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廣西的周某可能很多人一時想不起來是誰,但要是說到他的名言「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這樣偷偷東西,這樣才能維持得了生活」。沒錯,說這話的正是廣西以偷盜為生的周某,其中偷盜電瓶車電瓶是周某網友公認的「特殊技能」。
當時刑滿釋放的周某再次因偷竊被民警抓獲,此次偷竊的是電瓶車的電瓶,接受廣西當地媒體採訪時,用那種玩笑且不知悔改的語氣說出了他的心裡想法。而此段採訪視頻也不知因什麼原因於2016年7月在網際網路上爆火,周某甚至也成為了「網紅」。
因為視頻裡周某語氣獨特,當記者問到周某為什麼感覺看守所比家裡好的時候,周某竟回答道:「在家裡面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朋友,女朋友玩 ,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這話一出,也是引得眾多網友捧腹大笑,再加上因為周某喜歡偷盜電瓶車,網友又戲稱周某為「竊·格瓦拉」。
據資料顯示,周某是廣西南寧人,綽號「阿三」,屬於徹徹底底的無業游民。根據網上的視頻顯示,周某自稱喜歡賭錢,有時候手氣背了會把錢輸精光,沒有錢花了又不想去掙,便幹起了偷盜的勾當,一來二去就成了慣犯。其中周某稱自己最喜歡偷電瓶車,尤其是電瓶車電瓶,偷完之後就可以賣出去,賣到錢之後買點吃的,去KTV、遊戲廳玩玩錢很快就花光了。
根據資料顯示,周某前後已經因盜竊罪、搶劫罪四次被判刑,據最後一次判決書顯示,2020年4月18日,36歲的周某將會刑滿釋放。下面我們來一起回憶一下周某的偷盜史。
2007年6月4日,周某首次盜竊被當地警方抓獲,經南寧市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於2007年12月24日刑罰到期,刑滿釋放;
2012年10月10日,周某因手頭緊張再次實施盜竊,再次被警方抓獲,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這是周某第二次因犯盜竊罪被拘留,2013年12月5日刑滿釋放;
2015年1月23日,周某第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5年6月16日刑滿釋放。
當3次被抓獲的周某刑滿釋放後,不但沒有收斂,反而繼續幹起了偷盜,且夥同他人一起犯罪。
周某最近的一次犯罪是在2015年,8月14日,周某同同伴一起在廣西南寧偷盜5輛電瓶車;9月24日又在廣西南寧偷走1輛電瓶車。且證據顯示,周某2014年在偷盜時因被車主發現,故意傷害車主,行為構成搶劫罪。
綜合上面所有的情況,2016年9月19日,周某因數罪併罰被南寧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服刑時間為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也就是說再過幾天即將刑滿釋放。而當地法院的工作人員也已經證實,周某將於4月18日服刑期滿,從柳州監獄刑滿釋放。
面對周某的行為,相信很多人都是哭笑不得,年紀輕輕不努力,只想著偷竊為生,一而再再而三。不知第四次刑滿釋放的周某出獄後會不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用自己的雙手去奮鬥,用自己的努力去換來自己的幸福生活。對於周某這種想法和行為,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