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林則徐說過:「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他這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就是說:不要給子孫後代留財產。
清末中國有兩大富豪:一個是胡雪巖,另外一個是盛宣懷。胡雪巖晚年破產,至此之後,盛宣懷就成為當之無愧的中國首富。他的財富如果換算成現在的資產,不管是李嘉誠還是馬雲,都無法跟盛宣懷相提並論。
盛宣懷1916年去世,留給子女的資產至少高達幾千萬兩白銀(當時一個普通老百姓一年的生活費是十幾兩)。由於盛宣懷的前3個兒子都夭折了,所以盛宣懷一生非常疼愛老四盛恩頤。作為父親,盛宣懷正應了那句話:父親是世界上最嚴肅的那個人,也是最愛你的那個人,更是最孤獨的那個人。盛宣懷去世之後,財產也沒有給幾個女兒,沒有遺產爭奪,盛恩頤順利繼承了父親的大部分家產,成為家族公司的總經理。
父親去世之後,沒有父親擋刀叉,沒有父親在外奔波,盛恩頤開始放任自己。盛恩頤白天都在睡覺,晚上就開始流連於賭場,人稱民國第一花花公子。盛恩頤非常喜歡賭錢,他曾經一個晚上把上海一百棟樓輸給了當時浙江督軍盧永祥的兒子盧筱嘉。這一百棟樓如果放在今天價值至少幾百億。
盛恩頤沒錢用的時候,就讓傭人把家裡的古董往當鋪送。最終幾十年就把盛宣懷攢下的龐大家產給敗光了。晚年的時候,盛恩頤已經窮困潦倒,成為了一個乞丐,最後一個人死在了家裡的門房裡面。
「求財恨不多,財多傷人子。」果然,這大筆的錢財最後果然坑害了盛恩頤。
宋代李邦獻說:「為子孫作富貴計者,十敗其九;為人作善方便者,其後受惠。」意思是留財不如留德。
除了盛恩頤的兒子,還有晚清重臣李鴻章的孫子。李鴻章留給子孫的財產數量相當驚人,田產、房產和當鋪遍及合肥、蕪湖、上海、南京、揚州等地。李鴻章的孫子李子嘉,生於1910年,父親死後,他與哥哥李厚甫平分了父親的家產。
李子嘉平日除了吸吸鴉片、把玩把玩女人,其他的是一概不管。他那1.3萬畝良田也全權交給了莊頭。
流連煙花柳巷的李子嘉,在妓院沾染了梅毒。得了這病,再去妓院是不成了,於是李子嘉便將全部精力放在了賭博上。
李子嘉賭錢基本不賭現金,而是直接賭田契、房契。到抗戰勝利時,李子嘉的財產都被他揮霍光了:房產、田產都到了賭場、妓院。
此時的李子嘉才知道什麼叫窮,沒地方住,沒東西吃,東家吃一頓西家蹭一頓。這樣的窮困潦倒下,享樂慣了的李子嘉終於扛不住了。一日,「啊」了一聲撲騰跳進了塘裡。
「遺金滿籝常作災」,李鴻章孫子悲劇的一生,印證了「積財給子孫是留禍,積德給子孫才是留福」。
晚清的時候,還有一個沒有給子孫留下任何財產的人,這個人叫曾國藩。人要"仗勢"的,不是身份,不是頭銜,不是錢財,曾國藩表示:「仕宦之家,不蓄積銀錢,使子弟自覺一無可恃。」
一無可恃,就是不留財產的真諦所在。種十裡名花何如種德,修萬間廣廈不若修身,天寬地闊,我們都要有如作家梁曉聲說:根植於內心的修養;無需提醒的自覺;以約束為前提的自由;為別人著想的善良。
自古奮鬥出英雄,從來紈絝少偉男。清貧,常能激勵人去追求向上;過多的金錢,反而誘惑人走向墮落。這幾乎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可憐世間痴心父母!
如今國內國外上演的各大遺產爭奪案,富豪如何分家也引發熱議,名人家產之爭,總有一個最終的疑問:誰是最後贏家?誰是最後贏家,誰能笑到最後?種善是因,享樂是不是果?留給孩子最大、最可靠的財產究竟是什麼?
其實,清貧的一生才最快樂,就像革命家方志敏所寫下的《清貧》一文、文天祥的《正氣歌》、瞿秋白獄中《多餘的話》、彭德懷在「文革」關押中,形成的《我的自述》。這些文字,堂堂正正,擲地有聲,內容高潔。其時人到最後只願留下,也真正能留下的是思想,「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這意義遠超於我們某一個具體的富豪分家產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