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友去年轉業,在「雙選」時本可以輕鬆進公安機關當警察,結果戰友卻斷然放棄,最後選擇了事業單位棲身。
同為轉業軍官,又在公安機關工作多年,我對戰友的選擇深表認同。公安警察的工資待遇絕對有優勢,但公安的辛苦也讓人想像不到。
就同個地區公務員來說,警察的工資比政法系統外公務員高是不言而喻的事,每月至少比政法系統外同級別公務員多2260元以上,全國各地皆是如此。
警察分為公安警察、國安警察、法檢兩院的司法警察和監獄、戒毒所警察,均屬於人民警察行列,享受人民警察獨有的津補貼和福利待遇。
由於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國家落實從優待警政策,有三項人民警察享受的津補貼是政法系統外公務員所沒有的。
一是警銜津貼。最低檔的二級警員每月也有560元,警銜越高津貼越高。
二是執勤補貼和加班補助。以前這兩項各地標準不統一,多的上千元,少的幾百元。從今年開始,全國統一標準後,這兩項相加每月能有1700元。
因此,人民警察的工資收入,相比政法系統外同級別公務員,每月多領2260元以上是最低標準,級別越高的領的越多,同時公積金、住房補貼等也會相應增加,一年下來僅工資收入就要多領3萬元以上。
在經濟發達地區,對於年收入超過25萬元以上的公務員來說,多3萬元或許沒太大優勢,但對於欠發達地區公務員,每年能多拿3萬元可就很可觀了,小日子自然也能過得更滋潤。
平心而論,公安警察確實工資待遇挺好的,然而公安警察值班執勤多、面臨危險大、照顧家庭少的實際,也非一般人可以承受。作為紀律部隊,公安警察是人民群眾的「守護神」,扛重活、當先鋒,有事找警察,哪裡危險哪裡衝,確實不易,值得敬佩。
軍轉幹部都是從急難險重任務中磨礪出來的,服役期間為國防事業做了積極貢獻,回到地方後就想著多陪陪家人,彌補多年來的虧欠,繼續進紀律部隊,身體吃不消,家庭受不了,不願意選擇當警察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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