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劉瑞以《時代、級別與墓主——從曹操高陵說起》為題,對歷史時期尤其是秦漢墓葬的墓主判定方法論進行了討論。
他首先從曹操高陵發現之後引起的廣泛討論談起,指出曹操墓的全民關注和認識分歧,是新中國墓葬考古發現與研究史中從來沒有過的公眾事件,沒有任何一座墓葬能像曹操墓這樣幾乎全覆蓋的得到相關專家與公眾的參與討論。曹操墓的爭論,可看作考古學對墓主判定方法論的指標性事件。對曹操墓事件反思,首先應思考和回應的是在墓葬研究中,曾經被屢屢提到的考古研究缺乏論證制度的說法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完善的理性思考;對考古結論的結果為何懷疑、如何懷疑、研究有沒有「規矩」等等,都是研究者們需要深刻反思的問題。
劉瑞指出,傳統認為在墓主的判定中,大家認為最準確的證據是墓誌、印章等文字資料。在秦漢考古中,印章封泥對高等級諸侯王等貴族墓葬的墓主判定確實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過去收藏家「私印求史有」、「官印謀史無」的追求和此異曲同工。
為考察墓主的確定有無規矩,劉瑞首先對秦漢考古學科體系的建立過程進行了回溯梳理,希望通過學科發展史的整理來探究秦漢墓葬墓主判定方法的形成和過程。指出,從1950年代之前的中國考古學早期發展階段,秦漢考古工作開展的程度和研究都相對薄弱。結合近年公布資料看,劉瑞從田野考古工作、資料刊布和系統研究等三個層面,認為秦漢考古形成的時期大體在上世紀60年代前後。認為其是以長沙發掘、洛陽中州路和燒溝漢墓的發掘及《洛陽中州路》《洛陽燒溝漢墓》的相繼出版為代表的秦漢墓葬科學發掘和資料整理;以漢長安城遺址為代表的城址、聚落、手工業遺址的主動性發掘與資料整理;以1960年蘇秉琦先生《戰國秦漢考古》印行為代表的秦漢考古學科理論框架的搭建與歷史時期考古研究方法的形成與發展為標誌,三者互為表裡,共同促成了秦漢考古與秦漢墓葬研究學科體系的形成。指出,在1970年代以前,秦漢考古墓葬研究的重點,基本集中在墓葬年代判定、墓葬中不同地區文化因素差異和墓葬等級性的分析,這符合當時整個考古學學科發展的特點。
劉瑞(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劉瑞隨後系統梳理了1980年代以前中國秦漢考古學的教學情況,認為北京大學版的蘇秉琦《戰國秦漢考古》與之後的俞偉超《秦漢考古》講義,如劉緒先生所言二者一脈相承,是當時乃至之後較長時間內全國考古專業的通用教材。這兩部教材所構建的秦漢考古框架和研究方法,在很短時間內迅速而廣泛地傳播開來,持續的指導、促進著全國秦漢考古的發展。我國絕大多數第一、第二代秦漢考古學家的本科階段秦漢考古認知均來源於此。這套講義與之後各高校在此基礎上自行擴充、修訂的秦漢考古講義的方法論高度一致。在這兩部教材的行文中,歸納總計了對大中型秦漢墓葬時代判斷、墓主確定的相關知識,也籍教材而得到廣泛傳播,是直到今天仍在採用方法的直接淵源。一言以蔽之,秦漢考古學家對墓葬墓主的認定,不是沒有規矩,而是有著自己的淵源和傳統。
