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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年
2020
Apr
30
星期四
四月初八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各成員單位聯合制定《國家短缺藥品清單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各成員單位聯合制定《國家短缺藥品清單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共十四條,第一至四條明確了制定依據,短缺藥品、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的定義,本辦法的適用範圍和制定主體;第五至九條明確了國家短缺藥品清單和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的制定原則和程序,包括形成基礎清單、專家論證、組織覆核、審核發布等重點環節;第十條明確了國家短缺藥品清單的調出原則;第十一條明確了納入短缺藥品清單和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藥品的採購政策和價格監管政策;第十二條至十四條為相關附則。
二、最高法出臺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意見》明確,要依法準確適用不可抗力規則,嚴格把握適用條件。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響而產生的合同糾紛案件,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綜合考量疫情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案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與合同不能履行之間的因果關係和原因力大小,依法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主張適用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責的,應當就不可抗力直接導致民事義務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當事人對於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損失擴大有可歸責事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僅導致合同履行困難的,當事人可以重新協商;能夠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切實加強調解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繼續履行。當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難為由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其請求變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價款數額等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支持。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完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舉證妨礙排除制度和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拓寬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途徑,依法支持當事人的證據保全、調查取證申請,減輕當事人的舉證負擔;要深化智慧財產權裁判方式改革,嚴格依法掌握委託鑑定、中止訴訟、發回重審等審查標準,減少不必要的時間消耗;要充分運用第三方數據,依法確定侵權獲利情況。對於情節嚴重的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依法從高確定賠償數額,依法沒收、銷毀假冒或盜版商品以及主要用於侵權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的再次發生。
四、國務院安委會: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在全國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2020年4月啟動至2022年12月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堅和鞏固提升四個階段。據了解,到2022年底,力爭實現切實消除一批重大隱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國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五、七部門:做好入境人員心理疏導 幫助其適應隔離環境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等七部門聯合制定《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方案》提出五項工作措施,一是在全流程開展宣傳、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制定相關科普宣傳素材,並提供給承擔入境人員運輸的鐵路、陸路、水運等運輸企業,為入境人員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國家入境隔離觀察政策和心理健康知識等科普宣傳材料,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援助熱線電話、網絡心理服務資源連結及二維碼等資源。口岸、臨時轉運區等在醒目位置擺放易拉寶或電子大屏滾動播出心理健康科普信息,顯示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連結或二維碼,提高入境人員防控意識技能,增強心理承受力,為有需求者提供求助渠道。
六、農業農村部印發《2020年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
農業農村部印發《2020年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計劃》提出,各地要按照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主要任務安排,結合本省水產養殖情況、水生動物疫病流行特點等因素,依法制定省級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保障監測等相關工作經費;要加強水生動物疫情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科學研判防控形勢,為防控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要按照法定程序報送疫情,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組織做好突發疫情處置。
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通知,部署實施「6+1」勞務協作行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通知,部署實施「6+1」勞務協作行動,從4月中旬至6月底,組織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六省市與湖北開展定向勞務對接。通知明確,要建立協作機制,六省市與湖北建立定期聯繫制度,籤訂勞務協議,明確目標任務。全面摸清底數,摸清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情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勞務對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提供精準就業服務,組織開展「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全面落實就業扶貧政策,盡最大努力恢復湖北貧困勞動力就業規模。
八、中紀委:加強對七省區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專門印發通知,加強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七省區紀委監委2020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通知指出,要把糾正脫貧攻堅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決把脫貧的工作重心落在「戶」上。要監督推動貧困縣縣委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特別是鄉鎮村,把歸納脫貧攻堅待辦事項等形成的任務清單、梳理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等形成的整改清單,進行「類」的轉化、細化到「戶」,有效形成以貧困戶為紐帶、為連接點的責任體系,使脫貧攻堅主客一張圖、上下一股繩、幹群一股勁。在人力、物力、財力等幫扶投入上,把立足點放在貧困戶,對貧困村的「戶」、非貧困村的「插花戶」一視同仁、均衡用力。
九、兩部門:嚴禁虛報、擠佔、截留、剋扣教育扶貧資金
