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湖分闈是湖南人才強省的戰略性的一環,為人才脫穎而出提供了一個公平的平臺,為湖南的人文教育奠定了一個好的機制。18年的堅持,換來了湖南此後兩百年人才輩出的局面,徹底改寫了湖南在全國的地位——
雍正元年(1723年),新皇帝雍正即位。這一年發生的兩件事,對於湖南來說影響深遠。
第一件事是雍正即位的正月,改偏沅巡撫為湖南巡撫,以內閣學士魏廷錚任湖南巡撫。偏沅巡撫?很多人沒聽說過。其實偏沅巡撫的歷史比湖南巡撫的歷史要久得多。是偏橋和沅州兩地的合稱。偏橋,即今貴州省施秉縣城關。自明神宗萬曆二十七年(1599) 朝廷派僉都御史江鐸在沅州 (今芷江)始設偏沅巡撫,以鎮壓苗民起事。明熹宗天啟二年(1622),復設偏沅巡撫。其後或置或罷,到明思宗崇禎二年(1629),定設偏沅巡撫,駐沅州。
雖然湖南湖北分治早在康熙三年三月十二日即已實行,但當時湖南並不叫湖南,而與湖北合在一起稱湖廣行省,南北分治後,長沙、衡州、永州、寶慶、辰州、常德、嶽州7府,郴州、靖州2州歸偏沅巡撫管轄。閏六月十一日偏沅巡撫自沅州移駐長沙。雍正這一改名,湖南才正式有了獨立的省名。
第二件事是半年後,即七月二十四日(丙午),雍正諭旨禮部,決定實行南北分闈。以往湖南士子須赴湖北鄉試,必經由洞庭湖,湖水浩瀚無涯,波濤不測,六七月間風浪尤險,常有覆溺之患,以致士子畏避險遠,裹足不前。故在湖南地方建立試院,每科另簡考官,使士子就近考試,自第二年起,二月為鄉試之期。若當年二月之前能預備場屋,則明春即分湖北、湖南兩闈考試。預備不及,則於下科舉行。至於湖廣通省取中原有定額,今既分兩闈,其取中之數應如何分別之處,著湖南、湖北巡撫公議,湖廣總督從公酌定具奏。
這第二件事的意義更為重大,遙想當年,湖南人聽到京城來的這個消息,一定是歡欣鼓舞。這意味著,至此為止湖南人歷時18年的努力終於圓夢:湖南人考舉人再也不用去武昌了。湖南的科舉歷史從此掀開了新的一頁。
1 湖南人文鼎盛,兩湖分闈居首功
闈是科舉時代對考場、試院的通稱。南北分闈,顧名思義就是指湖南湖北兩省分開考試。
分闈之前,湖南地區的士子在本省可以考秀才,考中秀才後想要參加更高一級的鄉試,獲得更高一級的舉人資格,必須前往湖廣行省總督所在地武昌參加鄉試。這對於湖南地區的考生極為不便,因八百裡洞庭的阻隔,考生大部分時間和精力要花費在赴考途中,甚至不少人就葬身於洞庭湖的波濤之中。
同樣,分闈之前,湖廣行省的科舉錄取名額是不分南北的,這對於廣大的湖南地區考生當然極為不利,相當於一個不發達地區和發達地區同等對待。因此歷年來湖南學子考上舉人的數量不及湖北學子的四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這反過來又影響到湖南風氣閉塞,人才寥落。時人稱:「雖有湖南、湖北之分,似猶未自為一省。」
面對這種不公平,湖南士人進行過長期的艱苦努力,獲得了歷任巡撫的支持。康熙四十四年(1705)十月,偏沅巡撫趙申喬呈請均分湖廣行省鄉試南北名額。但這只是提出分名額,還不是真正的分闈。
