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宣判一起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涉黑案
每日甘肅網12月17日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蘇葉)12月15日,臨洮縣法院依法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鄭文毅等52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自1984年開始,被告人鄭文毅帶領多名同鄉在嘉峪關市成立龍華綜合金屬加工廠,從事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破鐵」生意,期間鄭文毅勾結酒鋼公司相關負責人,組織員工採用圍攻、阻擾、幹擾、破壞等不正當手段,趕走競爭對手,獨佔「破鐵」生意。2002年以來,鄭文毅以同鄉和親緣為紐帶,通過籠絡鄉鄰、網羅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等,逐步建立起以鄭文毅為組織、領導者,其子鄭恆建為領導者、李輝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商養黑、以黑護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共實施犯罪34起、違法9起,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財產權利。
法院認為,以被告人鄭文毅為組織、領導者,鄭恆建為領導者,李輝等人為參加者的犯罪組織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對被告人鄭文毅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拒不執行裁定罪、破壞生產經營罪、保險詐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鄭恆建以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合同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3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同時,對該組織中的6名骨幹成員和1名積極參加者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亨順公司等11家企業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所有,對其財產全部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