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漢字近四千年的形體演變歷史來看,總的趨勢是簡化。簡化的過程反映了人們運用 文字的 基本要求。由甲骨文、金文發展到小篆,是一個簡化的過程,小篆又簡化成隸書,隸書又簡 化成草書和楷書,楷書又簡化成行書。廣義的草書,則是各種字體的簡化。
在漢字八種字體的演變簡化過程中,最重大的變革有兩次:一次是小篆的推行,這是歷 史上 時間最早、規模最大的一次漢字簡化運動;一次是隸書的產生,這是漢字發展史上最大的一 次字形定型化運動。漢字由不定型到定型,異體字大大減少,也是一種簡化。兩次大的運動 都是使漢字趨簡避繁,趨易避難。
但是,漢字字形還有繁化的一面。比如為了適應社會需要,出現了同音替代的假借字。假借 字使得一個字不止一種意義,從而變為多義字。後來為了分化多義字,便大量地使用形聲造 字法給一些字增加偏旁(主要是形旁)。這樣一來,除了增加字數和筆畫外,字體結構也變得 複雜了,使原來簡化的傾向又轉而趨於繁化。例如「然」字,原為「燃燒」義,後來借作「 答應聲」,為了區別字義,於是「燃燒」義的「然」另外加形旁「火」變為「燃」。又如「暴」之為「曝」,「莫 」之為「暮」,「冥」之為「暝」等等,都是繁化。在其他方面,也還存在著一些繁化問題。

漢字的筆畫和筆順
1、筆畫
筆畫是構成漢字字形的各種點和線,是漢字構形的最小單位。
2、筆順
筆順就是漢字筆畫的書寫順序。絕大多數漢字,是由多筆畫組成的 ,書寫時總有一個先後次序。漢字筆順的一般規則是:
(1)從上到下,如「主、空、李、章、旦」等;
(2)從左到右,如「語、則、街、極、海」等;
(3)從外到內,如「月、問、句、風、同」等;
(4)從內到外,如「畫、凼、延、遠、道」等;
(5)先橫後豎,如「十、下、井、豐、王」等;
(6)先撇後捺,如「人、餘、文、夫、又」等;
(7)先橫後撇,如「左、大、廠、在、有」等;
(8)先中間後左右,如「小、水、辦、亦」等;
(9)先外后里再封門,如「因、目、田、回、國」等。
此外,還需注意寫點的筆順:點在左上先寫,如「鬥」「頭」;點在右上後寫,如「戈」 「發」;點在裡邊後寫,如「瓦」「凡」。

漢字的偏旁和部首
1、偏旁
偏旁是由筆畫組成的較大的構字單位,是構成漢字的基本單位。絕大多數偏旁都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筆畫組合而成的。
2、部首
編纂字典時,常把具有相同偏旁的字編在一起,稱為一部,並把每部相同的偏旁作為該部的 標目。這種作為標目的、具有字形歸類作用的偏旁就叫部首。例如凡是從「 木」的字編為一部,以「木」為首;凡 是從「火」的字編為一部,以「火」為首。「木」和「火」就是兩個部首。部首不屬於漢字 結構系統的範疇,而是用部首排列法編纂字典時給漢字歸類的一種手段。

漢字的間架結構
漢字的間架結構,常見的有下列幾種類型:
1、獨體結構:一個字分不出偏旁的,例如「水」「火」「土」「木」「人」「手」「刀」「馬」「牛」等。
2、上下結構:由兩個偏旁重疊而成,例如「昌」「些」「字」「筆」「思」「臺」「需」「照」等。
3、上中下結構:由三個偏旁重疊而成,例如「意」「冀」「蜜」「曼」「贏」等。
4、左右結構:由兩個偏旁並列組合而成,例如「江」「姓」「林」「礎」「記」「致」「期」「鵝」等。
5、左中右結構:由三個偏旁並列組合而成,例如「街」「轍」「膨」「概」「謝」「樹」等。
6、半包圍結構:指外面的偏旁從兩面或三面包圍著裡面的偏旁,例如「厭」「莊」「病」「近」「廷」「旬」「同」「區」「兇」「閒」等。
7、全包圍結構:指外面的偏旁從四面全部包圍裡面的偏旁,例如「回」「因」「團」「困」「園」「圓」「國」「固」等。
8、品字形結構:由三個偏旁呈品字形組合而成,例如「晶」「眾」「森」「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