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核對涉傳人員信息 記者宋延康 攝
出租屋房主面對處罰大哭
南寧雲 - 南寧晚報訊(記者潘國武)良慶區大沙田吉象路東三巷一棟私宅樓的女屋主,被告知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從事傳銷活動,將受到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時,當場號啕大哭。昨日,南寧市開展 " 雙清零雙提升 " 集中打擊和清查整治傳銷專項二號行動,共查獲 30 名涉傳人員。包括上述私宅樓在內,執法人員現場貼封條查封 10 間涉案出租屋。
清晨 5 時 30 分,記者跟隨一組執法人員,來到大沙田金象三區啟美新城小區某棟居民樓的 405 號房。打傳隊此前排查發現,這間屋子疑似有傳銷人員居住。執法人員表明身份並敲門約 20 分鐘,屋裡均無人應答。隨後,執法人員在開鎖師傅的幫助下進到屋裡,看見幾個臥室中,有一間房門已被反鎖。不久,一男一女開門走出來。從身份證件來看,兩人來自山西省。面對詢問,兩人剛開始說是來南寧旅遊,並在朋友的幫助下租住這間房子。隨後,執法人員從他們的手機翻查出與 " 純資本運作 " 相關的聊天記錄。在證據面前,兩人低下頭不再吭聲。
隨後,執法人員根據舉報,來到大沙田吉象路東三巷某棟 7 層高的私宅樓查處涉傳人員。由於一樓大門關閉,執法人員無法上樓。民警根據門口招租牌上留下的電話號碼,很快找到女屋主。在這棟樓裡,執法人員查獲了涉傳人員和一批傳銷資料。在一份手寫涉傳資料上寫道:" 爭取在六月份發展三四名下線人員 ……" 面對詢問,這些涉傳人員矢口否認跟這些資料有關。執法人員將涉傳人員帶走後,現場貼封條查封出租屋,同時傳喚女屋主到良慶區打傳辦配合調查。
"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等,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 面對執法人員的告知,女屋主靠在牆壁放聲大哭," 要是知道被重罰,我不會把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
" 出租房子之前,屋主一定要了解租戶在南寧從事什麼工作。" 據執法人員介紹,房子出租後,屋主應該及時到城區住建部門登記備案。日後,屋主一旦發現承租人頻繁帶陌生人進出出租屋,應該及時向社區或轄區派出所反映。
據了解,此次全市行動共查獲傳銷人員 30 人,包括大沙田吉象路東三巷某棟 7 層高的居民樓在內,現場貼封條查封 10 間涉案出租屋。查獲的涉傳人員,將全部帶回城區打傳辦進行傳銷反洗腦宣傳教育。目前,警方仍在對此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來源:ZAKER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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