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美國紅脖子已經大口徑武器,追求的就是威力要猛、後坐力要強,痛並快樂著。比如圖中這款Fat Mac(胖老哥)步槍就是美式大口徑武器的代表,由美國槍迷J·D·瓊斯設計,口徑達到了驚人的24.1mm。
其實若按現代槍炮口徑標準,胖老哥已經算是炮了,不過設計者瓊斯還是將它歸類為步槍一類,所以它也就成為世界上口徑最大的栓動步槍。
胖老哥發射特製的.950 JD彈,因為是瓊斯自己製作,所以產量只有三支,如今在美國民間屬於非常稀有的槍械收藏品。
24.1mm口徑的子彈啊,拿在手裡都覺得沉重,更別說打出去了,那肩膀絕對是無比酸痛。可是紅脖子就喜歡這種感覺,他們甚至以擁有胖老哥步槍為榮。
美國人痴迷於大口徑武器,但凡事沒有絕對,有時候他們也會選擇「稍微小」一些的口徑。
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美國航空兵的機載武器(當時還沒有空軍編制,航空兵分屬於陸軍與海軍),就是.50(12.7mm)機槍,像主力的P-47、P51、F4U戰鬥機等等,掛載的都是12.7mm口徑機槍。
當時美軍沒有更大口徑武器嗎?不是的,你看圖中的F4U,機翼兩側裝的就是20mm機炮,此外還有30mm、37mm機炮。只不過機炮在當時非常少,數量遠遠不如12.7mm機槍。
那麼問題就來了,既然有更大口徑,為何紅脖子放棄20mm機炮,反而選了機槍呢?
想要了解這個問題,還是得從戰爭的實際情況出發。二戰時期,美國作為同盟國一員,對手自然是軸心國,義大利在1943年跳陣營了,這裡不多說,所以當時美軍的主要對手只有兩個,日本與德國。
日本空戰的主力戰鬥機是啥?零式、一式、二式、九五式和九六式,那都是一水的小脆皮。這與日本的工業水平有關,零式機動性強吧?但發動機功率也只有1000馬力(美軍戰鬥機在2000馬力以上),完全是靠鋁合金機身減輕了重量,才能換來超強機動性。
重量是減輕了,但防禦力也直線下滑,別說20mm機炮了,零式連12.7mm機槍都擋不住,所以在太平洋戰場,12.7mm機槍已經足夠了,日軍根本擋不住美軍的攻擊,又何須大口徑機炮呢?
再說歐洲戰場,德國工業實力強,戰機防護力不是日本可以比擬的,但歐洲的空戰形式不一樣。
在歐洲,轟炸機才是主力,一個編隊,幾十、上百架轟炸機實施地毯式轟炸,直接破壞德國的工業基礎,那才有用,而戰鬥機主要負責護航。
對美軍的戰鬥機飛行員來說,他們的主要任務只有一個,趕走前來攔截的德軍戰鬥機。不一定要擊毀、擊落,只需把敵機擊傷,讓他們撤離即可。
一邊全是小脆皮,另一邊戰鬥機甚至都不是戰場主角,12.7mm即可勝任這個任務,自然沒有機炮發光發熱的餘地。
兩側機翼掛的是37mm機炮吊艙
這是外部原因,再說內部,美式機炮本身有非常明顯的缺點——精度不足。
這與美國軍方的錯誤認知有關,他們認為既然是炮,那精度只需達到野戰炮標準即可,對製作工藝的要求並不高。
野戰炮是怎麼作戰的?幾門、幾十門拉到一起,先圈定目標範圍,然後連續炮擊,這種情況下對精度的要求並不高,大概能打中即可。
可機炮不能這樣啊?戰鬥機在空中那麼靈活,精度不高怎麼命中敵人?所以當時機炮的表現非常差,搞得紅脖子們都不喜歡用。
說白了,12.7mm機槍它不香嗎?美國底層確實有大量唯口徑論的紅脖子,但高層可精明得很,12.7mm機槍的造價比機炮便宜,生產效率還高,美軍自然沒必要搞更大口徑的機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