1980年代以前,各地考古工作者對當地漢墓的基本分期已有相對成熟意見,對大型高等級貴族墓葬研究而言,墓主判定成為判定時代、確定墓葬等級之上的更高學術需求。對秦漢高等級墓葬的墓主判定,可從北大版教材對滿城漢墓、長沙馬王堆漢墓和曲阜九龍山漢墓等墓主的判定進行方法論的分析。指出教材中滿城漢墓依據銅器刻銘「中山內府」和私印「竇綰」、九龍山漢墓根據私印「王慶忌」、馬王堆漢墓根據封泥和漆器文字材料而確定準確墓主的方式,成為後來秦漢大型墓葬墓主判定的主要方法。指出,在根據出土遺物判斷墓葬年代、根據墓葬規格確定墓葬等級後,再結合出土文字資料、結合文獻等記載,完全可以如滿城漢墓一樣在即使沒有墓主印章的情況下進行明確的墓主判斷。這種墓主的判斷方法,經北大秦漢考古教材的總結和推廣,成為之後秦漢考古研究中的一個基本範式,長期傳承直至現在。
劉瑞指出,從學科資料講,在數量極為龐大的秦漢墓葬中,其實僅有佔其中極少比例的帝王陵墓和高等級官員墓葬可用上述方法開展墓主判定,而絕大多數中小型墓葬的墓主在大多數情況下其實無法判定。而從學科史看,即便對帝陵這樣有較多文獻記載的墓葬,其墓主的判定也往往發生歧義或偏差。而存世的大量秦漢名人墓葬,實際能確定其認識無誤的並不多見。劉瑞指出,即便有了考古發掘,墓主的判定也往往需要較長時間的研究。在徐州龜山墓葬、巨野紅土山墓葬等等墓葬的墓主判定上,都因文字資料的發現而發生認識改變。
劉瑞認為,在墓葬墓主判定上,雖有僭越和薄葬,但墓葬大小和級別之間的內在對應規律仍相當穩定,因此過去已掌握直到現在還一直使用的根據墓葬大小、陪葬品種類數量多寡優劣來判定墓葬級別的方法,不僅可行且較為準確。指出,對於即便沒有印章、封泥等明確文字材料的墓葬,在地望符合、年代符合、等級符合的情況下,對於世數確定,在位時間明確的高等級諸侯王等貴族或百官公卿墓而言,墓主的判斷也應進行。不能因沒有印章等文字資料,就不去嘗試開展墓主認定研究,更不能因此而認為其所判定的墓主不科學。
劉瑞指出,對高等級貴族墓墓主的判定需警惕「簡單化」傾向,如學者片面根據墓葬規格大小差異,認為墓葬中凡大者為諸侯王,凡小者為諸侯王后的做法就非常危險——馬王堆漢墓的規格和性別早已顯示此種對應關係並不存在。同時,假若對進行墓葬斷代的類型學研究資料認識的時代差異性重視不足,也往往會發生判斷的錯誤。
通過以學科發展史、墓主判斷研究範式確立過程與原則的梳理,劉瑞將討論視角重新聚焦曹操墓。他指出,在曹操墓墓主的判定上,有著墓葬規格和等級相符、墓葬出土遺物時代相符、墓葬位置符合文獻、薄葬特徵和文獻資料相符、骨骼年齡鑑定與記載相符等等的多重證據。而即便當時爭議頗大的石牌,近年也得到了洛陽曹魏大墓的印證。其實就單個墓葬的墓主判定證據言,曹操墓墓主判斷的證據在中國考古史上的高等級貴族墓墓主判定中,也差不多是證據最多的。過去很多已做出判斷的墓主判定,與曹操墓相比,不少就是孤證或少證所定,遠不及曹操墓論證的證據鏈可靠。
劉瑞強調,多年來社會上出現的如要人們開具材料證明「我是我」的問題,在考古墓葬的墓主認定中也同樣存在,並且有日益進入極端的趨勢,很容易滑入萬物不可知的深潭。考古研究中,在如曹操墓的墓主判斷中,出現的認為沒有文字就不能定墓主,或即便有文字但其它證據較少就不能定墓主的意見,就類似社會上出現的「證明我是我」的所謂「謹慎」傾向,不僅甚不可取,而且也與傳統墓葬研究中的墓主判斷方法不合。在科學研究中,要提倡和鼓勵研究者見微而知著、科學而大膽的分析,不僅要允許研究者提出必要的假設甚至猜想,允許研究者通過今後的工作進行證實和證偽,更要允許考古學家在研究過程中的「犯錯」,而不是在所謂「謹慎」態度下的舉步不前。劉瑞認為,歷史時期考古學,需要假說、需要理論思考和理論探索。
