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多年以來長居華人富人榜。他能賺錢,並且能守得住財產。這是相當厲害的本事。歷經各種風暴,他依然能把生意越做越大,這跟他信守承諾有很大的關係。
他說過這麼一句話:「我生平最高興的,就是我答應幫助人家去做的事,自己不僅是完成了,而且比他們要求的做得更好,當完成這些信諾時,那種興奮的感覺是難以形容的。」
你看,他不僅信守承諾,而且完成時超出自己的承諾,甚至比別人預期的還要好。我們有誰會不喜歡這樣的朋友,或生意合作夥伴呢?
很多人以為,承諾只適用於人生中的重大事件,比如婚姻。熟不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會做出大大小小的各種承諾。小到回復私信,朋友聚會吃飯,公司開碰頭會,按時提交作業和報告,大到生意的合同,人生的規劃。這些都是承諾。
任何承諾,都會產生對應的期望。當承諾沒有兌現時,就會導致失望。
很多人以為承諾只是對別人做出的。其實,最重要的一類承諾是對自己許下的。
我們打算和計劃做的事情,都是對自己的承諾。每年的新年決心就是最好的例子。這些東西沒有實現,就是對自己最大的失信。
我深以為,一個對自己不斷失信的人,是不可能對別人做到真正信守諾言的。這一點,我深有體會,並有豐富的「經驗」。因為我自己就是一個不斷失信自我的人,很慚愧。
真的,當我認真反省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才發現要根本解決對外承諾的問題,需要首先做到自我承諾的實現。
不要輕易起心動念,但一旦決定做一件事,無論大小,都要做完。這應當成為做人做事的最基本要求。只有經過這樣的實踐磨練,一段時間之後,才會對自己的能力有一個合理清醒的認識。據此,才能對外做出能夠兌現的承諾。
到最後,無論對自己、對別人的承諾都能夠做到信守並實現。這才真正做到了信守承諾!
下一步,在此基礎之上,才有可能像李嘉誠那樣,爭取做到超越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