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李一能)今天上午,崇明檢察院舉行服務民營企業工作線上新聞發布會,回顧總結前一階段崇明檢察院服務民企發展工作成果,並發布了《2017-2019年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白皮書》。一些企業因為各種原因,在經營中出現了違法行為,如果「痛下殺手」,難免會倒閉破產,員工失業。因此,崇明檢察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慎用逮捕措施,慎重提起公訴,並積極運用認罪認罰從寬、簡易程序、刑事速裁等制度,加快訴訟進程,最大限度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圖說:崇明區檢察院寬嚴並濟為民企保駕護航 崇明區檢察院供圖
據介紹,2019年以來,崇明檢察院先後辦理破壞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強迫交易、尋釁滋事、串通投標、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職務侵佔、破壞生產經營、假冒註冊商標等危害企業合法權益、影響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刑事案件,以及企業違規排汙、施工揚塵、噪音和氣味擾民等公益訴訟案件。崇明檢察院先後組織開展了立案後未移送審查起訴、長期擱置的「掛案」專項清理、涉民營企業刑事執行專項檢察、涉企行政非訴執行專項檢察、當事人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的涉企案件評查等,通過監督撤案、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加大涉民營企業案件的法律監督力度。
發布會上,崇明檢察院發布了《2017-2019年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白皮書》,這也是崇明檢察院發布的第一份涉企《白皮書》。《白皮書》顯示,近三年,該院共受理各類涉企刑事案件205件390人。其中,2017年受理案件29件43人,2018年受理案件85件177人,2019年受理案件91件170人,基本呈逐年上升趨勢。案件主要涵蓋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20餘項罪名,涉及企業設立運營、資金融通、安全生產、產品質量、智慧財產權、市場營銷、財務納稅、糾紛處理等多個環節。
上述案件中,經過嚴審細查,崇明檢察院不批准逮捕9件16人,不起訴11件12人。與此同時,該院辦理涉企公益訴訟案件6件,涉及企業垃圾未及時清理、公示過期證照信息、企業名稱違背公序良俗、未按照規定使用國有土地、動拆遷過程中違法操作,相關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職責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益或企業合法權益等問題,該院通過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推動了相關企業整改落實。
例如,在劉某某、周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陸某某等五人串通投標兩起案件辦理過程中,崇明檢察院按照謙抑、寬容、審慎、保護的原則,全面分析案情,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取證,綜合認定涉案人員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最終作出絕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決定,降低了案件的負面影響,保障了涉案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崇明檢察院及時出臺《2020年助力企業復工復市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彙編《疫情防控期間違法風險提示及案例》,向長興海洋裝備產業園區、回崇居家隔離人員、社會公眾發放,並由檢察長走訪民營企業、為百餘家駐崇企業開展線下+線上專題授課,檢察官開展現場諮詢,幫助民企防控風險,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