對劉瑞的報告,與會學者展開了比較集中的討論。李雨生就曹操墓所出畫像石和劉瑞製作的漢墓地理信息系統進行了詢問。劉瑞認為曹操墓中的畫像石沒有拼完,報告中位置也不明確,他懷疑這些畫像石有可能是墓葬鋪底的東西,不排除是二次使用或者周圍有畫像石墓,因為某種原因被扔進了曹操墓。對自己製作的漢墓地理信息系統,是因為當年在華南二隊工作時,原本為自己打基礎,查資料方便而製作的。但是在使用地理信息系統製作時,雖然資料收集較全,也能與地理位置緊密相合,但發現原始的資料公布有很多問題,比如數據前後矛盾,定位難以精確等等。即便如此,仍然能在研究中得到很大的便利,可以得出很多指標性的信息。比如出漆器、承盤的墓葬都是高等級或者郡級的墓葬。他建議年輕學者在讀書期間,應該對自己研究時段的核心材料進行系統化的收集整理,未來會對自身研究提供很大的助益。劉瑞認為,墓葬資料的數位化是蒲慕州先生首先提倡並實踐的,由於地理信息系統可以回溯,在大數據的支持下,可視化可能是這類工作的重要特色。
張吉就漢代墓葬或居址材料中,有無可能建立相對成系統的科技研究資料庫,比如漢代金屬器、作坊等等,進行漢代手工業產品流通的研究。劉瑞認為,要建立這樣的資料庫,首先需要有比較好的遺址和有學術前瞻意識的田野負責人。漢代文獻較商周時期研究更為豐富,但是對居址的關注度不夠,希望能與不同單位的學者合作開展研究。
常懷穎就漢墓的區系類型問題向劉瑞提問,漢代的墓葬研究在空間角度,能否做出文化圈或者與行政地緣組織關係如何。劉瑞認為,這項工作應該開展,但目前做的還比較少。蘇秉琦先生自己的區系類型是從秦漢郡國往上開始追溯的。譚其驤分析漢代設縣,認為在人口和經濟達到一定的程度後,方可設縣。劉瑞認為,地方文化存在很多差異,但強烈的文化凝聚力,是從新石器時代開始持續地延續與傳承下來的。戰國甚至到秦漢郡的設置,可能和新石器到商周時期的地緣文化差異有關係。漢墓的研究,目前很多還沒有放到漢郡一級進行觀察研究。秦漢政治中心的設置,一定是有一定的文化和經濟基礎。墓葬的差異性在郡和縣來看都是有表現的。比如在南海郡,南越國之後,廣州的經濟與文化地位都突然下降了,而周鄰的郡縣地位則有上升。他認為,從郡國來看出地區差異和人群的流動,漢墓研究大有可為。
耿朔:魏晉南朝陵墓制度的探討中央美術學院人文學院耿朔以《魏晉南朝陵墓制度的探討》為題,對魏晉南朝的陵墓進行了研究述論。他的討論圍繞曹魏西晉墓葬何為「薄葬」、東晉帝陵的確認、南朝陵墓的藝術與政治關係三個問題展開。他認為,對魏晉南朝的陵墓研究長期以來比較薄弱,比較重要的墓葬幾乎都只有簡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研究的深入。
對西晉墓葬的研究,從1950年代開始就是在與漢墓比較的語境中展開。整體上看晉墓材料確實符合「薄葬」的論斷,和漢墓相比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墓地地表建築簡省;2、墓葬形制簡化和規模縮小;3、隨葬品種類數量減少,質量也有下降。