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持續做好義務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推動落實教育扶貧項目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要求,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擠佔、挪用、截留、剋扣「兩免一補」和學生營養膳食補助等扶貧資金。兩部門為持續做好義務教育有保障工作,確保如期完成教育脫貧攻堅任務,就加大力度推進「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特別是掛牌督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有關工作發布該通知。
十、 知識產權局:正抓緊制定智慧財產權強國戰略綱要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正在抓緊制定面向2035年的智慧財產權強國戰略綱要,目前綱要初稿已基本形成,下一步將加快充實完善,並計劃於今年下半年報請中央審議。為了形成與2008年《綱要》接續推進、壓茬進行的戰略布局,按照國務院部署,目前正在抓緊制定面向2035年的智慧財產權強國戰略綱要。這對於分兩步走、到本世紀中葉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重要意義。
十一、人社部等7部門部署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等7部門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進一步強化穩就業舉措,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籤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籤訂勞動合同的,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十二、 民法典草案等6件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首次「合體」的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請審議的長江保護法草案等6件法律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民法典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13718位網民提出的114574條意見。社會公眾普遍認為,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連,編纂民法典有助於更好地保護公眾的民事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民法典草案內容全面,體例科學,系統總結了我國民商事實踐經驗,以法典化方式確認、鞏固和發展改革開放取得的法治成果,充分彰顯、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優勢,希望儘快頒布實施。
十三、 7件法律案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生物安全法草案;審議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審議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草案的議案等法律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關情況和工作計劃的報告等。
十四、生態環境部:鼓勵依法實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關於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鼓勵舉報人依法實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員舉報。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一般應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和環境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對符合條件的實名舉報人,除本人明確拒絕接受外,均應給予獎勵。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昨日繼續召開,會議通過《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不在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的列車內進食,餐飲服務企業應當配備公筷公勺,有條件的應當推行分餐制,不在公共場所赤膊,這些條款正式寫入法規。《條例》6月1日起施行。
二、北京健康寶「未見異常」健康狀態碼拓展京津冀往返、商務出行及入境進京
北京市五部門發布的《關於做好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的通告》要求「突出精準防控,推進『北京健康寶』一碼通行」。按照北京市現行防疫政策,對已納入社區管理的入境人員,「健康寶」將根據社區提供的入境人員數據給予相應狀態,符合解除隔離的入境人員將獲取「未見異常」健康狀態;未納入社區管理的,「健康寶」對於符合集中隔離期滿且當日或次日直接進京的入境人員,給予「未見異常」健康狀態;其餘入境人員,則給予彈窗狀態。如遇狀態不符的,請主動聯繫衛生健康部門或所在社區。
三、《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通過
《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和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獵捕濫食野生動物最高可處獵獲物價值20倍罰款。此外,將設立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點,發現野生動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的,衛健部門應當對區域內易感人群進行監測,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四、《北京市基層政務公開全流程規範》發布
《北京市基層政務公開全流程規範》發布,要求全領域覆蓋、全鏈條管理、全量化操作,以政務公開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回應企業、群眾關切。規範要求對屬於主動公開,且涉及面廣、與民生關係密切、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強的政策性文件,應當進行解讀,對政務輿情原則上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五、上海出臺12條提振消費政策舉措
上海出臺12條政策舉措,通過「一大節慶」「五大消費」「四個經濟」「一個環境」,著力提振消費信心,強力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提質擴容。「五大消費」,即新興消費、休閒消費、汽車消費、信息消費和家裝消費,既是消費的主要領域,也是消費升級的重要方向。「四個經濟」即首發經濟、夜間經濟、品牌經濟和免退稅經濟,這是「上海購物」品牌和國際消費城市建設的亮點特色,也是推進消費市場提質升級、更好滿足多元化消費需求的重要抓手。「一個環境」就是營造濃厚消費氛圍。充分發揮融媒體優勢,營造促消費的良好氛圍;大力提倡誠信消費,發布重點商圈商務誠信指數,推廣「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承諾,營造誠實守信、服務制勝、放心便捷的消費環境。
六、廣東發布網路遊戲領域首個審判指引
廣東法院發布了全國首個《關於網路遊戲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指引》。出臺了網路遊戲領域首個系統化審判指引,涉及網路遊戲各類市場主體、各類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既體現了智慧財產權法律關係的系統性,又密切結合網路遊戲特點突出了法律問題的針對性。《指引》在法律和司法解釋框架下細化相關審判規則,共40條,主要內容集中在理論界、產業界、司法界非常關注的疑難、複雜問題,如訴訟禁令具體適用、遊戲畫面著作權保護、遊戲直播侵權與否、主播違約跳槽糾紛、侵權賠償責任等方面。綜合來看,《指引》突出問題導向和回應社會關切,注重各方利益平衡。
七、湖南法院全面推進「分調裁審」改革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的意見〉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要加強訴訟與非訴訟調解、仲裁、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等解紛方式分流,探索建立行政爭議審前和解(調解)中心,建立健全訴訟與行政複議、行政裁決、仲裁分流機制;加強線上訴非分流,促進非訴訟調解自動履行。對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除根據案件性質不適宜調解、已經調解但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外,應當在立案前向當事人發放是否同意調解確認書;對行政賠償、補償等適宜調解的行政爭議,探索建立委派和委託調解制度;對刑事自訴案件,在自願合法基礎上,鼓勵自行和解或者開展第三方調解;對申請強制執行的,鼓勵通過調解促使義務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八、吉林公安廳制定十項措施保障復工復產復學複課
