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蘆山縣城的居民王敏的店裡,就來了這樣一隻「不速之客」。
故事回顧
4月15日凌晨0時許,蘆山縣蘆陽街道平安路一家餐飲店經營者王敏,聽到一陣狗叫,然後,一隻像大老鼠一樣的動物竄進了自己的店裡。
王敏仔細一看,這隻動物不像是一般的家畜。出於保護它的心理,王敏用塑料筐把它裝了起來,然後向當地派出所報警求助。
民警對該野生動物進行初步檢查,沒有發現其身上有外傷痕跡,只是精神狀態不佳。經蘆山縣森林公安局民警仔細比對,確認該野生動物為國家三級保護的野生動物——鼬獾。
目前,該鼬獾已由森林公安帶回並移交動物保護部門,待觀察無大礙後,警方將把它放歸大自然。
雅安生態資源豐富
平時生活中
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野生動物
比如
這是一條保護野生動物的科普分割線
(科普內容來源於:新華社)
今年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不過,可能很多人至今沒弄清楚: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到底什麼算是「野味」?
一說到「野味」,很多人會想到天鵝肉、穿山甲、熊掌……等國家重點保護物種。但其實,遠離野味,不分保護級別。以下兩大類「野味」,須提高警惕!
第一類:無證野味
除豬、牛、羊、雞、鴨、鵝、魚等常見家養動物以外,不常見的動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懷疑可能是野味。絕大部分野味,基本都來自野外捕捉。
這些野生獸類經常出現在野味市場,不能吃:野豬、野兔、黃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豬獾、狗獾、老鼠、旱獺等。
野生鳥類不能食用,常出現在野味市場的有:麻雀(各類小型林鳥去毛後以麻雀之名售賣)、斑鳩(俗名野鴿子)、野雞、野鴨、大雁、禾花雀(原是黃胸鵐,瀕危後,以慄鵐、普通朱雀、灰頭鵐、黃眉鵐、小鵐等冒充)、猛禽(老鷹、貓頭鷹)、鷺鳥(白鷺、夜鷺)、白胸苦惡鳥(白面雞)、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頂雀(蘇巧)、雲雀、竹雞等。
野生兩爬類同樣都不能吃,常出現的有:各種蛇類、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燻拉斯)等。上圖左下方為虎紋蛙,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常被當作青蛙誤抓食用。
第二類:有證野味
一些所謂合法養殖的野生動物,表面上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普遍存在野外獲取種源,或證件合法但來源非法的「盜獵洗白」問題。這些物種包含:雁鴨類、鷺鳥、蛇類、果子狸等。
此外,梅花鹿、藍孔雀、大鯢(娃娃魚)、鱷魚(皮革養殖行業廢物利用)、狐狸(皮草養殖行業廢物利用)等,雖然已經實現了人工繁殖,但其進入餐廳,未必符合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存在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仍然不建議食用!
還有一些物種,例如蛇、竹鼠、獾,冠以「養殖」之名,容易產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們想說的是,沒有證據表明,養殖野味能夠緩解同一物種的野外盜獵生存壓力,養殖野味催生的消費市場,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一定不要迷信所謂人工養殖的野味。
吃了野味,後果很嚴重!
1.吃野味會感染傳染病;
2.吃野味會感染寄生蟲;
3.吃野味=服毒;
4.吃野味會吃到有毒的重金屬;
5.野味不是美味,更不滋補;
6.吃野味是違法的。
吃野味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更多法律!
曹宇清 王蘆蓉 記者:彭加權
編輯:衛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