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認為在監獄進行自我改造犯人,在監獄改造的期間是不會產生任何花銷的。那麼究竟是不是這樣呢?其實生活在監獄中的犯人,每個月也會有所開銷。下面就帶領大家了解一下,監獄中的犯人每個月都需要花費多少錢。
首先,在最初犯人入獄時,都需要向法院繳納一定的罰金,而如果罪犯入獄時不繳納的話,便會影響到以後的減刑。在犯人入獄後,監獄中的一切吃穿都是由國家統一負責的,但類似於牙膏、牙刷、肥皂等生活用品,依舊是需要自己購買的。
其次,如果有些犯人不愛吃監獄安排的飯食,或者是由於某些事情錯過了飯點,他們是可以自行在監獄超市購買方便麵、餅乾等食物的。開設在監獄中的超市,會提供這些食物給犯人,但菸酒刀具等商品是不會在監獄超市出售的。一般犯人手中都會有張借記卡,他們的家人可以直接將錢打到借記卡中,在監獄產生消費之後,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
所以犯人在監獄中一個月能夠花費多少錢,完全是因人而異的,一般犯人們的花費在幾十到幾千不等。不過對於消費金額,犯人之間是存在差異的,可能你會聽說有的犯人一個月消費幾百元就超標了,而有的犯人就算每個月使用一千多依舊能夠獲得減刑機會。其實犯人在監獄中用錢數量的多少,對其減刑是幾乎沒有影響的,因為大部分犯人只是被剝奪了人生自由,而其他的消費權、健康權都還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只有在一種情況下,犯人在監獄的消費金額才會受到限制,那就是財產刑沒有執行完畢。對於沒有執行完財產刑的犯人,只要額外多花一點錢,就會被認定為是高消費了,這樣的情況才會影響到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