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港臺明星來內地撈金已經不是什麼稀奇事了。特別是一些曾經的大牌,現在跑到一些小型商演中獻唱,甚至還有到酒吧裡混跡的。這不是他們走投無路了,而是一個非常明智的選擇。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新聞,說鄧超在《跑男》中一集可以拿到100萬左右,而正宗的《Running man》,劉在石在裡面一集才6萬人民幣。
從此就可以看出,內地娛樂節目報酬起點真的很高,這就吸引了各種朋友前來,港臺過氣明星,韓國在線藝人等等等等。但是,不是每個藝人都有資格上《跑男》這種人氣節目的,來不了怎麼辦?就會從小型商演中下手。黃智賢大家認識嗎?我只知道他是TVB的二線演員,名氣不大自然收入不高。
我們先簡單看一下黃智賢何許人也。他畢業於1989年的無線訓練班,他那一屆沒有什麼知名的演員,林家棟作為他的師兄比他早一屆。在此之前,他還當了3年的香港警察。在電視劇領域,他出演過張智霖、朱茵版《射鵰英雄傳》中的拖雷,古天樂《神鵰俠侶》中的忽必烈。星爺的電影《回魂夜》他也有客串,他是保安阿強。
隨著內地撈金大潮的湧動,黃智賢也來到了內地,在廣東一個三線城市酒吧賣唱。大家也不知道他是誰,就知道是一個明星,紛紛拿出相機搶著拍照。而黃智賢也在臺上賣力的演出,除了常規的唱歌以外,主辦方還設定了幾個小遊戲,讓他和觀眾互動。據說像他這種小商演,一次可以拿到20萬,這可是在TVB時拍戲的四倍。
這種事如果放你身上你幹不幹?拼死拼活拍了幾十集電視劇,幾場商演就能賺回來,這種穩賺不賠的行為,有誰不願意?那些不出來走穴的明星,要不就是大明星,依然在線的明星,要不就是家中不缺錢,這點小錢看不上那種。對於黃智賢這種二線明星,到內地來撈金是最明智一種做法,臺下觀眾甚至都不認識你,他們也追!
現在「限薪令」出來以後,演員的日子都不好受。我覺得在不久的將來,內地的藝人也會紛紛走上這條路。經常會看到有媒體的標題這樣寫,「某某明星酒吧獻唱」,其實這一點也不丟人,這年頭只要是合法途徑獲取的報酬,怎麼賺都是賺。對於這種現象,大家有什麼獨特的看法呢?歡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