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瑪莎拉蒂譚明明的判決結果,我認為滿意與不滿意不是最重要的,看看是否合理及案件帶來的反思才最重要。
譚明明於2019年7月3日駕駛瑪莎拉蒂撞寶馬致2死4傷案件判決結果出來,譚明明被判無期徒刑。受害人家屬不滿判決,要求死刑。
對於我們這些旁觀者來說,無所謂滿意與不滿意,既然法院已經做了判決,就意味著有一定的法律依據,只不過這樣的結果是否合理就值得探討了。
一、事件經過
2019年7月3日19時,譚明明與同伴劉松濤,張小渠在河省永城市東城區的一個燒烤店聚餐飲酒,那天晚上他們三個人喝了1瓶紅酒,3瓶清酒,11瓶啤酒。
酒後譚明明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載著劉某和張某離開,酒後的譚明明意識不是很清醒,開車行駛到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輕微剮蹭了停放在路邊的大眾轎車八輛轎車。
之後譚明明駕車逃跑,當車輛開到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撞上了正在等紅綠燈的寶馬車,使寶馬車燃燒,車內兩人當場死亡,一人受傷。
譚明明及同伴三人也受傷。事後,譚明明血液酒精測量含量為167.66毫克/每100毫升。譚明明因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不聽勸阻,繼續駕車衝撞逃離,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譚明明家庭情況
譚明明為95後女生,今年23歲,剛從某職業學校畢業。一個剛畢業的女生就能駕駛價值幾百萬的瑪莎拉蒂轎車,可見其家庭背景非同一般。
據網友爆料稱,譚明明的爺爺是村裡的首富,在村裡擁有大面積的土地,開辦皮革廠,她的父親也是成功人士,她是標準的富二代。
據她的朋友圈顯示她的父親很大方,也很疼愛她,讀書時零花錢,父親是一萬兩萬地給。剛畢業,父親就想要給她弄個幾百萬的投資,她沒有答應。但她的生活條件確實不錯,據說lv包堆積成山。
事情發生後,譚明明的母親幾近崩潰,精神大受打擊。在庭審時,譚明明也曾下跪致歉,但被受害者家屬拒絕了。
三、案件進展
後來微博出現了,譚明明想要2600萬買回一條命的消息。經商丘市法院工作人員證實,這是不實傳聞。
到了2020年11月5日,據多方了解,案件中雙方的已經達成賠償和解。具體賠償數目並沒有對外公布,但這是法官調解後雙方一致達成的,雙方籤署了和解協議,並賠償到位。也許是這個核心信息,使得譚明明在庭審判決中從輕定罪,只判了無期徒刑。
然而,11月6日受害者家屬聽到判決結果後,對判決結果感到不滿意,要求判譚明明死刑。
四、為什麼家屬會不滿意?
在這起案件中,死者要不是上有90歲老母,要不是下有未成年孩子,他們都是家庭中的支柱。
一場原本不該發生的車禍,奪走了他們的性命,使兩個家庭支離破碎。即使事後譚明明家人做出了經濟賠償,本來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可是當聽到譚明明沒有被判死刑,反而被判了無期徒行,死者家屬,無論如何都難以接受。
其實,我們很好理解死者家屬的心情,因為一個女生不聽勸告,明知酒後駕車會造成交通事故,執意駕車,致使親人逝去,使他們家庭破碎,其中有一家人的女兒,甚至精神抑鬱。
這所有的一切,死者家屬肯定對譚明明的所作所為十分憤怒,這種憤怒仿佛要看到譚明明被判死刑,方能平息。
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他們的憤怒我們同情,但逝者已逝,即使把譚明明判死刑,也於事無補,倒不如為活著的人留下一份善意。
五、法院為什麼這麼判?
是否不合理呢?法院定一個人的罪行,絕不是毫無根據的。根據《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明知醉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法官根據譚明明這起重大案件的性質,進行量刑。因為這起案件的情節惡劣,後果十分嚴重,這是社會熱議關注的重要問題,他們的定罪量刑是極為慎重。
根據刑法規定,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這起案件中,譚明明是主要犯罪者,其他倆人從犯。法官認為譚明明駕車時處於醉酒狀態,並不是故意撞寶馬車,造成對方死亡的,所以不是故意犯罪,而是間接故意犯罪。
再者譚明明在案發後能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及法院的審理,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她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對不起家人,對不起受害者,並且當場下跪道歉。
她的家屬能積極賠償死者的經濟損失。依法對她判定緩刑,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我認為在這起事件中,法院這樣的判決是依情依法依理的,我們可以理解死者家屬的心情,但是事情的結果已經這樣,我們應當想想從中得到哪些教訓,如何善待活著的人更為重要。
五、案件引發的思考
瑪莎拉蒂這起案件發生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它之所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是因為一輛是瑪莎拉蒂車另一輛是寶馬車,而譚明明是富二代。
富二代成了一個顯人眼的標誌,這個時代富二代的數量多得不計其數,為富不仁,為富不義的事情屢有發生。像這起案件造成極其惡劣的後果,自然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富二代們的生活是我們普通人無法想像的,然而他們有錢而任性的行為,卻是我們不敢苟同的。有錢就可以任性嗎?顯然不是,過份分炫富、任性,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這一案件就給那些富二代們敲響了警鐘。
譚明明本身受傷尚且不說,整個家庭為她一時的任性而付出慘重的代價,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這樣的案件並不是偶然發生的,據說譚明明駕車的違法記錄達到了68次。
相信這件事之後,天底下的富二代們都要警醒,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法不容情,法律不會為富二代開道!
結語:無論有錢與否,都要本分做人,踏實做事。真正的有錢人應當樂施好善去幫助那些貧窮的人,而不是肆意揮霍,高調炫富,為所欲為。
作為父母,如果經過半生打拼,擁有富裕的物質生活,對兒女們也應該嚴格管教,不能放任。教育孩子有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做有意義的事情,敬畏生命!不要讓金錢變成一種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