康熙四十二年(1703)潘宗洛任湖廣提督學政,四十八年任偏沅巡撫,他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上了一道《題請長沙分闈鄉試疏》,正式提出湖廣「南北分闈」。此後,康熙五十二年(1713)和五十四年(1715)先後兩次任偏沅巡撫的李發甲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又上《請分議湖南分闈疏》。康熙五十九年(1720),督學湖廣的光祿卿呂謙恆「趁熱打鐵」再次呈請分闈。雍正元年(1723),御史呂謙恆又提出「分設棘闈」。
前後歷時18年,四位巡撫、學官前後相繼,始終不渝,終於獲得剛即位的雍正首肯。趙申喬、潘宗洛、李發甲、呂謙恆等四人值得後世湖南人銘記。因此,光緒四年(1878),湖南增修貢院,並專門修建五賢祠,祭祀趙申喬、潘宗洛、李發甲、呂謙恆、宋致五位有功於分闈者。光緒八年(1882)五賢祠修竣,著名學者、湘軍元老、晚清外交家郭嵩燾作《五賢祠碑記》紀之:「非有以表章而崇祀之,則又烏知百餘年科名之盛,人才之奮起,所以成就之若是之艱難也。」郭嵩燾認為,近代湖南人文鼎盛,兩湖分闈應居首功。
2 民間發起,官場接力
其實,最早發動提議南北分闈的是湖南民間,以郴州人郭遠為代表。郭遠(1659-1714),字來倩,號青來。汝城縣人。康熙五十年(1711)中舉人。康熙四十一年(1702)向湖南當局上《呈請南北分闈文》: 蓋湖南隔阻洞庭,洞庭之波八百餘裡。南士赴武昌鄉試,有遠至二三千裡不等者。偏舟一葉,常以六月間起程,而長途遷延,加以大湖風阻,或相守至十日、半月不能移舟,比至省城,試期已過。每科多有,而今年不及試期者尤甚。如郴州生員楊遂等二十五人,於八月初八日抵省,雖蒙北藩憲寬政,俱準入場,其餘初九早始到,如長沙屬生員尹有孚等四十二人,衡州屬生員趙居敬等九十三人,常德屬生員唐待徵等三十一人,寶慶屬生員劉應奎等七十八人,永州屬生員唐若愚等八十七人,郴州屬生員朱大澍等九十六人,皆以棄舟奔趕,不及場期者,合計尚得四百二十七人。數千裡裹糧而來,至不得一望見棘闈竟去,辛苦悽涼,誰可告訴?況又有冒險赴期,風波不測,為南士之所極不忍言者乎?(載《桂陽縣誌》)
郭遠提出了湖南考生赴武昌考試的諸多不便:一是距離遠,耗時長;二是洞庭一湖,湖大風阻,風波不測。很多湖南學子知難而退,「裹足不前者十有七八」。同等情況下,每科湖廣鄉試合南北常萬有餘人,湖北除正科舉外,遺才盡收入場,最多時8000餘人中可取67名。湖南2000人中僅取15人,多時不過20餘人。
郭遠反問,難道是湖南之人才遜於湖北嗎?「徒以湖南遠而湖北近。近則赴闈易而遺才入場者多,故中者亦多;遠則赴闈難,不惟遺才絕少,並正科舉入場者皆少,故中者亦少。是湖南、湖北之科舉中試,其難易多寡至於如此懸殊者,固非其人其才為之,實其地其勢為之也。」
湖南的山川風土賦稅人文,實倍甲於雲貴、廣西,然而,湖南每科錄取的人數卻還不如這些地方。郭遠長嘆:可憐湖南!數千裡賦稅之地,漸棄為科第淪落之鄉。
郭遠這份呈文是寫給當時的偏沅巡撫金璽的。不久趙申喬接任巡撫,鑑於分闈之事沒有先例,便策略性地提出「南北分卷」,針對湖南考生錄取率之低,提出均定南北錄取指標,以保公平。但未獲朝廷批准。
康熙五十一年,潘宗洛出任偏沅巡撫,於第二年上奏「南北分闈」,他指出,這一次是九府州全體貢監生員以及九府州官員會詳請題,並且「情願自捐廩糧等項,蓋造貢院,懇求分闈分額」,結果還是被拒絕。
康熙五十五年,李發甲出任偏沅巡撫,當年即上奏請求南北分闈。他特地指出,「每逢七八月秋水時,至一派汪洋,士子赴試,實有性命之虞。」這次請求獲得硃批首肯:「即當具題」,然而仍被拒絕。
