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18:3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天氣越來越冷了
都說吃飯時來口小酒
才是對冬天最起碼的尊重
對路口的民警來說
查酒駕才是專屬冬天的儀式感
一起來看看最近夜查酒駕
遇到了什麼「新鮮事」
12月25日,邯鄲交巡警叢臺三大隊在陵西大街與人民路交叉口處設卡盤查。凌晨01點12分,一輛車牌號為 冀D####8牌照的黑色奧迪由西向東行駛,當行駛至離盤查點100米處,右轉拐進非機動車道。
民警看到車輛行駛異常後,迅速上前檢查。駕駛人將車窗落下後,車內酒氣燻天,眼睛通紅。面對民警詢問,駕駛員居然聲稱「我喝酒了,可是我沒駕駛車輛呀」,「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我開的車?」見其花樣百出的藉口躲避酒精測試,執勤民警聯繫大隊指揮中心核查信息。在證據面前,該駕駛員無從應變,只好承認了自己駕駛車輛的事實。
經核實,該駕駛員叫李某某,叢臺區人。當晚和好友聚餐,一時高興就多喝了幾杯,當駕車行駛盤查點附近時,一時心虛才想出利用「金蟬脫殼」之法來逃避處罰,沒成想被現場揪出現行。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93mg/100ml,後帶往醫院進行抽血,體內酒精含量為131.30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員李某將面臨約束至酒醒,並處以吊銷駕照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至交巡警支隊執法辦案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編審:王莉 付文華
供稿:叢臺三大隊
原標題:《【一線微觀】醉駕司機語出驚人:「你們有什麼證據是我開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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