吉林省公安廳研究制定《吉林省公安機關打擊食藥環和智慧財產權領域犯罪保障復工復產、復學複課十項措施》。根據十項措施內容,吉林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劣醫療防護用品、殺菌消毒用品犯罪活動。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聚焦保健品商店、學校周邊等重點區域,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犯罪活動。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犯罪活動,聚焦藥品生產企業、藥店等重點部位,依法打擊各類製售假藥、劣藥犯罪活動。依法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犯罪活動,聚焦畜禽市場、寵物市場等重點場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狩獵野生動物、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犯罪活動。
九、福建廈門推出惠臺「26條」實施細則
福建省廈門市就《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臺《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政策的申報、辦理程序。廈門推出的「實施細則」公布並明確了具體政策及其申報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單、辦理程序。此外,還將相關責任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受理地點等一一列出。有不少還明確了辦理時限,包括法定時限和承諾時限,方便臺胞臺企查詢、了解和辦理相關業務。
十、四川:加強認罪認罰案件量刑建議監督管理
四川省檢察院發布《關於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中加強量刑建議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圍繞量刑協商、量刑建議計算、量刑建議審核、量刑建議調整等監督重點,提出10條措施。《意見》指出,量刑協商是量刑建議的基礎,是當事人關注的重點,量刑協商過程中,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人或值班律師意見等情況,應當記錄在案並附卷備查。同時,根據基本犯罪事實確定的量刑起點、增加刑罰量確定的基準刑、根據量刑情節調整的基準刑等量刑建議計算過程也要留痕,應當附隨量刑建議一併呈報審核。
十一、貴州省10部門出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 給予創業補貼和場租補貼
貴州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符合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申領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給予每月500元場租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5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從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止,對以單位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免徵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為1%。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發布第三批全國法院服務保障復工復產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三批13個全國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典型案例。這批發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廣泛運用信息技術,堅持善意文明執行,靈活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促進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實現雙贏,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方面的成功實踐。
1.吉林遼源市某消毒劑有限公司執行案
2.上海某通用航空救援公司申請延期履行案
3.北京博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執行案
4.福建莆田某房地產公司系列執行案
5.湖北荊州某水業有限公司執行案
6.廣東華某國際商業保理(深圳)公司執行案
7.浙江某健身俱樂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執行案
8.貴州某路面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
9.遼寧建平縣某熱力有限公司執行案
10.黑龍江王某某、姜某某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11.四川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12.北京中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執行案
13.湖北徐某某、葛某某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二、公安部公布打擊制假售假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深化打擊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偽劣商品違法犯罪,保持對此類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公安部4月22日對外公布公安機關打擊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制假售假犯罪十起典型案例。
1.遼寧省公安機關破獲「2·02」製售假劣口罩案
2.黑龍江省公安機關破獲「5·25」生產銷售假藥案
3.天津市公安機關破獲「8·02」生產銷售假藥案
4.上海公安機關破獲「8·23」製售假冒國際知名品牌洋酒案
5.山西臨汾公安機關破獲「1·09」製售假冒品牌調味品案
6.海南樂東公安機關破獲艾比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製售假劣農藥案
7.廣東佛山公安機關破獲李某等製售假冒品牌淨水器濾芯案
8.吉林長春公安機關破獲王某等人製售假冒品牌汽車配件案
9.浙江溫州公安機關破獲周某等製售假冒品牌童裝案
10.江西上饒公安機關破獲李某等製售假冒品牌水杯案
三、2019年度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選登)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2019年度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通報2019年檢察機關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18件,現選登其中6件典型案例。
1.上海汪某等假冒註冊商標案
2.江蘇鄧某某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3.廣東李某某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抗訴案
4.安徽許某、王某侵犯著作權案
5.浙江金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6.江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與常熟市虞山鎮鑫龍娛樂會所侵害作品放映權糾紛支持起訴系列案
四、國家版權局、全國「掃黃打非」辦聯合發布2019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家版權局聯合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遴選了2019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涵蓋新聞出版、影視、圖片、文學、動漫等領域。
1.北京中興華睿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侵犯新聞作品著作權案
2.上海「補時點播影院」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3.江蘇南京「韓劇TV」APP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4.廣東珠海向榮玩具廠卡通玩具侵犯著作權案
5.上海陳某等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6.山西長治「聖城家園網」侵犯著作權案
7.江蘇徐州「5·10」侵犯圖片作品著作權案
8.安徽肥西謝某等侵犯著作權案
9.江西九江陸某等侵犯網絡文學著作權案
10.山東菏澤「3·12」侵犯著作權案
來源:北大法律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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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律周報】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4.20-4.26) | 法寶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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