耿朔梳理了文獻中對於曹魏時期的喪、葬情況的記載,發現曹魏時期因為政局原因,高等級貴族一般都短喪薄葬,有很多不合漢晉禮制的喪葬事件發生。但西晉時期這種現象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從司馬炎開始,更改漢魏舊典,嘗試恢復先秦喪禮,在無法宣揚為國盡忠的情況下極力推動孝行,以此重整人倫秩序,藉以完善國家典章制度。司馬炎通過實踐、制度、輿論等方面的努力,逐步推動法令的修訂,從制度上確立他所倡導的服喪行為。但與此相反,文獻中記載的浩大送葬場面和考古發現的狹小簡陋墓葬本身構成了奇異的對比。因此,耿朔認為西晉時期的帝陵制度更多表現為「重喪」和「輕葬」。耿朔認為,長期戰亂無常在更大的層面上衝擊了普通人地下永固的觀念,人們對於喪服的重視,應該是與對於墓葬的輕視相輔相成、相互補充的。
耿朔(中央美術學院人文學院)從墓葬形制看,洛陽西晉墓葬呈現出從雙室墓和單室墓並行發展到單室墓成為主流的趨勢,大概在西晉後期完成了這一轉變,這也是由漢至晉的重大變化。葬禮中祭奠活動逐步從墓內轉移到墓外,可能是雙室消失、單室墓獨大局面的推動力之一。葬禮中祭奠活動的是否存在和繁簡程度,直接決定了地下禮儀性空間結構發揮什麼樣的作用。葬禮的地位在漢代達到頂峰後,至魏晉特別是西晉時開始下降,與之相關聯的。葬禮中依然還有祭奠活動,但不必再修建規模較大的墓室專闢場所供生人進入舉行活動,只需在隨葬品的擺放上略具其意即可,祭奠活動在墓室以外進行,節省財力,這應當是所謂「薄葬」的關鍵內容。
相對於漢、南朝和隋唐帝陵,東晉帝陵的辨識是目前學術界尚在探討的課題。已知被推定為東晉帝陵的南大北園大墓、幕府山大墓、富貴山大墓三座墓葬,實際上沒有一項判斷標準可以肯定為帝陵專有。耿朔綜合家族地位、本支實際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及墓主的事功、官爵等因素,將南京目前發現六處東晉士族墓地排出等級,但墓葬的實際情況卻不完全等同於這一等級序列。他認為,墓葬規模與墓主身份地位不對稱,可能是與不同家族的門風有關。家族內部卻表現出相當的一致性,這在墓葬形制和隨葬品方面都有清楚的反映。雖然一些家族墓地年代跨度大,但是還是有規律可循。這些規律可以幫助研究者在比較中,去分別可能屬於帝陵的標準或特徵。
對於南朝陵墓所反映的藝術與政治關係,是耿朔近年來研究的重點。在本次工作坊中,他繼續以南京、丹陽幾座南朝高等級墓葬拼砌磚畫的相互關係,對稿本、模具和墓磚進行了對比研究。他認為,就竹林七賢和榮啟期磚畫而言,獅子岡M5和宮山墓的磚畫為同模生產。而金家村墓與宮山墓磚畫有同有異,很可能是因為金山墓中使用一部分宮山墓同模磚,同時針對缺損的部分,補刻模具,印製新磚,予以補綴,但由於對留存墓磚上線條構圖的錯誤理解而出現了一些不合理地方。吳家村墓則是依照金家村墓新制了一套模具。這些墓葬以不同的方式同樣頑強地遵守傳統,也許指向了這種磚畫構圖方式背後所代表的某種力量,為我們理解何為六朝「藝術的自覺」提供了新的線索。
對耿朔的研究,學者們的討論集中在文獻與考古現象的關係之上。
