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記者從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去年,我市各級消費者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90件,解決率為98%,共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6.11萬元,支持消費者起訴4件,接待來訪、接受諮詢2124人次,收到表揚信5封。從投訴分析來看,預付式消費維權困難,房屋裝修建材類糾紛逐年上升,生活服務類和電信服務類投訴不少。
消費者投訴達290件
去年,我市各級消費者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90件。從投訴性質來看,其他100件,佔34.48%;售後服務59件,佔20.34%;質量57件,佔19.66%;價格34件,佔11.72%;合同23件,佔7.93%;安全6件,佔2.07%;計量6件,佔2.07%;虛假宣傳3件,佔1.03%;假冒1件,佔0.34%;人格尊嚴1件,佔0.34%。
根據投訴商品種類分析,服裝鞋帽類63件,佔21.72%;家用電子電器類33件,佔11.38%;日用商品類22件,佔7.59%;房屋及建材類18件,佔6.21%;食品類14件,佔4.83%;交通工具類9件,佔3.10%;煙、酒和飲料類6件,佔2.07%;首飾及文體用品類、醫藥及醫療用品類、農用生產資料類都是0件。
根據投訴服務分析來看,生活與社會服務類、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類、網際網路服務類、公共設施服務類、其他商品和服務居消費者投訴的前5位。
預付式消費維權困難
預付式消費已成為重災區,經營者停業、跑路現象較為嚴重。消費者反映主要問題有:一是辦卡容易退卡難,發卡方不履行事先約定或承諾,也不給予退卡退款;二是辦卡手續不規範,不與消費者籤訂書面合同,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的權利難以保障;三是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四是不平等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五是擅自終止服務,部分經營者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發生關門歇業、易主、變更經營地址等情形,既不能繼續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也不採取其他善後措施。
生活服務類投訴不少
去年,我市消協受理生活、社會服務類共64件,佔比22.07%;比去年同期下降1.67%。其牽涉到的問題主要是:餐飲的霸王條款、住宿的安全、設施服務、美容美髮投訴、乾洗服務、中介服務以及保養和維修方面等。
消費者接受餐飲、住宿、美容、美發服務時,有關安全的投訴一直是難以解決的問題,也是近年來出現的一個熱點問題,在住宿方面主要是住宿條件與其收費不相符,賓館服務不到位。例如房間打掃、消毒不徹底、浴室用品不更換、無安全警示標誌,收取房費的時間節點不明確等;美容美髮安全性、服務質量是否質價相等;中介機構宣傳是否可信,服務是否到位等。
產生投訴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經營者不能誠信經營、自律意識不強、服務不到位,只追求利潤,而忽視了質量和售後服務,以次充好、摻假充真等。
房屋裝修建材類糾紛上升
長期以來,家居家裝行業市場準入門檻低,大量缺乏資質的經營者,甚至「遊擊隊」承攬家裝業務,部分經營者低價攬客、無序競爭,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經營者技術力量不足無力履約;施工質量差致消費者受損;經營者減省合同內容規避責任;經營者擅自增項改項多收費用;裝修材料質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約定;誤導宣傳誘使消費者籤意向協議;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使用,給消費者造成不便;經營者不履行送貨安裝或質量保證責任等。此外,快遞物流運輸糾紛比以往有所上升。反映的問題主要有:如未按約定收取運費,或貨到後找藉口增加運輸費;託運物品損壞、丟失後難以達成賠償協議等。
電信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消費者投訴的該領域問題主要有:綜合服務質量有待提高。有消費者反映手機信號差、雜音大、線路損壞、網絡連接不上,寬帶網絡出現故障維修服務遲緩,經多次報障仍得不到有效解決,投訴問題後處理慢等;套餐資費不明確,告知不詳實、收費名目繁多且強制收取費用;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費套餐;運營商設置陷阱,誘導消費者使用,擅自收取有償服務費用;話費及流量使用情況的計量無第三方監管,容易產生糾紛;運營商未能兌現套餐承諾,流量大幅度增加,產生高額話費。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陳 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