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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為大家說一下購買新房時,如果不了解這些東西,可能要花很多冤枉錢。
有很多購房者在購買新房時,正常支付30%的首付後,還會有額外的差價需要補交,有的是十多萬,有的是好幾十萬。你知道是為什麼嗎?這個錢你花的冤不冤呢?讓我們仔細分析一下就知道答案了。
造成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有兩種:
第一種情況:
很多當地政府為了讓當地的老百姓能買得起房子,或者是響應國家的號召,都或多或少地採取了限價模式。比如規定當地所有房子出售不能超過10000元每平米。但是因為市場因素和開發商追逐利潤的原因,往往實際成交價格會高於備案價,比如會按照12000元/平米進行出售。但是銀行只能按照備案價總價來進行貸款,備案總價之外的金額就需要購房者自行承擔,不能貸款。行業內部稱這部分錢為「溢價」,溢是溢出的溢,多出來的意思。此溢價部分不會體現在合同裡面,會以另外的方式體現出來,比如裝修款,團購費用等等,購房發票也不會體現這部分錢,因為一旦體現出來,就會牴觸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備案價格。
我們購房時,如果碰到這種情況也是沒有辦法的,畢竟當市場實際價格遠遠高於備案價格時,開發商也不會低價出售的,所以這種情況我們還能勉強接受。
第二種情況:
如果購房時出現正常首付後還要額外多支付其他款項,那麼此套房子及有可能是第三方轉賣的。
有經驗的朋友們都應該聽說過「押房」這個詞語吧?就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證之前是不允許正常銷售的,但是為了提前回籠資金,就會拿出一部分房源提前私下出售,價格還是蠻低的,這種當情況下買房的一般都是投資客。等到預售證下發後,開發商也會將前期所銷售那部分房源一起出售,你所支付首付之外那部分錢就是押房人所掙到的錢。等於我們實際購買的相當於是二手房了,已經讓前期的投資客掙走一部分錢,你說冤不冤?
以上兩種情況已經介紹完畢了,那我們應該怎麼分辨和處理呢?
其實也很簡單,我們在和售樓處銷售聊天過程中就能判斷出屬於哪種情況。如果是所有房源都有溢價,說明是開發商統一出售價格高於備案價格,屬於第一種情況。
如果個別房源是有溢價的,那麼就屬於第二種情況。
碰到第二種情況,我們可以選擇不購買,如果真想購買的話,一定要好好談談價格,因為溢價部分的多少是由押房人決定的,不是開發商行為,可以像購買二手房和業主談價格一樣來處理,會讓你省下幾萬,甚至十幾萬的首付款。
好了,今天就介紹到這裡,希望能讓你在購房時省下更多的錢,關注傑哥樓市錄,了解更多購房中的坑,讓購房旅途更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