孫慶偉認為歷史時期墓葬研究與文獻在一起會有很多精彩的個案分析。對青年人來說,儘早建立自己的大資料庫很重要。材料不熟悉,在初學者進入某個領域時,會常常發現不了問題。以耿朔的討論來說,墓地中的墓葬和墓主人實際的社會地位往往是有差異的。在商周墓葬中,這種情況也有反映,比如虢國墓公侯墓形制偏小,一定是有背後的歷史原因的,只是現在很難明確罷了。
鄭嘉勵認為,考古現象和文獻整合時候,往往缺乏中間過程,大量信息缺失。東晉南朝帝陵的評判標準至今還沒有確立起來。可能這一時期最主要的墓葬標誌性遺存和厚葬和薄葬的評判標準,是在地上,而不在地下。歷史時期考古中需要提出普遍性的思考,藉助文獻上的東西,去拼湊一個相對完整的歷史圖景。
劉未認為,文獻和考古發現結合,是比較困難的。我們習慣性地試圖用考古遺存揭示一些級差性的規律,往往試圖將考古材料與文獻中的禮進行對比。但形而下和形而上的東西進行對比的時候,往往發現和文獻記載差太多。比如明代,文獻豐富,但對玄宮卻很少記載,現實中的玄宮在工匠的修築體系或者技術層面是十分成熟的。這其中差異很大。所以我們的研究中,其實缺少了當時墓葬構築過程中的媒介,這個媒介即是我們論證過程中的,也是當時墓葬構築過程中的。我們需要區分一個墓葬中,哪些是主觀的意圖,哪些是匠人實現的。對藝術史的人而言,對這個實施環節很關心。
沈睿文認為除了墓葬的地區性傳統外,古人有相對完整的墓葬構築或者葬俗的傳承性文本或者方法,但是一般人看不到。這套制度的變更和延續,不在我們現在看到的文本傳承之內。在文獻使用過程中,尤其要注意時效性和執行度如何,不能簡單引用幾句文獻便認為自己的研究是考古資料結合歷史文獻了。耿朔認為這種喪葬或者墓葬修築傳承,有一套不面對公眾的內部傳承體系。李志鵬認為每個行業的營建執行,必有師承傳承。喪葬中,主持葬禮的人會有限定和標準,也會對喪主的要求有禮俗的平衡。但是我們的確無法直接依據這種文獻。
沈睿文(北大考古文博學院)對耿朔提出的畫磚流傳問題。趙俊傑提出,模具和粉本有多大的差距才是區別?單室墓會不會有復闢的情況,比如到平城時期,司馬金龍墓突然出現,實際上是北魏可以讓司馬金龍享受尊崇的表現。
劉瑞提出,薄葬首先是在地上的喪的部分體現的。而墓葬內部變化講,從多室墓到單室墓,就是減少了祭祀性的東西。喪葬的薄厚,主要表現在外在的展示型東西。厚薄是有相對標準的。耿朔認為,祭奠活動從墓內到墓外,就會對曹魏墓的帷帳、床榻、石臺認知產生變化。楊泓認為曹魏墓內活動實際多了。這些設施的設置表現了有了一個祭奠的象徵,但不會再進去真正進行祭祀活動了。與漢墓相比,曹操墓的祭祀性實際上已經減少了,空間也減小了。但是墓內設置的祭祀意義可能還在,但是簡化了。東晉墓葬相對東漢的大前堂,可能進去進行祭祀的人少了,也不會反覆再進去,僅是下葬的時候擺一下。趙俊傑認為多室與否在不同地區不一樣,西晉時候洛陽地區就已經消失了,但是在東北可能要到六世紀前後前室才消失。
趙俊傑:瓶頸與突破:高句麗墓葬研究的反思與展望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趙俊傑以《瓶頸與突破:高句麗墓葬研究的反思與展望》發表主題演講。高句麗考古的現狀是我國邊疆考古與民族考古現狀的一個縮影,趙俊傑以高句麗墓葬的研究為個案,揭示在文字與文獻不足、墓葬材料不完整的情況下,如何開展歷史時期墓葬研究。
