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津市交警大隊查處了一起駕駛人醉酒駕駛三輪摩託車的違法行為,駕駛人丁某的吹氣數值為高達219mg/100ml,抽血數值125.85mg/100ml,丁某醉駕被查後,連走路都東倒西歪,丁某因無證、醉酒、駕駛無牌機動車被大隊合併處以罰款500元和面臨刑事責任的處罰。
當天晚上20時31分許,城市四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統一行動中,一輛無牌三輪車速度非常快的行駛至檢查點,就在民警準備檢查時,駕駛人丁某雙眼通紅,說話中伴隨著濃重的酒精味,經電子酒精測試儀檢測,丁某的測試成紅燈閃爍狀態,提示駕駛人有酒駕嫌疑。
經辦案中心,吹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丁某酒精吹氣數值為219mg/100ml,醫院抽血數值125.8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通過公安網查詢,丁某沒有取得三輪摩託車駕駛證,所駕駛的三輪車摩託車也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丁某因無證、醉酒、駕駛無牌機動車被大隊合併處以罰款500元和面臨刑事責任的處罰。
【來源:河津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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