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有媒體報導,深圳市梅林幼兒園多名男童被老師拍下體照片,人數多達十餘人。涉事學校回應稱,老師出於安全考慮拍下幼兒下體照片,傳給醫生檢查使用,出發點是好的。
27日,北青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了解到,該校創辦人系中醫,行政園長、園醫及兩名老師在未徵得幼兒家長同意的情況下拍攝男性幼兒生殖器照片,構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深圳警方分別對上述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3月24日,媒體報導稱,深圳市福田區梅林幼兒園部分家長反映,多名男童被老師於3月20日拍下下體照片,人數多達十餘人,家長們從園方了解到,涉事教師姓趙,女性,曾多次拍攝男幼兒的下體照片,其間甚至註明幼兒的姓名和出生年月。
梅林幼兒園官網顯示,該園創辦於1995年,是向市教育局承辦的一所全日制非營利幼兒園。
24日,梅林幼兒園回復媒體稱,涉事教師發現小孩玩下體,出於安全考慮拍下幼兒下體照片,傳給醫生檢查使用;教師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溝通工作沒有做到位。目前,福田區教育局、公安機關都已介入調查。
27日,北青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了解到,經查,該幼兒園創辦人兼園醫任某芳(女,76歲,中醫,曾有行醫經歷)、行政園長肖某群(女,37歲)、園醫任某華(女,42歲)、生活老師趙某英女,39歲)、於某芹(女,38歲)、後勤老師張某鑫(男,31歲) 6人在未告知且未徵得幼兒家長同意的情況下拍攝男性幼兒生殖器照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構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3月27日,福田警方對違法行為人任某芳、肖某群分別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因任某芳年滿70周歲、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的嬰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兩人的行政拘留不執行;對違法行為人任某華、趙某英、於某芹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張某鑫處以罰款人民幣500元處罰。
此外,福田警方表示,除查明上述事實外,未發現違法行為人將涉案照片用於其他用途,且未將照片外洩上傳網絡,也未發現幼兒園在幼兒食物中添加藥物或向幼兒餵藥等其他情況。網絡傳播的「幼兒園拍攝男性幼兒生殖器用於醫療研究」的言論屬不實信息。警方提示,網絡非法外之地,對製造並傳播虛假信息誤導輿論的違法行為,警方也將追究相關涉事人員的法律責任。( 北京青年報記者李濤張月朦)
原標題:深圳幼兒園男童被拍下體 涉事幼兒園負責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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