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句話說了千遍萬遍
"你"能否記住一遍
這是安全行車的前提
一幕幕的酒駕案例
那是何其真實慘烈
但是
仍有不少駕駛人心存僥倖
一言不合就酒駕上路
生命無價,禁止酒駕
請各位駕駛人務必謹記
切忌酒後開車
第九期酒駕違法行為曝光來了,
看看誰上榜啦?
案例1、2020年7月13日00時40分,烏魯克墾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在33團建設西街開展酒駕醉駕集中夜查統一行動時,發現劉某某(622623******0012)涉嫌酒後駕駛無號牌三輪電動車,經呼氣式酒檢儀檢測,檢測結果為酒精含量為63.8mg/ml。隨後,烏魯克墾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帶至33團醫院進行血樣採集,目前車輛已扣留,等待下一步處理。酒駕、醉駕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3%。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變態: 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駕駛: 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2020年7月13日01時44分,烏魯克墾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在33團建設西路開展酒駕醉駕集中夜查統一行動時,發現姚某(652823*******2614)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隨後,烏魯克墾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對其開具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目前車輛已扣留,等待下一步處理。
2020年7月13日01時11分,烏魯克墾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在33建設西路路開展酒駕醉駕集中夜查統一行動時,發現馬某某(622623******1534)無證駕駛新M59***小型轎車。目前車輛已扣留,等待下一步處理。
無證駕駛的危害:
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很大。
其一,當事人因未通過機動車駕駛考試,難以系統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常識,這是先天性安全隱患。
其二,當事人難以熟練掌握安全駕駛技能,開車上路嚴重威脅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其三,嚴重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其四,由於商業保險對無證駕駛當事人涉及的責任交通事故拒賠,使得交
通事故受害人難以維護合法權益,不利於社會穩定。
溫馨提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酒後酒後駕駛。
新疆烏魯克墾區公安局交警大隊
編輯:徐豔平
校核:華頻
審核:政工紀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