他首先介紹了高句麗墓葬的發現與研究背景,同時對高句麗墓葬的特點進行了總結。目前確認的高句麗墓葬超過15000座,主要分布於我國遼寧桓仁、吉林集安和朝鮮平壤三地及其周邊地區,韓國也有少量分布。高句麗墓葬主要有積石墓與封土墓兩大類,其中桓仁地區的積石墓佔比超過90%,集安地區積石墓略少於封土墓,西北朝鮮地區封土墓佔有壓倒性優勢,韓國境內幾乎不見高句麗積石墓,這種現象很好地反映了高句麗墓葬的演進。
上世紀初,日本學者最早主導了高句麗墓葬的調查和發掘。1949年以後,中、朝、韓三國學者分別做了大量工作,發掘墓葬超過了500座。數十年的工作雖然成果顯著,但在五個方面顯現出高句麗墓葬研究的瓶頸——1、高句麗文化起源問題;2、東漢魏晉時期墓葬材料的不足;3、積石墓王陵研究中「預製壽陵」的關鍵假設;4、積石墓與封土石室壁畫墓編年框架之殤;5、西北朝鮮地區封土石室墓性質的「泛高句麗化」問題。這五個方面顯示出高句麗考古研究中存在文獻闕失、關鍵時間節點資料不足、年代標尺建立困難和理論預設方面的困境。
趙俊傑(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趙俊傑梳理認為,既往對於高句麗墓葬的認知中,普遍依據文獻的記載,認為高句麗出於夫餘。而東北地區考古中確定的夫餘文化中以斜頸壺為代表的遺存,卻不見於早期高句麗墓葬中。所以,如果認同文獻的記載,那麼可能的解釋是,高句麗文化的主體不是來自於夫餘,政權中僅有少量貴族或統治者出自夫餘。早期的高句麗積石墓,近幾年因為乾溝子墓地的發現,有了可以追溯的線索。由於乾溝子墓地為鴨綠江中遊地區首次發現的積石墓群,且整體年代早於集安、桓仁地區的高句麗早期積石墓,所以被學術界廣泛關注。有學者提出,鴨綠江中下遊積石墓或來源遼東半島南部的旅大地區。但乾溝子墓群的年代晚於旅大地區的崗上、樓上積石墓逾千年,因此高句麗早期積石墓與旅大地區積石墓的關係實際上仍有待深入研究,而沿線許多趙系青銅器的發現,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指示了戰漢之際積石墓的傳播路徑。趙俊傑進一步認為,大約從戰國晚期開始,漢文化對於東北地區的影響和輻射開始逐步增強。這種影響大體有兩種模式,一種與燕文化的東進有關,東北西部地區在這一時期主要體現為燕文化的點狀楔入式擴張,以及當地或鄰近地區土著文化與燕文化主動或被動的交流;第二種與泛中原人群的流動與遷徙有關,因戰國晚期的戰亂而導致的東北東部地區大規模中原流民的遷入,直接造成了當地土著文化的異動。
有鑑於此,趙俊傑總結了東北地區東南部戰國晚期以降的四條歷史發展脈絡,即1、燕文化勢力的推進與遼北吉南地區寶山文化勢力的遷徙、重組;2、嫩江流域漢書二期文化勢力的南下與吉長地區西團山文化的終結;3、中原漢人流民的浮海避禍與旅大地區積石墓向長白山腹地的傳播;4、柳庭洞文化的衰落、裂變與團結文化、乾溝子墓群、黃魚圈珠山M1類型遺存的形成。
高句麗墓葬研究的第二個瓶頸是對高句麗國家形成時期認識的缺失,核心問題是相當於中原地區東漢魏晉的墓葬材料嚴重不足。雖然有一些積石墓的時代被推定為2、3世紀,但依然缺乏系統性的材料,唯有寄希望於今後工作的深入。
