那樣我們好像也改變不了這樣的狀況,但是經常在河邊走,哪裡有不溼的鞋子?4S店也有失足的時候,前一段時間,西安的女性車主也在吵鬧著保護權利,但是,今天我想說的是大眾4S店。
雖然汽車的保養也是必須做的工作,但是這位女性的車主在4S店開車後做其他的工作,來取車的時候車被廢棄了,這是怎麼回事?大眾的價格和奔馳簡直無法比擬,但女性車主花了二十萬日元才買到,對於普通家庭來說,20多萬元也很少,看了自己的車,被這麼撞了,真的很遺憾。
在追究原因的時候,店員說如果員工的保養結束了想試著開車,但是試運行的時候不小心出了故障,對面來了奔馳,兩輛車直接相撞了,工作人員極力避免了,但意外的是沒有改變,聽了這裡車主的話,我恍然大悟,因為你們的失誤,我的車撞了這麼多。
這時車主要追究他們的責任,4S店不願意承擔這個責任,提供了具體的解決辦法,如果再加2萬元的話,可以在店裡直接換新車,原本女性的車的車主還在考慮是否要追加2萬元,但是自己決定要新車的時候,女性的車的車主被4S店員告知了。
女車主在這個時候藏起來了,我把車交給你們正常保養,但是你們的工作人員把我的車弄壞了,現在我自己找了奔馳的車主要求賠償,這明顯不是在欺負人嗎?昨天也約好了,如果追加了2萬元,請換成新的,錢都準備好了,請玩這個套餐。
即使車主出了2萬元,4S店也給她換了新車,但車主還是吃虧了,這是奔馳車主的責任,4S的店員一定會追查,這樣的話,不是2萬日元就能解決的,剩下的錢會放進店裡,女車主找奔馳車主,賠償多少錢?而且把這部分的錢拿來修理車,自己的心也很平靜,大家覺得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