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阜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布了《阜陽市城管執法局執法支隊2020年4月行政處罰結果》,阜陽多個房地產公司被處罰!
1、阜陽新城悅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違法事實:阜陽新城悅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19年5月,在阜陽市潁州區劉琦路北側、南京路西側建設的阜陽新城君悅府S1#公共配套樓(售樓部)工程,存在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罰款人民幣貳拾壹萬元整(¥2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黃山市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未落實安全施工措施
違法事實:黃山市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在阜陽市潁泉區紅星路與周棚路交匯口承建榮信綠景公館(潁陽路安置區)項目期間,存在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罰款伍萬元整(¥50000元)的行政處罰
3、阜陽市第八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未落實安全施工措施
違法事實:阜陽市第八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9年8月28日在阜陽市潁泉區潁東路南側、渦陽路西側承建平和·江岸府小區項目期間,存在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罰款伍萬元整(¥50000元)的行政處罰
4、安徽誼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未落實安全施工措施
違法事實:安徽誼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9年8月在阜陽市潁泉區界首路與古泉路交匯口西北側承建萬霖駿都1#A座商業樓項目期間,存在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罰款壹拾萬元整(¥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5、阜陽安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未落實安全施工措施
違法事實:阜陽安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24日,在阜陽市潁泉區北京路南側、老泉河西路東側承建築夢廣場項目期間,存在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且逾期未改正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罰款伍萬元整(¥50000元)的行政處罰
6、阜陽天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未按方案施工
違法事實:阜陽天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在阜陽市城南新區柳林路北側、南北河西側承建天英璽悅府地下室工程期間,施工現場部分基坑邊坡未及時進行噴漿支護,存在未嚴格按照《天英璽悅府地下室基坑支護、降水及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貳萬元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7、安徽省麗豐集團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違法發包
違法事實:安徽省麗豐集團有限公司於2017年12月,在阜陽市潁東區幸福路南側、辛橋路西側建設麗豐時代城項目工程期間,存在將施工總承包工程發包給安徽瑞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另將該建設工程中的樁基工程單獨發包給安徽省阜陽市古建機械化打樁有限公司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處罰款13109.81元的行政處罰
8、劉紅星
違法行為: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違法事實:阜陽新城悅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19年5月,在阜陽市潁州區劉琦路北側、南京路西側建設的阜陽新城君悅府S1#公共配套樓(售樓部)工程,存在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劉紅星系阜陽新城悅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阜陽新城君悅府項目項目負責人。
罰款人民幣壹萬零柒佰壹拾元整(¥10710元)的行政處罰
9、叢光
違法行為:未按方案施工
違法事實:阜陽天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在阜陽市城南新區柳林路北側、南北河西側承建天英璽悅府地下室工程期間,施工現場部分基坑邊坡未及時進行噴漿支護,存在未嚴格按照《天英璽悅府地下室基坑支護、降水及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違法行為。叢光系阜陽天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天英璽悅府項目經理。
處叄仟元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10、王博
違法行為:違法發包
違法事實:安徽省麗豐集團有限公司於2017年12月,在阜陽市潁東區幸福路南側、辛橋路西側建設麗豐時代城項目工程期間,存在將施工總承包工程發包給安徽瑞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另將該建設工程中的樁基工程單獨發包給安徽省阜陽市古建機械化打樁有限公司違法行為,王博系安徽省麗豐集團有限公司麗豐時代城項目項目負責人
處罰款668.60元的行政處罰
(鳳凰網安徽綜合阜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