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結婚都是大家喜聞樂見的事情,畢竟娶親非常熱鬧,鄉裡鄉親都想討個好彩頭來祝福兩人。而說到結婚,自然是少不了其中的儀式,在古代老百姓的結婚方式都極為繁瑣,一整套都是有規矩的,不能有任何差錯,甚至時間都要非常精準才可以。
畢竟男女結婚都是經過雙方父母同意的,之後就可以舉行婚禮,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聘禮以及假裝,總體來說男人要迎娶女方過門,聘禮一定要貴重,要讓女方家長覺得男方很有誠意,給的越多誠意越高,只有這樣她們才會放心把女子嫁給男方。
而女方的嫁妝就有所不同,完全看自家的經濟情況來決定,大到金銀財寶,小到針線首飾等等。
不過在女方陪嫁品中卻有這一樣東西令人難以啟齒
古代女子嫁人時年紀都還很小,在芳齡十四左右就會嫁出去,這個時候女子許多事情都不懂,父母就會給女兒介紹其中的流程,讓女兒清楚如何去服侍丈夫,以及作為妻子該怎樣來照顧這個家。
所以在她即將過門時,家人就會把一條白色的布塞給女兒,其中的作用,說出來非常羞恥,它是用於檢查女方是否清白,並且家裡人還要檢查有沒有落紅的情況,如果沒有落紅,婆婆一定饒不了她,因為古人一直把忠貞問題看得尤為重要。
除去這些,少部分地區會在女方結婚時,把棺材也當作陪嫁品,而且婆婆還不會因此生氣,非常支持這種行為。在婆婆看來陪嫁品有棺材就是指女方已經把後事做好準備,一生也不選擇離開。
這種風俗本是誕生於清朝末年的南方地區,那個時候女方嫁過來棺材是必須要有,它寓意著一邊是棺,一邊是材,以「升官發財」代表著對家人的祝願。
再有的陪嫁品就是「子孫寶桶」,聽名字也知道,講的就是後代子孫保佑的問題,整體是由三部分組成,一個是馬桶,一個是洗腳盆,還有一個是每天都要用的水桶,缺一不可。而且這三樣與子孫碗以及大紅箱子都一起要陪嫁,合稱為「三寶」。
不算以上的這些,剩下的就是零零碎碎的物品,有以後穿戴的衣服之類和家中飼養的牲畜,只要能看到的差不多全都陪嫁過去,就跟搬家一樣。可這也沒有辦法,畢竟女子一旦嫁過去,就屬於男方家裡的人,很少有機會看望父母,自然是害怕女兒吃不好穿不好。
不過對於有權有勢的家族,就不用擔心,不單單陪嫁以上物品,甚至連婢女也會一同陪嫁,為的就是讓婢女能照顧女主人的起居。
經過時代的發展,這些習俗早就被拋棄,留下來的只有精華,現代講究的是房子與車,條件早就被提高,雖然說沒有古人那麼精緻,可如今的條件也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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