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把車籃裡放著的頭盔戴上。」「現在規定騎共享單車也要戴上頭盔。」8月21日午後,椒江張小姐選擇騎共享電動車去單位上班,騎至香溢大酒店路口時,被執勤交警攔住,要求她摘下遮陽帽,戴上車籃裡的公共頭盔。
昨日,記者從市交警局獲悉,8月14日起,交警部門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
截至目前,台州市區已查處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561例,逆向行駛125例,在機動車道內行駛309例,違法載人120例,車輛拖移321輛。
據了解,共享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經濟的典型代表,在滿足市民出行需求、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裡」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於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存在擾亂正常交通秩序的行為,造成了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為了更全面地消除這一隱患,保證市民出行安全,我們採取了專項整治舉措。」市交警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整治行動中,交警採取的是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等方式,科學布控警力,嚴查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反規定載人、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
同時,交警還致力於加強對騎行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努力做到讓違法者心服口服,達到處罰一個教育一片、標本兼治的執法效果。
在此基礎上,交警部門還約談了網際網路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為共享電動自行車配備安全頭盔,做到「一車一盔」;並要求企業加強安全提醒,在用戶使用APP和掃碼時通過語音播報提醒駕駛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下階段,我們還會繼續加大對共享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由此形成長效管理機制。」該負責人表示。
(原標題:《騎共享電動車,要戴上頭盔 市區10天查處未佩戴頭盔561例,交警部門同時約談相關租賃企業》,原作者:陳軼男。編輯:張丹萍。)
【來源:浙報融媒體】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