高句麗墓葬研究的第三個瓶頸是如何理解王陵的「預製壽陵」問題。這個問題直接關乎文獻與實物材料都不充分的條件下研究範式的預設。高句麗文化晚期王陵的演變序列清楚,但是高句麗王是否提前預製壽陵,直接導致了太王陵和將軍墳墓主問題的爭論一直持續。這種學術預設的分期,也反向影響到了對出土文字資料和傳世文獻的解讀分歧中。比如「好太王」、「太王」、「好」的指代,就會因之發生分歧。如此循環往復,造成研究歧見迭出。
高句麗墓葬研究的第四個瓶頸問題是積石墓與封土石室壁畫墓編年框架尚不能最終取得共識。以著名的舞踴墓和角觝墓為例,自宿白先生以下,對兩個墓葬的年代問題,學者間多有分歧,直接造成的後果是對高句麗墓葬的編年排序問題的分歧。趙俊傑在研究過程中,試圖在圖像之外,結合出土遺物如雲珠、四耳展沿壺的類型學演變序列,墓葬形制、壁畫內容、風格的排比,給出目前相對完整的高句麗墓葬的演變序列和大體年代。
高句麗墓葬研究的第五個瓶頸問題,是如何理解4-7世紀西北朝鮮地區社會變遷的問題。趙俊傑將以往研究的局限概括為西北朝鮮地區封土石室墓研究中的泛「高句麗」化現象。他認為,樂浪、帶方二郡覆亡後較長一段時間內,高句麗並未實際控制二郡故地所在的西北朝鮮地區,仍有大量使用磚室墓的原二郡遺民滯留當地,形成以親緣關係為主、地緣關係為輔的地域勢力集團。自4世紀前葉開始,使用石室墓系統的內地新移民集團因戰亂不斷進入西北朝鮮,形成以地緣關係和官僚部曲為核心的勢力集團,不同的墓葬形制則可能反映了遼東和華北北部不同的墓葬面貌。4世紀中葉以後,高句麗與百濟在西北朝鮮一帶的激戰,直接引發了帶方故地社會巨變,漢人遺民大量出逃,加之與東晉的聯繫中斷,使得本地的人群開始倒向高句麗,因此在文化上逐漸高句麗化。
趙俊傑的主題演講,力圖以高句麗墓葬研究的歷程與瓶頸問題,展示歷史時期邊疆地區墓葬研究的普遍性困境。而其個人的研究,則是在試圖探索尋找解決問題的路徑。
對趙俊傑的演講,學者從文獻的對應、墓葬研究的框架等問題進行了探討。
郜向平說,沒想到歷史時期考古和文獻的對應也存在這麼多的問題。他認為,有些問題能不能不去強制對應,或者對文獻的對應應該有個度。東周以前的族屬對應問題,有的時候就是分寸的把握,不宜過於深究。關於高句麗民族的起源,王明珂的英雄祖先論調值得注意,拿神話傳說與考古比對是很麻煩的事情,強行論證,很可能會為了迎合傳說而有選擇地提取材料進行論證,這對考古材料解讀的損害很大。趙俊傑認為,東夷的傳說中有很多神話是近似的,比如商人東方起源說也有鳥生的傳說,其實就是地緣的神話共性。慶幸的是高句麗沒有什麼文獻,所以研究中幾乎就全部成為一個考古研究問題,會促使我們從多個角度論證一件事情。
鄭嘉勵認為,對於類似高句麗這樣幾個世紀的宏大敘事,都要靠墓葬來說,是十分精彩的考古學研究。但他覺得這樣的研究模式,從研究範式上講就是個分寸問題。有的時候,可能會有過度解讀的問題。東晉墓中出土的西晉獅形器,就能得出與江南地區失去了聯繫,可能就是個比較大膽的宏大敘事。以浙江地區的材料來看,西晉瓷器到了福建都是東晉或者南朝,可能就是傳家寶,會滯後一百多年。趙俊傑認為4世紀之前,東北地區、朝鮮半島與東晉之間的溝通很正常,青瓷羊和東晉出現時間基本相同。但青瓷獅形器卻很突兀。他的結論有很多個角度都支持,比如紀年磚的材料。