李發甲不甘心,次年再次上奏。這一次,他特別援引當年康熙於洪澤湖設立救生樁的典故以取得聖意同情:曩年聖駕巡視河工,憫念洪澤湖風波危險,設立救生樁,全活無數生靈,遐邇感戴。今洞庭之險,十倍洪澤,萬難立樁,惟有分闈一舉,可以保全士子之性命,是即洪澤湖之救生樁矣。聖恩浩蕩,莫大於此!但是,仍被拒絕。
過了三年,奉命舉湖廣鄉試的呂謙恆再次奏請,結局不得而知;雍正元年,身為御史的呂謙恆又一次奏請,最終獲得新皇批准。
3 南北分闈太難 雍正改革終告功成
三位巡撫、一任學政先後6次上奏,歷時18年,他們堅持不懈、為民請命的精神令人感動。那麼,南北分闈究竟難在何處?為什麼多次被拒絕?
其實,禮部拒絕的原因很簡單,並不是「南北分闈」的理由不夠充分,而是「科場定例年久,不便紛更」。即使康熙首肯,到了禮部仍然被無情地拒絕。
湖南要求南北分闈之際,確實「原無分闈之例」,幾任偏沅巡撫也看到了這一點,並且提出與之相類似的陝西、江南作對比,陝西、江南二省與湖南一樣也剛分省不久,但他們並沒有提出分闈的要求。因此,他們特別比較了二者之間的不同,陝西和江南並無水陸之隔,企圖以此打動禮部。
難道真的是定例不能改革嗎?其實,清朝的科舉一直在不斷地調整,但都是為了加強對科舉的監控。最根本的原因是禮部不敢觸動這一事關統治基礎的敏感神經,歷年科舉是籠絡士人的國家大事,牽一髮而動全身,湖南一旦網開一面,那麼,其他省會不會跟進?這才是他們顧忌的問題。因此,他們寧願犧牲湖南一省,也斷不肯開此先例。
雍正即位後,開始了一系列改革,首先便是提出思想上反對因循守舊,緊接著便是改革科舉,「令督撫學政,會核人文最盛之州縣,題請小學改為中學,中學改為大學,大學照府學額取錄」。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呂謙恆抓住機遇提出南北分闈,很快獲得批准。
雍正元年十二月正式區分湖北湖南鄉試員額。湖北中式五十名,副榜十名;湖南四十九名,副榜九名。武舉各二十五名。這樣一來,湖南考生的公平性終得以確保。
4 18年堅持,兩百年人才輩出
南北分闈,一舉改變了湖南的命運。湖南人才自此以後迅速增長,據光緒《湖南通志》統計,從順治到康熙南北合闈的78年裡,湖南錄取的舉人人數只有326名,平均每年才4名;而從雍正二年南北分闈到乾隆六十年的72年裡,湖南所取中的舉人人數為1610名,增長到每年22名。湖南取中進士的人數,順治九年至十八年10年間只有23名;康熙三年至六十年58年間,只有42名。而雍正元年至十一年的11年間,就有41名,乾隆元年至六十年60年間,有135名,較康熙年間增加了三倍多。
可以說,南北分闈是湖南人才強省的戰略性的一環,儘管科舉考試選拔出來的未必都是人才,但至少為人才成長提供了一個公平的平臺,為湖南的人文教育奠定了一個好的機制。回想這18年,湖南民間的自覺與推動,官方不屈不撓不怕失敗為民請命的精神以及上層的改革,是南北分闈成功的三大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18年的堅持,換來了湖南此後兩百年人才輩出的局面,徹底改寫了湖南在全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