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遼寧大連打工的黑龍江男子李某在一次單位聚餐時,故意將女同事小敏(化名)灌醉,然後闖入小敏的住處,趁其酒醉無力反抗,實施了強行侵犯。事發後李某被抓獲。2020年10月,李某因強姦罪被判刑3年。
1990年出生的李某是黑龍江巴彥縣人,在遼寧大連打工。他曾因無證駕駛被警方行政處罰。
李某和女子小敏是同事關係。今年3月8日晚上,李某所在單位聚餐,李某灌了小敏不少酒。9日凌晨零點,李某酒後闖入小敏位於大連金州區的住處,趁她酒後無力反抗之機,強行對小敏實施了不法侵犯。
案發後的3月10日,李某到案並被警方監視居住,後來被取保候審。2020年7月24日,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經鑑定,在事發現場的殘留痕跡均檢測出李某的基因。
金州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李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其犯強姦罪的罪名成立。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 分享新聞,還能獲得積分兌換好禮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