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珍貴鸚鵡家中當寵物飼養?注意!你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2020-12-22 新民晚報

新民晚報訊 (記者 楊潔 通訊員 王磊)你知道嗎?並不是所有動物都能合法當寵物飼養。近日,浦東警方經過多日縝密偵查,偵破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

圖說:這些鸚鵡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浦東警方供圖

今年3月,浦東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在浦東書院地區有人飼養多隻珍貴鸚鵡,根據線索,辦案民警開展現場排摸走訪,成功鎖定一民宅。

3月12日,浦東警方開展收網行動,在書院地區一民宅內,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倪某、呂某,並在其家中找到大葵花鸚鵡4隻,迷你小金剛鸚鵡2隻,粉紅葵花鸚鵡2隻,裸眼巴丹鸚鵡2隻。經野生動物保護部門鑑定,這些鸚鵡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2012年至2014年期間,他們以3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價格從他人手中收購了這些鸚鵡,飼養在家中。這些鳥類都是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的野生保護動物,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許可的個人不得私自買賣和飼養。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浦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對出售野生動物的違法人員進行追查。

警方表示,受到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不能隨意售賣,警方將對此類行為嚴厲打擊。如果發現有人售賣,千萬不要購買,請立即報警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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