劉未認為,對於高句麗墓葬,有兩個問題,其一是遺民和移民以及族源追溯的問題,他個人覺得現在的高句麗研究解釋體系中,過於簡單了。另一個是關於墓葬的編年問題。趙俊傑對高句麗墓葬編年做了顛覆性的研究。趙俊傑和韋正先生之前,宿白先生的框架提出得早,影響很大。但當時東北的漢魏六朝墓材料極少,因為當時有角觝和舞踴墓的家居圖,所以就提得早。宿白先生的框架建立以後,之後學者對所有墓葬的框架就不敢輕易調整。包括從魏存成先生開始之後都不太敢動這個標尺。趙俊傑他們開始打破了角觝和舞踴墓的基點,所以對高句麗墓葬的很多認識就完全變動了,很多認識都是前人未曾探討過的。劉未覺得,高句麗墓葬中封土石室墓墓葬類型十分多,非常豐富,反映出他的葬俗並不定型,但現在的編年尺度過細,要慎重。
孫慶偉認為對類似高句麗這樣的文獻問題,中國考古學不用文獻也是不對的,可實際上的問題是多數學者運用文獻又過於簡單。他認為,學術研究是很個性化的事情,就像畫家不能因為畫不好就不畫,而應該是去提高技藝。首先應該提高的是考古學者運用文獻的能力,而不是說因為文獻會帶來不恰當的解讀就不去使用文獻。他認為墓葬研究,首先需要有歷史框架,再在這個框架內去看材料。孫慶偉認為,學術研究的門檻是有高低的,有些領域很高,比如商周考古研究中,東周考古就是個高門檻。從這個角度來說,考古學家更要多讀書。北大早期的先生能創體系,就是因為考古材料少,體系的構建有若干個支點就夠了。材料好了,一百個墓例就可以構建支點。鄒衡先生構建商文化體系,實際上使用的陶鬲只有13件,但每個標本都很關鍵。如何裁斷,是考古學家應該思考的。夏的問題而言,要判定是不是夏,很多學者認為只有挖到字才算數,但其實不一定非要有字。考古學通過自身的方法論,解決夏文化的問題。考古學的手段,可以解決絕對年代問題。
郜向平認為新石器考古也是有框架的。不僅僅是研究的編年框架,而是研究的視角與背景框架。他認為,將商周的考古學材料放進類似史前的框架中去反思下,剝離文獻的框架,可能會有新的創穫。他認為夏的問題不重要,在夏商研究之中,至少殷墟之前,族群和年代問題不是核心問題。和文獻做對應,從制度層面,甚至思想觀念層面,比朝代和族群的對應更有價值。
李志鵬認為,純粹的考古材料研究,和純粹的文獻研究應該分頭並進再做擬合。他以前受這個影響比較大,後來覺得,考古研究中文獻是個雙刃劍,關鍵在於研究者的文獻底子好不好和如何使用文獻。文獻使用得好,對考古材料的解讀能力會迅速增加。兩個角度都做好了,感觸會不一樣。夏文化研究是迴避不了的重要問題,周人不會去偽造夏人歷史,即使沒有文字,也還是有邏輯的概率性。
王芬認為,做史前研究和文獻有點關係,但關係不是太大。大家的討論有點類似於現在的史前考古研究如何看待早期陶器譜系研究的成果。在上世紀,學術界比較看重的是細緻的類型學排隊,史前研究重點在建立年代譜系,這種譜系就像歷史時期考古面對文獻一樣。但是到現在,很少有人做類型學排隊了,可是之前構建的譜系,現在的學者時常需要回去用。現在史前研究的目的變成了社會學的問題,關注的是社會以及生活生業問題。這與當時做類型學的目的或者取向不同了。王芬認為現在的研究,仍然需要回去用當年的類型學結論。不同的研究成果的確需要兩者齊頭並進。
(本文內容經由各發言人審校。照片拍攝:關雪、崔璨)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